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遠縣文化和旅遊局

懷遠縣文化和旅遊局

懷遠縣文化和旅遊局是懷遠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遠縣文化和旅遊局
  • 所屬地區:懷遠縣
  • 所屬部門:懷遠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電事業、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髮展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影視、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實施細則、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旅遊、新聞出版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研究制訂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電事業、旅遊事業、新聞出版業發展戰略、規劃、目標;研究、指導文化、廣播影視、旅遊、新聞出版體制改革、人才隊伍建設、文化藝術教育工作並組織、監督實施,協調發展比例關係;企業文化科研成果的鑑定、評獎、推廣及管理;規劃、指導、管理全縣公共文化設施及建設。
(三)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和藝術演出活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推進城鄉文化藝術普及工作;管理全縣公共圖書館(室)事業,指導其業務建設。
(四)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五)負責全縣文物資源調查;協調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查職責;組織審核轄區內國家、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指導全縣文物、博物館工作。(六)管理、規劃指導全縣文化產業發展,研究制訂全縣文化經濟政策,指導文化藝術生產經營和投資方向,協調整體布局,推動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七)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按規定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
(八)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節目創作;把握廣播電視宣傳貫徹黨和政府方針、政策的輿論導向;制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發展規劃;監管全縣廣播影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等;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指導全縣廣播影視事業建設並實施行業管理;履行廣電、移動電信、網際網路融合中的相關管理職能;管理全縣電影市場,研究制訂市場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電影發行放映網路建設和綜合平衡工作。
(九)對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和複製、發行等新聞出版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禁和非法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在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十)管理全縣對外文化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旅遊、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機關各科室和局屬單位的有關工作,督查督辦局黨政領導班子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擬訂全縣文化、廣播影視、旅遊育、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提出並分解年度工作目標;制訂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來往文電處理、收發、檔案、辦公自動化、保密、信訪、機關行政事務管理、精神文明創建、宣傳、普法、協調安全生產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財務管理、基本建設、國有資產和住房公積金等工作,監督和檢查局屬單位的財務制度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新聞出版對外宣傳、交流與合作。
指導全縣文化廣電旅遊新聞出版系統體制改革;承辦局黨政領導班子會議、中心組學習等日常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班子建設、年終考核及相關文字材料的起草;負責本系統政治教育活動方案計畫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基層單位的黨組織建設、局屬單位領導班子管理工作、考核評比、人事調配、公開招聘、幹部考核任免、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編制管理、勞資審核管理、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基層事業單位年檢、勞動保障年檢、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系統人員因公出國(境)的申報、政審等工作;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文化藝術、廣電、旅遊、文博、圖書、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人才培訓發展規劃,組織職稱評審相關工作;負責縣委、人大、政府、政協等交辦的有關工作;承辦本系統編制、幹部、人事、黨員、工資、勞動、人才資源、專家管理、公務員信息等統計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社會文化科
管理全縣民眾文化、專業文化、圖書等事業,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全縣圖書館(室)、文化館(站)、文化活動室的業務建設;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和基層文化建設,研究指導全縣民眾文化創作和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農村文化、家庭文化及業餘藝術團體文化活動。
根據國家和省、市文藝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相關細則規定,並監督實施;研究制訂專業文藝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巨觀指導文藝創作和藝術生產工作;組織參加有關方面舉辦的匯演、調演、比賽,指導局屬藝術創作和劇院業務建設;組織協調全縣重大文藝演出活動。
指導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文物資源調查;協調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考古發掘、博物館業務、文物宣傳、文物安全、文物鑑定、文物信息化及科學研究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組織審核轄區內國家及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街(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確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縣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承擔相關專項經費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文物、博物館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規劃;扶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組織國家、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申報和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評審工作;指導優秀民族文化傳承普及和文化生態保護實驗點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文物依法行政工作。
(三)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科
貫徹黨委和政府關於廣播電視宣傳的方針、政策,把握輿論導向;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對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宣傳任務進行指導、協調和檢查;對重要電視節目審查把關;制定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工作計畫;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組織、協調廣播電影電視的宣傳報導工作。
依據黨委和政府關於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制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規劃管理全縣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負責廣播電視技術監測、設備維護管理、農村廣播電視網管理;指導、協調廣播電視技術革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管理全縣廣播影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等;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管理,組織廣播影視獎項評比工作;承擔廣電、移動電信、網際網路融合中的相關管理工作;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指導、監督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公共服務規劃、管理和綜合平衡;督辦國家和省、市廣電事業規劃及工程實施;指導監督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依法行政工作。
(四)旅遊管理科
監督實施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設施標準;組織和指導旅遊飯店、車船等旅遊設施定點工作;負責各類旅遊景區(點)、旅遊飯店、農家樂、鄉村旅遊示範村、旅遊鄉鎮、旅遊強縣等創建工作;負責旅遊業統計工作;規範和完善旅遊市場,監督、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督促旅遊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推動旅遊新業態發展和區域旅遊合作有關工作;負責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管理、賠償工作;指導全縣旅遊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旅遊年度目標考核工作;負責督促行業內安全;完成上級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行政審批與營商環境科
負責全縣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旅遊、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文物等有關審核、審批事務。負責全縣出版物市場、印刷行業和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出版物市場地方規範性檔案、措施和發展規劃並指導監督實施;管理監督出版物市場和新聞出版發行活動;負責音像製品和電子軟體的出版、複製管理;組織指導全縣中國小教科書、黨和國家重要文獻及其他重點出版物發行工作;負責著作權的管理;調解著作權糾紛;在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掃黃打非”工作;負責全縣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新聞出版依法行政工作。

現任領導

懷遠縣文化和旅遊局局長:葛樹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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