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祥市國土資源規劃局

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 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憑祥市國土資源規劃局
  • 地點:憑祥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管轄區域,工作職責,

管轄區域

憑祥市

工作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秩序的責任。組織實施有關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執行國家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政策措施。受理民眾對土地、規劃、礦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指導各鎮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三)承擔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我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畫。指導各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鄉鎮規劃、礦產資源規劃, 組織編制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參與各類建設項目用地方案、選址的論證工作。參與報崇左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城鄉、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五)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實施土地用途管理,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崇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城鄉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全市在職責範圍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購等管理辦法及全市建設用地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執行國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劃撥用地目錄等,承擔改制企業的固有土地資產的處置和指導工作。
(八)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提出土地市場調控措施,規範和監督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