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核銷基建支出及轉出投資明細表指反映建設單位本年累計發生的應核銷投資、應核銷其他支出和轉出投資的明細情況的年度會計報表。其結構分為應核銷投資、應核銷其他支出和轉出投資三部分,平行排列、分別反映各項基本建設支出的本年度發生 數。表內各明細項目,均應按會計制度的規定列示,未經財政部門或建設銀行同意,不得自行增設項目。為了劃清各部分支出的資金來源,以便於分別沖銷相應的基本建設資金,各部分支出的合計行下還分設了預算撥款部分、自籌資金撥款部分、撥改貸投資借款部分等具體項目。
表中“本年發生額”欄各項目,應分別根據有關帳戶本年度借方發生額填列。應核銷投資合計、應核銷其他支出合計、轉出投資合計,應與年度資金平衡表中有關行的數字相符。該表是年度資金平衡表的補充報表,是財政部門和建設銀行批准核銷各項應核銷基建支出的依據。利用本表,可以了解建設單位本年度各項應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的詳細情況,檢查和分析其產生原因,促使建設單位節約投資支出,提高基本建設投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