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推進住房改革與發展和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指導全縣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縣級財政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和使用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集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所屬地區:懷集縣
- 管理範圍: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擬訂有關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地方性的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發展的相關規劃;制訂年度指導性計畫並指導和監督實施。對城鄉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進行行業管理。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和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房地產開發建設;負責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和發證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和商品房預售款的監督管理;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商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房屋權屬登記發證、產權產籍管理;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安全鑑定、修繕、測繪、租賃、房屋白蟻防治的監督和管理;負責私房政策的落實和房屋產權糾紛的調解;指導房地產價格評估與經紀、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房屋交易並進行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縣省級風景名勝區監督管理和相關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燃氣行業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縣城區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的協調、檢查、督促工作。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改革發展;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建設工程監理、建設工程造價;擬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建設工程施工、建設工程監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定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建設工程定額及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等;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技術標準、規範的實施。?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指導編制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八)負責推進工程勘察設計業的改革發展。負責全縣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施工圖審查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等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九)負責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負責組織建設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指導開展牆體材料革新、發展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落實行業註冊執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建設職業技能培訓、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工作。?
(十)開展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方面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組織編制縣城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城鄉建設各專項規劃。
(十二)貫徹執行縣城總體規劃,負責城區內各建設項目的用地及工程的規劃管理和審批工作。
(十三)指導各鎮(鄉)和農村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指導、審查各鎮(鄉)總體規劃的編制並按規定程式上報;指導、審查各鎮(鄉)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其它專項規劃的編制。
(十四)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項私房建設、農房建設及各項臨時建設的規劃管理和審批工作;負責審批與城市景觀相關的路牌及戶外廣告的選址、定位及體型、體量。
(十五)負責審核縣城區內小區詳細規劃設計、村鎮規劃設計和各項市政公用事業工程、地上地下管線建設的規劃設計並參與驗收。
(十六)負責(或會同各有關部門)查處城市規劃區內的違章建設行為。
(十七)負責城建檔案資料的行政管理及指導各鎮(鄉)城建檔案工作。
(十八)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城市測量、工程測量等城市建設規劃專業測量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和管理城市規劃地理信息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政務,草擬綜合性檔案,組織大型會議,負責文電處理、行政處理、保密、檔案、後勤,牽頭處理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黨務、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宣傳教育、武裝、保衛、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管理、工青婦和局黨組、紀檢組的日常工作;指導歸口管理單位的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和繼續教育工作。
(二)科技教育股(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負責管理勘探設計市場、勘探設計單位資質和勘探設計質量;負責建築工程技術管理,參與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和重點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方案論證和評審;審查重大設計修改,組織大型工程施工圖會審,負責技術把關;參與調查、處理工程質量事故;負責工程設計檔案審查;負責工程項目的抗震設防技術工作;負責建築行業科技成果評獎、轉化、推廣工作。負責建築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建築新技術、建築新工藝、建築新材料、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工作。
(三)財務股
負責市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市區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畫;負責機關的財務工作;監督指導歸口管理的建築企業及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審查匯總建設行業會計報表、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實施和監督財會法執行;負責建築企業財會人員的技術培訓。
(四)燃氣管理辦公室
負責組織編制城市燃氣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燃氣行業市場監督管理;燃氣企業資質管理;協助上級部門制訂有關地方性技術標準和燃氣工程選址、驗收工作;燃氣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執法檢查工作。
(五)城鎮建設和房地產業管理股
指導宜居城鄉建設、村鎮建設;督導村莊整治及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會同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房地產行業、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和房地產交易市場;指導、監督房地產開發經營,規範、調控房地產市場、實施房地產業政策;審批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參與住宅小區質量檢查和竣工驗收。
(六)建築管理股
負責建築市場行政管理。監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造價的監督指導;負責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工程建設行政管理;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政策,制訂建築業發展規劃;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監理和施工許可制度;負責監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執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人員的資格管理。
(七)法規股
