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學的新發展(2014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憲法學的新發展(2014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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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學的新發展》是2014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莫紀宏。

基本介紹

  • 書名:憲法學的新發展
  • 作者:莫紀宏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3月1日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6145883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憲法學是我國法學理論體系中比較成熟的學科,但受到我國現行憲法體制和憲法實踐的影響,我國的憲法學理論研究長期以來始終無法擺脫憲法條文詮釋的束縛,關於憲法現象自身的原理性構造很不成熟。近十年來,我國憲法學理論研究有了很大的發展,在比較憲法學深入發展的基礎上,對傳統憲法學的學科體系進行了全面和系統的改造,對於一些與憲法現象相關的基本問題以及憲法學學科建設的基礎問題都開展了很好的探索,形成了憲法學理論體系的新特點,特別是對憲法制度、憲法行為、憲法程式、憲法責任、憲法監督和違憲審查等等問題,在深入進行理論研究的基礎上,為推動現行憲法的有效實施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學術建議,《中國哲學社會科學學科發展報告·當代中國學術史系列:憲法學的新發展》將詳細介紹近十年來我國憲法學理論研究的最新動向

圖書目錄

導論 中國憲法觀念與學說的發展軌跡
一 主流憲法觀念的發展
二 憲法學基礎理論的發展
第一章 國家基本制度
第一節 國家基本制度概述
一 國家基本制度的概念與特徵
二 國家基本制度的主要內容
三 制度改革與“憲法變遷”
第二節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一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研究的歷史回溯
二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研究的主要內容
三 人民代表制度研究的特點及對未來的展望
第三節 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一 政治協商與協商民主
二 政治協商制度的法制化
第四節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一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
二 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立法變通權
三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完善路徑
第五節 特別行政區制度
一 特別行政區制度在憲政體系中的定位
二 特別行政區制度的發展完善
第六節 基本經濟制度
一 基本經濟制度的概念及性質
二 基本經濟制度的憲法表達方式
三 非公有制經濟的憲法地位
四 非公有制經濟的憲法法律保障
第二章 憲法權利理論
第一節 中國憲法權利理論發展脈絡
一 憲法權利理論發展脈絡與中國的“憲法事件”
二 方法論的演進:法哲學的方法到法解釋學的方法
三 “依據法律的保障”到“憲法保障”
第二節 中國憲法權利理論的基本構成
一 憲法權利的規範結構理論研究
二 憲法權利的保障領域理論研究
三 憲法權利的保障原理:限制的限制
四 憲法權利的類型理論
五 憲法權利的衝突與競合理論
第三節 憲法權利理論回顧與展望
一 憲法權利總論的發展回顧
二 憲法權利分論的發展
三 憲法權利的法解釋學的前景
四 立憲主義發展和保障模式理論:依據法律保障理論的潛在問題
五 走向以憲法權利為軸心的憲法學
第三章 地方制度
第一節 地方制度基本原理
一 地方制度基本範疇
二 地方國家機構或地方政府的憲法地位和作用
第二節 中央與地方的關係
一 中央與地方關係的研究現狀和方法
二 中央與地方關係的基本理論
三 中央與地方的結構與職權劃分
四 中央與地方關係的科學化、法治化
第三節 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的關係
一 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關係的基本制度
二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權
第四節 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一 特別行政區的設立與基本法的制定
二 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係的基本理論問題
三 中央與特別行政區許可權劃分
四 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和政制發展
五 基本法的實施展望
第五節 地方制度研究展望
一 新時期地方制度的發展改革
二 地方制度研究的前景展望
第四章 憲法監督實施
第一節 憲法監督相關概念
一 憲法實施
二 憲法適用
三 違憲審查
四 憲法保障
五 憲法司法化
第二節 憲法監督制度運作研究
一 憲法監督制度的特點
二 憲法監督制度問題與現狀
三 憲法監督研究爭議的焦點
四 完善我國的憲法監督制度的構想
第三節 憲法監督理論評析與展望
一 憲法監督權是什麼性質的國家權力
二 代表機關監督體制的合理性
三 憲法監督制度完善及發揮作用的外部環境
關鍵字索引
參考文獻
後記

作者簡介

 莫紀宏,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法學研究所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專業領域為憲法學、行政法學、國際人權法學;主要社會兼職:國際憲法學協會副主席、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等;2004年榮獲“第四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2013年入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並被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榮譽稱號,並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全國“五五”普法中央講師團成員。
  翟國強,男,河南焦作人,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憲法行政法研究室副研究員。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市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等職。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學、立法理論。代表作品有《憲法判斷的方法》、《中國憲法實施的雙軌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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