戍律,戰國時秦國徵發百姓駐守邊防的法律。據《睡虎地秦墓竹簡》載, 《戍律》主要是規定了地方官吏役使民力築城戍邊及違反制度的處罰。戍邊是一種半軍事性活動, 由百姓輪流完成,但不影響農業生產。《戍律》規定:“同居並行,縣嗇夫、尉及士吏行戍不以律,貲二甲。”除士伍可以戍邊外,受戍邊之刑罰者、“以戍贖刑”者、以戍償債者都可參加戍邊。戍邊者還要參加修築軍事要塞和防禦工程,不能按照規定完成工程,或質量不好,不但本人受到處罰,還要連帶領隊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