負責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重要性問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制訂工作;負責建設法規的解釋、清理、彙編工作;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實施的監督和評估;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工作。監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標準的執行;指導、監督、協調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辦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重大糾紛和案件的有關信訪工作,組織檢查和處理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指導建築企業內部基礎管理和體制改革,轉換經營機制,組織和推動建築行業的企業改革。
(八)信息管理股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住建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收集、分析、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信息;推廣信息套用成果、向社會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統計,指導行業信息統計工作。
(九)房地產產權管理股
負責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落實房屋政策;處理房屋產權糾紛,受理產權產籍方面的民眾來信來訪;檢查、監督、指導交易登記所的交易登記發證工作;檢查、指導各房管所受託辦理房屋登記工作;管理保障性住房。
(十)房屋管理股(市城鎮房屋安全鑑定辦公室、市城市房屋拆遷辦公室)(電話:2299862)
負責檢查、指導房屋租賃和房管所的業務工作;審核直管公房維修計畫;負責公房維修;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調處毗連房屋糾紛;管理白蟻防治工作;負責監察、檢測、鑑定城鎮房屋;負責市區住宅管理、市區房屋徵用拆遷,核發房屋拆遷可證,調解、裁決拆遷補償安置糾紛,指導全市房屋管理和拆遷工作。
(十一)物業監督管理股
負責房地產經紀人的資質培訓;負責全市業主委員會、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委託契約、物業管理實施方案的登記備案工作;指導全市住宅小區建立健全業主自治組織;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招投標的管理工作;對全市物業管理企業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培訓,協調、處理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依法查處物業管理活動中的違規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監督全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參與小區的綜合驗收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政務,草擬綜合性檔案,組織大型會議,負責文電處理、行政處理、保密、檔案、後勤,牽頭處理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黨務、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宣傳教育、武裝、保衛、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管理、工青婦和局黨組、紀檢組的日常工作;指導歸口管理單位的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和繼續教育工作。
(二)科技教育股(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負責管理勘探設計市場、勘探設計單位資質和勘探設計質量;負責建築工程技術管理,參與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和重點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方案論證和評審;審查重大設計修改,組織大型工程施工圖會審,負責技術把關;參與調查、處理工程質量事故;負責工程設計檔案審查;負責工程項目的抗震設防技術工作;負責建築行業科技成果評獎、轉化、推廣工作。負責建築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建築新技術、建築新工藝、建築新材料、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工作。
(三)財務股
負責市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市區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畫;負責機關的財務工作;監督指導歸口管理的建築企業及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審查匯總建設行業會計報表、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實施和監督財會法執行;負責建築企業財會人員的技術培訓。
(四)燃氣管理辦公室
負責組織編制城市燃氣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燃氣行業市場監督管理;燃氣企業資質管理;協助上級部門制訂有關地方性技術標準和燃氣工程選址、驗收工作;燃氣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執法檢查工作。
(五)城鎮建設和房地產業管理股
指導宜居城鄉建設、村鎮建設;督導村莊整治及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會同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房地產行業、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和房地產交易市場;指導、監督房地產開發經營,規範、調控房地產市場、實施房地產業政策;審批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參與住宅小區質量檢查和竣工驗收。
(六)建築管理股
負責建築市場行政管理。監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造價的監督指導;負責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工程建設行政管理;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政策,制訂建築業發展規劃;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監理和施工許可制度;負責監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執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人員的資格管理。
(七)法規股
負責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重要性問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制訂工作;負責建設法規的解釋、清理、彙編工作;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實施的監督和評估;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工作。監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標準的執行;指導、監督、協調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辦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重大糾紛和案件的有關信訪工作,組織檢查和處理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指導建築企業內部基礎管理和體制改革,轉換經營機制,組織和推動建築行業的企業改革。
(八)信息管理股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住建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收集、分析、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信息;推廣信息套用成果、向社會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統計,指導行業信息統計工作。
(九)房地產產權管理股
負責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落實房屋政策;處理房屋產權糾紛,受理產權產籍方面的民眾來信來訪;檢查、監督、指導交易登記所的交易登記發證工作;檢查、指導各房管所受託辦理房屋登記工作;管理保障性住房。
(十)房屋管理股(市城鎮房屋安全鑑定辦公室、市城市房屋拆遷辦公室)(電話:2299862)
負責檢查、指導房屋租賃和房管所的業務工作;審核直管公房維修計畫;負責公房維修;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調處毗連房屋糾紛;管理白蟻防治工作;負責監察、檢測、鑑定城鎮房屋;負責市區住宅管理、市區房屋徵用拆遷,核發房屋拆遷可證,調解、裁決拆遷補償安置糾紛,指導全市房屋管理和拆遷工作。
(十一)物業監督管理股
負責房地產經紀人的資質培訓;負責全市業主委員會、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委託契約、物業管理實施方案的登記備案工作;指導全市住宅小區建立健全業主自治組織;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招投標的管理工作;對全市物業管理企業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培訓,協調、處理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依法查處物業管理活動中的違規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監督全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參與小區的綜合驗收
地圖信息
地址:肇慶市懷集縣工業大道6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