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期自我概念發展理論

成人期自我概念發展理論(theory of ego-conceptdevelopment during adulthood)是成人發展理論的一種。美國發展心理學家盧文格1978年提出。她認為自我發展既是一個結果更是一個過程,且經過四個階段或四種水平,其中每一階段擁有一種類型或結構。

四個具體階段或水平:
(1)尊奉水平。尊奉就是按規則行事。在該水平,個體表現出強烈的歸屬需要,個體的行為完全服從社會規則,若違反社會規則,會產生內疚感。個體之所以絕對尊奉社會規則,是因為這些規則是群體採納的規則。尊奉者的思維方式比較簡單,對人、事、物的評價標準具體可見,常根據是否違反行為規則作出“對”或“錯”的判斷。只有少數成人處於此水平。
(2)公正水平良心水平。處於該水平的個體,遵守或服從規則,並不是為了逃避懲罰,也不是因為群體支持和採納這些規則,而是真正為了他自己選擇、評價規則。社會的、外在的規則已經內化為個體自己的規則,個體有自己確立的理想和自己設立的目標,形成了自我評價標準。自我反省思維得到了發展,自我變得比較複雜,開始認識到世界的複雜性,但其思想認識仍具有兩極性,即傾向於把非常複雜的事物區分為對立的兩極,如獨立性與依賴性,內心生活與外表等。
(3)自主水平。自我評價標準與社會規則、個人的需要和他人的需要並不總是一致的、和諧的,有時是矛盾的、衝突的。自我的突出特點是承認和接受這些矛盾與衝突,並對這些矛盾與衝突表現出高度的容忍性。在人際關係方面,不但充分尊重個人的獨立性,也能認識到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依賴性,對異己之見不再感到不安而能欣然接受,能認識到他人自我完善的需要。在思想方法方面,不再用兩極化或二元論的觀點看待世界,而能把現實視為複雜的、多側面的,認為可以用多種方式、從多種角度去看問題。
(4)整合水平。自我發展的最高水平。在該水平,個體不僅能正視內部矛盾與衝突,還會積極去調和和解決這些衝突,會適時放棄那些不可能實現的目標。這一水平與馬斯洛的自我實現概念的內容是一致的。
該理論在發展心理學界影響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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