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預付款項

應收預付款項是指應收帳款是指可於一個年度或經營周期內收回的應收貨款。如因銷售商品、產品、勞務和材料以及辦理工程結算等業務而應向購貨單位或受益單位收取的帳款。預付帳款,是指按照購貨契約規定預付給供應單位的貨款。

如預收購貨單位的部分貨款,建設單位預收的工程價款等。而以下項目不應包括在應收預付帳款中:採取商業匯票結算方式的應收帳款;向股東、職員應收取的各種銷貨應收款項的預支款、應交股款等;應收企業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的收益及出售收入;以及其他各種罰款、賠款、存出保證金,以及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等,應列入“其他應收款”的項目。核算應收預付貨款,應設定“應收帳款”和‘‘預付帳款”科目。“應收帳款’’科目,其借方登記企業經營收入發生的應收款項,以及企業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其貸方登記應收款項的收回和發生的壞帳等,借方餘額反映應收帳款實有數。同時按不同貨幣和每一購貨單位分設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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