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急照射
- 外文名:Emergency exposure
- 類別:輻射照射
- 條件:人員事先已了解需要受到照射
- 有效劑量:0.5SV
介紹,應急劑量,處理方式,
介紹
2007 年ICRP第 103 號出版物( 2007 年建議書)將輻射照射的情況分為計畫照射、應急照射和現存照射,以取代從前基於過程的實踐和干預的分類。
其中,應急照射情況是指在計畫照射情況的運行過程中可能發生,或由惡意行為引起的、並需要採取緊急措施避免或降低有害後果的意外情況。
受應急照射的應急工作人員分為三類: 事故現場進行緊急行動的人員;執行早期防護行動和採取措施保護公眾的人員; 應急階段結束後進行恢復作業的人員。
應急情況:(1)為搶救生命或避免嚴重損傷時;(2)為避免大的集體劑量時;(3)為防止演變成災難性情況。
應急劑量
ICRP第 60 號出版物曾建議,除了救生行動( 那是不大可能由劑量學評價來限制的) 外,在控制事故及立即而緊迫的補救工作中的有效劑量不得超過大約 0. 5 Sv,皮膚的當量劑量不得超過 5 Sv。一旦應急情況得以控制,補救工作就應作為實踐中遇到的職業照射的一部分來處理。
處理方式
應急照射情況需要立即採取行動,以避免或減輕不利後果。必須在應急照射情況發生之前考慮預防措施和緩解行動。
(1)基於觀察到的狀態並在可能接受照射之前迅速採取防護行動和其他回響行動,以避免發生嚴重確定性效應。
(2)對防護行動和其他回響行動的有效性進行評價,並在適當時進行改進;
(3)把剩餘劑量與適用的參考水平進行比較,優先考慮那些剩餘劑量超過參考水平的人群;
(4)根據主導狀態和有效信息,必要時實施進一步的防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