懿德天皇

天皇日語天皇/いとくてんのう Itoku Tennō;綏靖天皇二十九年(前553年?)-三十四年9月8日(前477年?))傳說為日本第四代天皇。其在《日本書紀》中被稱作大日本彥耜友尊,在《古事記》里則名為大倭日子鉏友。身為欠史八代中第三位天皇,其生平幾無法考證。

大日本彥耜友尊為安寧天皇次子,母親是安寧天皇的皇后渟名底仲媛命。安寧天皇在位第十一年正月,時年十六的大日本彥耜友尊被立為太子。安寧天皇在位38年駕崩,太子於隔年二月即位,是為大日本彥耜友天皇(即天皇)。同年八月葬先皇於畝傍山南御陰井上陵

天皇在位第二年正月,天皇遷都於輕地曲峽宮,隔月立即先皇長子息石耳命之女天豐津媛命為皇后。他與皇后共生有兩子,並依習慣於在位第22年立次子立觀松彥香殖稻尊為太子。

天皇在位34年後於九月駕崩,享壽78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日本彥耜友尊
  • 別名:大倭日子鋤友
  • 國籍日本
  • 民族:大和族
  • 出生日期:前553年
  • 逝世日期:前477年
  • 追號懿德天皇
  • 陵墓:畝傍山南御陰井上陵
  • 在位年月:前510年---前477年
人物生平,家族成員,天皇制度,體制流傳,體制分析,

人物生平

大日本彥耜友尊為安寧天皇次子,母親是安寧天皇的皇后渟名底仲媛命。安寧天皇在位第十一年正月,時年十六的大日本彥耜友尊被立為太子。安寧天皇在位三十八年駕崩,太子於來年二月即位,是為大日本彥耜友天皇(即懿德天皇)。同年八月葬先皇於畝傍山南御陰井上陵。
懿德天皇
天皇在位第二年正月,天皇遷都於輕地曲峽宮,隔月立即先皇長子息石耳命之女天豐津媛命為皇后。他與皇后共生有兩子,並依習慣於在位第二十二年立次子立觀松彥香殖稻尊為太子。
懿德天皇在位三十四年後於九月駕崩,享壽七十八歲。

家族成員

父親:安寧天皇
長子:孝昭天皇
次子:武石彥奇友背命

天皇制度

體制流傳

一至三世紀日本首領稱“王”或“君”,約到四--五世紀諸王的聯合體設在大和地方,其首領改稱為“大王”。大約七世紀,聖德太子時代,公布憲法十七條,當時受中國儒教的影響,把大王改為天皇。天皇的稱號出自《日本書記》一書中遣隋使圖書及法隆寺藥師像銘文。“天皇”兩字意為“帝王”。第一代天皇為神武天皇。天皇的權利超越任何豪族。大化改新後的半個世紀,日本實行中央集權,天皇的權利到達官僚制的頂點,天皇親理朝政。特別到天武天皇時,平息了壬申之亂,威望倍增,國民崇天皇為神,迎來了古代天皇的黃金時代。但在日本歷史上,天皇一般不執政,實權多在皇太子或皇親國戚手中,天皇為太上皇奈良時代後期至平安時代初期,曾出現皇親之外的人掌權,外戚享有榮華富貴。 鎌倉時代是天皇政權轉向幕府的過渡時期,平安時代後半期,先是攝政政治,接著又迎來院政時代。在攝政政治時代,天皇是權力的源泉,然而真正的執政者是攝政或關白。這說明律令制的衰落,也可說是上代天皇不親政傳統的復活。攝政或關白是天皇的外祖父,而天皇的父親或祖父從天皇那兒取得政權的形勢是院政。鎌倉幕府時代武家勢力興起,權利逐漸轉向幕府。
懿德天皇懿德天皇
近代前期是戰國時代,日本成為分裂國家。天皇被排斥在政治之外。但戰國各諸侯認為天皇是統一日本的君主的子孫,而且尊敬天皇並擁戴天皇以利自己統一天下。
江戶時代,天皇與政治完全無緣,只留下授予律令性的官位(一種榮譽)和擁有制定年號的權利。制定年號也只是個形式,因為年號的性質也只不過是國家的象徵。
1867年,德川第15代將軍德川慶喜把國家政權奉還明治天皇,但實際上不是奉還,應當說是讓權。明治政府最初的政者形態是太政官政治,天皇在形式上成為律令性親政君主。
現任日本天皇的稱號為“今上”,天皇的名字叫“明仁”,1933年12月23日作為昭和天皇的長子降生於世。1989年1月7日繼任皇位,年號平成,系日本第125代天皇。日本把昭和天皇生日4月29日定為日本的建國紀念日。

體制分析

(1)通常的君主專制政體都是從封建制度向資本主義制度過渡時期產生的,不能自身完成國家統一和中央集權。天皇制是自身完成國家統一,並且在資本主義高度發展階段依然存在。
天皇天皇
(2)天皇制對資本主義表現出異常的適應性。
(3)君主制中的君主是作為一個人參與政治,天皇制中的天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則作為神統治日本。
皇室是天皇和皇族的統稱。皇族包括皇后、太皇太后、皇太后、親王、親王妃內親王、王、王妃、女王。皇室中無姓氏,天皇賜予皇室人員“宮”的稱號。明治憲法時,皇室成員與一般臣民不同,不登記戶口,也不受國家法律的制約,只受到皇室令的約束。二戰後的新憲法規定,除繼承皇位即攝政資格外,無任何政治特權。而且規定皇室成員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皇位由皇族血統的男子繼承,如天皇長子、長孫以及長子的子孫、天皇次子及其子孫、天皇兄弟及其子孫、天皇伯父、叔父及其子孫等。天皇駕崩之時,皇嗣(應該繼承皇位的第一個人)立即繼位,天皇及其皇族不許收要養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