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根據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11〕7號、〔2011〕22號、〔2011〕34號的精神,撤銷市政府採購中心、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市醫藥採購中心、市產權交易所等機構,成立懷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加掛懷化市政府採購中心牌子),為市人民政府直屬的副處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歸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主要負責市公共資源交易的組織、服務及場內監督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區:懷化市
  • 依法受理:各類交易申請
  • 負責:中心的日常管理
主要職責
依法受理各類交易申請,發布交易活動信息;依法對交易各方、中介機構的進場交易資格進行核驗,對交易人進行登記;依法組織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出讓、土地整理招投標、礦業權轉讓鑑證,產權交易,特殊資源交易和政府採購等交易活動;參與評審專家庫的管理,負責評審專家庫的使用和評審專家的抽取,對參與交易活動的評審專家進行考核;收集和發布有關政策法規,建立投標人、供應商、招投標代理機構和商品價格等信息網;負責中心的日常管理,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場所、信息資料、技術諮詢及其他相關服務,維護交易秩序;對進入中心的各類交易活動進行場內監督;為行業監管部門實施監督提供辦公場所和辦公條件;協助各監管部門、監察部門對有關投拆等進行調查處理;按規定收取有關費用,代收代退投標保證金;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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