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

憲是一個漢字,讀作xiàn,本意是指敏捷,後引申為憲法;也有舊時屬吏對上司的尊稱的意思。該文字在《管子·立政》和《爾雅》等文獻均有記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憲
  • 外文名:a statute
  • 拼音:xiàn
  • 倉頡:JHGU
  • 鄭碼:WDMR
  • 總筆畫:9
漢字簡介,部首筆畫,字形結構,方言集匯,英文翻譯,詳細釋義,形容詞,名詞,動詞,常用詞組,古籍解釋,

漢字簡介

部首筆畫

拼音:xiàn 注音:ㄒㄧㄢˋ
田字格中的“憲”字田字格中的“憲”字
部首:宀,部外筆畫:6,總筆畫:9
五筆86&98:PTFQ
倉頡:JHGU
鄭碼:WDMR
筆順編號:445312135
四角號碼:30212
UniCode:CJK 統一漢字 U+5BAA

字形結構

繁體字:憲
憲
漢字首尾分解:宀先
漢字部件分解:宀先
筆順編號:445312135
筆順讀寫:捺捺折撇橫豎橫撇折

方言集匯

◎ 粵語:hin3

英文翻譯

1. a statute

詳細釋義

形容詞

⑴ (會意。從心,從罒,害省聲。本義:敏捷,後引申為憲法)。
⑵ 同本義 [nimble]
憲,敏也。——東漢·許慎《說文
博聞多能曰憲。——《周書·諡法》
⑶ 喜樂的樣子 [pleased]
天之方難,無然憲憲。——《詩·大雅》
⑷ 又如:憲憲(欣欣。喜悅的樣子)
簡體字形“憲”是形聲字。

名詞

⑴ 法令 [decree]
布憲於國。——《管子·立政》
憲,法也。——《爾雅
慎乃憲。——《書·益稷》
萬邦為憲。——《詩·小雅·六月》
此君之憲令。——《左傳·襄公二十八年》
發慮憲。——《禮記·學記》
⑵ 又如:憲票(拘提人犯或處理公務的指令);憲范(法式,典範)
⑶ 憲法的略稱 [constitution]。如:立憲;護憲;制憲
⑷ 憲司的省稱 [an ancient official position]。宋代官名,即諸路提點刑獄公事,相當於後世的按察司之職
⑸ 方法 [method]
猶跡求履之憲也。——《管子》
⑹ 舊時屬吏對上司的尊稱 [superior]
且等本縣見過學憲,再作道理。——《官場現形記》
⑺ 又如:憲台(對上官的尊稱);憲訓煌煌(對官員訓詞的恭維);憲官(泛指官員)
⑻ 姓

動詞

⑴ 公布 [promulgate]
憲謂幡書以明之。——《周禮·朝士》。杜注
令群吏憲禁令。——《周禮·小司徒》。註:“表縣之。”
⑵ 效法 [follow the example]
憲禁於玉宮。——《周禮·天官》
憲女史之典戒。——《寡婦賦》
⑶ 又如:憲寫(仿效;模仿)
⑷ 制裁 [sanction]
被憲者多結怨。——《南齊書》
⑸ 又如:憲墨(繩之以法)
輩分:
孔姓輩分之一,為孔子之後第七十二輩,如乾隆年間衍聖公孔憲培,當代詩人孔憲秘等“憲”字均為輩分
括弧內為表字的字派
五十六代至六十五代(明建文二年[3] 定):
希(士)、言(伯)、公(文)、彥(朝)、 承(永)、
宏(以)、聞(質)、貞(用)、 尚(之)、衍(茂)。
六十六代至七十五代(清乾隆五年(1740年)二月十七日定):
興(起)、毓(鐘)、傳(振)、繼(體)、 廣(京)、
昭(顯)、憲(法)、慶(澤)、 繁(羽)、祥(瑞)。
七十六代至八十五代(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定):
令、德、維、垂、佑,欽、紹、念、顯、揚。

常用詞組

⒈憲兵 xiànbīng
[military police] 一支軍隊或某一級軍事指揮機構內的組成部分,它在士兵和那些隸屬於該部隊的人員中間行使警察的職權,逮捕逃兵以及看管犯人。
憲法 xiànfǎ
[constitution] 根本大法。特指國家、社會的根本法規和原則的系統或總體,它決定了政府的權力和職責,並保證給予人民一定的權利和規定了人民應盡的義務。
⒊憲令 xiànlìng
[decree] 法令
⒋憲章 xiànzhāng
[charter] 典章制度
⒌憲政 xiànzhèng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指立憲政治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搜眞玉鏡》香重切。
又莫報切。
又呼困切。
(憲)《唐韻》《集韻》《韻會》許建切,音獻。懸法示人曰憲。從害省,從心從目。觀於法象,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接於目,怵於心,凜乎不可犯也。《周禮·天官·小宰》憲禁於王宮。《注》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也。《詩·大雅》文武是憲。《箋》憲,表也,言為文武之表式也。因憲為表式之義,故人之取法,亦謂之憲。《書·說命》惟聖時憲。《傳》憲,法也,言聖王法天,以立敎於下也。《禮·內則》五帝憲。《注》法其德行也。
又《說文》敏也。《禮·學記》發慮憲。《注》言發計慮,當擬度於法式。《徐鍇曰》目與心應為敏也。
又《諡法》博聞多記曰憲。
又《詩·大雅》無然憲憲。《毛傳》憲憲,猶欣欣也。《箋》女無憲憲然為之製法度,達其意以成其惡也。蓋譏當時變亂舊章,創立新法。此憲憲二字,殆詼諧語,所以深刺之也。後人引訓憲字正文,以釋憲字,遂覺憲字為表示人以惡者,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大抵字書訓義,多犯此病,不得不辨。
又州名。本樓煩監,唐置州。
又姓。出《姓苑》。
又《集韻》《韻會》呼典切,音顯。《韻會》興盛貌。《詩·大雅》顯顯令德。《中庸》引《詩》作憲憲令德《正字通》憲有顯示之義。
又葉虛言切,音軒。《詩·小雅》萬邦為憲。葉上原閒軒。
又《大雅》無然憲憲。葉上難。難,泥涓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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