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住宅物業管理若干規定

《懷化市住宅物業管理若干規定》是懷化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關於住宅物業管理的一般規定,與《懷化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懷化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懷化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等懷化市其他地方性法規關於住宅物業管理的特別規定,一起共同構成了懷化市物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體系。

《懷化市住宅物業管理若干規定》是懷化市第8部地方性法規,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化市住宅物業管理若干規定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日
全文,立法經過,

全文

懷化市住宅物業管理若干規定
(2021年12月24日懷化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次會議通過 2022年1月11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
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住宅物業以及與住宅在同一物業服務區域的其他物業的管理和服務活動。
第二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住宅物業管理納入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提高城鄉社區治理能力,推動住宅物業管理全覆蓋,並為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並組織實施物業服務企業分級分類監管辦法,落實信用管理措施。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
(一)暫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
(二)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但是確有困難未成立;
(三)業主大會成立後,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物業管理委員會由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代表等七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業主代表不少於物業管理委員會成員的三分之二。物業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當有過半數成員且過半數業主成員參加。
業主代表由五人以上業主推薦產生,並應當和物業管理委員會其他成員一同向業主公示,公示期不少於十日。
物業管理委員會作為臨時機構,組織業主共同決定物業管理事項,推動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自業主委員會產生之日起解散。物業管理委員會的工作要求和其他職責參照業主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依法需要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業主大會會議在確認業主身份的前提下,可以採取書面方式或者通過電子表決系統、微信、QQ等信息技術手段進行表決。對進行表決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殘疾人等業主,業主大會籌備組、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管理委員會等應當提供幫助。
業主簽收書面表決票或者在表決期間登錄電子表決系統的,視為參與表決。業主參與表決應當作出同意、不同意或者棄權的意思表示,未作出意思表示的視為棄權。
業主大會會議不得就已公示議題以外的事項進行表決。
第五條 新建住宅建設單位應當規範設定電動機車、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已建住宅應當在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下規範設定電動機車、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
已建住宅物業服務人應當在消防救援機構的指導下,對未實行人車分流管理的區域劃設消防車通道標識標線。
第六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加強車輛停放管理,提高公共停車泊位使用效率。
公共停車泊位的車輛停放管理辦法由業主共同決定,並可以授權物業服務人組織實施。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廢棄車輛信息查詢等提供支持。
第七條 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管理人應當在銀行開立專用賬戶進行管理,並自開立之日起十日內向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侵占。
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扣除不高於百分之二十的管理成本,但是業主的共同決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和使用情況應當接受業主監督。管理人應當於每年三月底前在物業服務區域顯著位置和物業服務信息平台,公示上一年度共有收入及使用情況,公示期不少於三十日。
第八條 新建住宅建設單位應當配套建設高空拋物監控系統,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同時承接查驗。
已建住宅應當逐步建設高空拋物監控系統。建設經費可以在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中列支,沒有共有收入或者共有收入不足的,可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監控設施的安裝和使用,不得侵犯個人隱私。
物業服務人應當加強禁止高空拋物行為的宣傳教育,並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發現高空拋物行為的,應當及時勸阻行為人,勸阻內容應當詳細記錄,與監控信息資料妥善保存。
第九條 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契約期限內違反約定提前退出物業服務的,應當提前九十日向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管理委員會書面提出,並向業主公告,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契約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未劃設消防車通道標識標線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第七條規定,挪用、侵占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回,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侵占數額二倍的罰款。
違反本規定第七條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未開立銀行專用賬戶管理共有收入,或者未按規定公示共有收入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立法經過

《懷化市住宅物業管理若干規定》立法工作從項目確定,到起草審議、調研論證和表決通過,全過程傾聽民聲、了解民情、匯集民意、凝聚共識,提高立法質效,還開展了網上公開徵求意見和立法論證、協商。共召開各類徵求意見會議30餘次,收到各類意見、建議近800條,先後修改21稿。經反覆研究、論證,採納吸收各方面的修改意見達500多條,且每一條規定都載滿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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