成本核算基本憑證設計是成本核算憑證的種類繁多,格式複雜。企業之間存在很大差 別。一般可分為:(1)費用發生憑證 (如領料單,其它貨幣支出憑證等) 。(2)費用分配憑證 (如,中間匯集環節的費用分配表、折舊、待攤、預提費用憑證等) 。(3) 成本計算憑證。這些憑證有些是最初原始憑證,有些是匯總或整理計算憑證。除其它貨幣支出憑證外,一般都是企業內部的憑證。費用分配憑證和成本計算憑證,必須以最初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整理表作為它的編制依據。這些憑證,除領料和其它貨幣支出憑證外,一般都不發生實物或貨幣收支,因而成本憑證往往被人們忽視,不夠健全,必須予以充分重視。
設計成本核算憑證格式時,除應包括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外,必須注意以下要求:(1) 成本憑證中項目的設定,要有利於成本管理,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2) 費用發生憑證和費用分配憑證,應明確標記費用中間匯集環節和成本歸集中心,以利成本核算。(3) 費用分配憑證,除填記分配對象、分配標準、分配率及其應分配的費用外,還應標記作為分配標準的數據資料來源,以便進行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4) 費用分配憑證和成本計算憑證,必須清晰反映數據計算的全過程,防止一部分數據表外列式計算。(5) 要規定有關人員,特別是制表,覆核和會計主管人員簽章,明確經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