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監督論》是1999年1月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忠。
基本介紹
- 書名:憲法監督論
- 作者:李忠
- ISBN:9787801491480
- 頁數:317
- 定價:19.00元
-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9-1
- 副標題:憲法監督論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憲法監督論》內容包括:憲法監督的主體、憲法監督的對象和內容、憲法監督的程式等內容。
作者簡介
李忠,1968年8月出生於四川省崇慶縣。1991年就讀於華東政法學院,1994年就讀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先後獲得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專職研究人員。參加編撰的著作主要有:《鄉鎮人大建設的理論與實踐》(1995年)、《人民當家作主的法律保障》(1998年)、《憲政論叢》(1998年)等,發表專業論文十餘篇。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憲法監督的概念
第二節 憲法監督的必要性
一、憲法具有法律性
二、憲法是高級法
三、憲法具有發展性
第三節 憲法監督模式的比較與評述
一、憲法監督模式簡介
二、對憲法監督模式的評述
第二章 憲法監督的主體
第一節 憲法監督權力的來源
一、關於憲法監督權力來源的學說
二、憲法監督權力來源觀評判
三、憲法監督權力來源之我見
第二節 憲法監督主體的權力
一、固有權力
二、實質性權力
三、程式性權力
第三節 憲法監督主體的責任
一、憲法監督主體責任的理論基礎
二、憲法監督主體責任的現實基礎
三、憲法監督主體的責任
第三章 憲法監督的對象和內容
第一節 立憲的基本目的
一、立憲的基本目的之一:保障國家機關依法行使權力
二、立憲的基本目的之二: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
第二節 憲法監督的對象
一、國家機關
二、組 織
三、特定個人
第三節 憲法監督的內容
一、規範性檔案
二、特定個人的行為
三、國家機關之間的許可權爭議
四、選舉爭訟
五、國際條約
第四章 憲法監督的標準
第一節 憲法監督標準概說
第二節 確立憲法監督標準的原則
一、整體性原則
二、文本主義原則
三、發展原則
四、普遍性原則
五、特殊性原則
第三節 憲法監督的形式標準
一、程式越權標準
二、迴避標準
三、平等保護標準
四、準確性標準
五、轉委託標準
第四節 憲法監督的實質標準
一、同一性標準
二、統一性標準
三、合理性標準
四、目的性標準
五、協調性標準
六、伸縮性標準
七、利益衡量標準
第五章 憲法監督的程式
第一節 憲法監督程式概述
一、憲法監督程式的定義
二、憲法監督程式與憲法程式、普通訴訟程式的比較
三、複合憲法監督程式的特徵
第二節 提起與受理
一、提 起
二、受 理
第三節 憲法監督的方式
一、各國憲法監督方式概況
二、複合憲法監督方式的基本特徵
第四節 審議程式
一、各國審議程式概況
二、複合憲法監督的審議程式
第六章 憲法監督的效力
第一節 憲法監督效力概述
一、憲法監督效力的定義
二、憲法監督效力的依據
第二節 複合憲法監督的效力
一、時間效力
二、空間效力
三、對象效力
四、事項效力
第七章 建立和健全我國憲法監督制度的構想
第一節 我國憲法監督制度的現狀、問題及其成因
一、我國憲法監督制度的現狀
二、我國憲法監督制度的問題
三、憲法監督制度問題的成因
第二節 我國憲法監督制度的完善和展望
一、複合憲法監督制度的低級階段
二、複合憲法監督制度的中級階段
三、複合憲法監督制度的高級階段
參考書目
後 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