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張白逸人

懷張白逸人,年代宋朝,作者張詠,體裁七言律詩。太宗太平興國五年(九八○)進士。授大理評事、知鄂州崇陽縣。雍熙元年(九八四),遷著作佐郎。端拱元年(九八八),轉秘書丞。二年,通判相州。召還,知開封府浚儀縣,出為荊湖北路轉運使。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懷張白逸人
  • 創作年代:宋代
  • 作品體裁:七言律詩
  • 作者張詠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懷張白逸人
張詠
昔年吟社偶通鄰,常貴高風入格真。
名好已期天共歇,性孤翻與世無親。
梁園醉別花燒眼,楚寺秋歸鶴伴身。
從此幽懷不能說,五湖煙月二京塵。
【格律】
押十一真
七言律詩 首句平起入平韻式
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作者簡介

太宗太平興國五年(九八○)進士。授大理評事、知鄂州崇陽縣。雍熙元年(九八四),遷著作佐郎。端拱元年(九八八),轉秘書丞。二年,通判相州。召還,知開封府浚儀縣,出為荊湖北路轉運使。淳化四年(九九三),擢樞密直學士、知通進銀台司兼掌三班院。五年,出知益州。真宗鹹平元年(九九八),召拜給事中,遷戶部使,改御史中丞。二年,以工部侍郎出知杭州。五年,改知永興軍。六年,加刑部侍郎、再知益州。景德三年(一○○六),復掌三班院兼判登聞檢院。四年,知昇州,大中祥符五年(一○一二),改知陳州。八年八月卒,年七十。謚忠定。
【文學風格】
張詠重視詩歌的審美特性,講究藝術表現。他一方面繼承《詩經》傳統,關注現實,長於比興;一方面不避散化,重視自我表達,體現出雜糅多種藝術手法為己所用的特點。尤其善於取象、用典,繼承並發展了以文為詩、以議論入詩的手法,使其詩歌內蘊豐富、意境深遠,體現並發展了宋詩的基本特點。張詠不滿於晚唐五代詩歌的綺靡與鄙陋,主張恢復古詩“疏通物理,宣導下情”的傳統。所作詩歌大都真率自然,不事雕琢,清麗朗健,很有氣骨。宋人吳處厚《青箱雜記》中云:“文章純古,不害其為邪。文章艷麗,亦不害其為正。然世或見人文章鋪陳仁義道德,便謂之正人君子,及花草月露,便謂之邪人,茲亦不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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