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時期康有為議會思想研究

戊戌時期康有為議會思想研究

《戊戌時期康有為議會思想研究》是一本(韓)李春馥編寫,由人民出版社在2010年出版的書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戊戌時期康有為議會思想研究
  • 作 者:(韓)李春馥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ISBN:9787010085913
  • 出版時間:2010-02-01
  • 頁  數:312
基本相信,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前言,

基本相信

作 者:(韓)李春馥 著
叢 書 名: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研究叢刊
出 版 社:人民出版社
ISBN:9787010085913
出版時間:2010-02-01
版 次:1
頁 數:312
裝 幀:平裝
開 本:大32開
所屬分類:圖書 > 政治/軍事 > 政治理論

內容簡介

《戊戌時期康有為議會思想研究》在充分吸收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將康有為設議會的主張細分為上議院和下議院.具體分析了康有為在何時因何主張設下議院,又在何時因何主張設上議院而反對設下議院,從而比較清晰地說明了康有為在戊戌前後關於議會主張的變化及其原因,並且比較有力地論證了維新派“設議院、立憲法”的政治綱領。

作者簡介

李春馥[韓],1966年3月生,韓國夫餘人。1992年2月畢業於韓國中央大學歷史系,獲文學學士學位。2000年1月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獲歷史學碩士學位。2005年1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歷史學系,獲歷史學博士學位。現為韓國中央大學歷史系講師。主要研究清末政治史、學術史與思想文化史。曾著有《馬君武早期思想之研究》(未刊稿),並有《論梁啓超國家主義觀點及其轉變過程》、《戊成時期康有為的議會思想》、《中國近代知識分子對西方議會制度的認識及其意義》等一系列學術論文。

目錄

導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研究現狀及本書結構
一、研究動機和研究意義
二、研究現狀和相關文獻
三、本書結構和研究重點
第二節 戊戌以前近代議會思想在中國的傳播和演變
一、近代議會思想在中國的傳播
二、中國近代議會思想的演變
第一章 議會思想的淵源與中國傳統政治思想的近代化
第一節 議郎制與民選議院
一、“議院”之淵源來自《德國議院章程》——證據之
二、“辟門”是“民選議院”——證據之二
三、“議郎”是民選議員的別稱——證據之三
第二節 從《德國議院章程》中汲取營養——民選下院及其受理請願權
一、《德國議院章程》的傳播
二、不接受上院和立法權的原因
三、仿行民選下院的民選“議郎”
第三節 儒家政治思想的近代化
一、公民的請願權:“國人之皆可”、“謀及庶人”和“上書”等
二、兩種議決方式:“然後可”、“然後察”與“三占從二”
三、下院對行政命令的監督權:“命眾至庭”、“上駁詔書”等
第二章 下院一院制到上下兩院制的轉變——以《第四書》和《第五書》為主
第一節 《第四書》的議會結構調整
一、上院機構的增設及其職權調整
二、光緒帝的態度與康氏對君權設計的調整
三、維護公民選舉權的康氏表達方式
第二節 立法權歸屬——《第五書》的議會思想
一、“國會”的淵源
二、立法權的歸屬
三、“國會”結構:上下兩院制
第三節 戊戌以前康有為民選下院在中國近代政治思想史上的意義
一、對賦稅等財政問題的議決權
二、對政府命令的監督權
三、受理請願權
第三章 上議院的議會思想和立憲思想——以《第六書》其後為主
第一節 從上、下兩院到上議院的轉變原因及其過程——從《第五書》到《第六書》的轉變過程
一、強化君權和對民選下院的讓步
二、受理請願權歸屬的轉變
三、以公民選舉權作為妥協和讓步的對象
第二節 上議院及其稱謂各異的組織機構
一、康有為與“特開立法院
二、對日本制度局的改造與上院化的制度局
三、“議政處”:中國化的上議院
第三節 二權分立與制定憲法的程式和原則
一、“修撰”的角色——議事程式第一階段
二、軍機處提出的法律草案——議事程式第二階段
三、“參與”或“參議”的議決——議事程式第三、第四階段
第四章 仿行上議院的籌備始末——以“司員士民上書”、“參預新政”和“懋勤殿為中心
第一節 仿行上議院的籌備措施
一、“士民司員上書”與康氏從《第二書》以來的夙願
二、仿行上院化制度局的“參預新政
第二節 上議院的結局——籌劃懋勤殿及其失敗
一、倡設懋勤殿的背景
二、懋勤殿的淵源及其職權
三、上議院的終結——光緒帝有關懋勤殿的密詔
第三節 戊戌時期康有為立憲思想的意義及其歷史地位
一、集行政和議政於一身的君主集權
二、民主理論與民主實踐的二律悖反
三、康有為立憲思想在中國近代立憲史的地位
徵引文獻和參考書目
重點名詞索引
後記
《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研究叢刊》已出書目

前言

《研究叢刊》是為完成清史編纂工程而出版的四種叢刊中的一種(其他三種是《文獻叢刊》、《檔案叢刊》和《編譯叢刊》),其任務是及時編輯出版清史專題研究的最新學術成果。
修纂清史是新世紀一項規模宏大的文化工程。中央對新編的清史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那就是:“編纂的清史質量要高,必須是精品,要注重科學性和可讀性。確保編纂出一部能夠反映當代中國學術水平的高質量、高標準的清史巨著,使之成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傳世之作。”(2003年1月28日李嵐清在清史編纂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這是一個極高的標準,要達到這個標準,需要有很多的條件,作艱苦的努力。其中最重要和最根本的一條,就是要始終不渝地把全部工作建築在對清代歷史的深入研究和不懈探索的基礎之上。
專題性研究同綜合性學術成果的關係,是任何一個學術工作者都十分清楚的。專題性研究是基礎,綜合性學術成果則是概括、提煉、深化和升華。一部優秀的綜合性學術成果的產生,又為更加寬闊、更加深入的專題性研究提供契機,開闢道路。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如果沒有上個世紀八十多年對清代歷史的各個方面的專題研究,也不可能有今天提出清史編纂工程的成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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