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寧縣醫療保障局是懷寧縣機構改革組建掛牌的新部門,2019年3月25日,懷寧縣醫療保障局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寧縣醫療保障局
- 所屬地區:懷寧縣
- 所屬部門:懷寧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汪太(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部門,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擬訂有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全縣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落實動態調整機制。
(五)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組織制定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費用結算政策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全縣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部門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宣傳、信息、信訪、檔案、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組織編制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機關預決算、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工作,並組織內部審計。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年度計畫。負責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承擔數據統計和數據資源利用工作。組織開展醫療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醫療保障股。組織制定和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貫徹執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開展醫療救助。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落實動態調整機制。規範醫藥機構服務協定訂立工作,貫徹執行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貫徹實施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縣級負責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組織制定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貫徹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的監督管理工作,發揮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監管等作用。
(三)基金監管股。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受理醫療保障領域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下屬單位
1、懷寧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懷寧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現任領導
局長:汪太
懷寧縣醫療保障局局長:汪中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