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民政局

慶陽市民政局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慶陽地區機構改革和人員編制精簡方案的通知》(省委辦[2001]99號),設定慶陽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管理社會事務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陽市民政局
  • 隸屬部門:慶陽市人民政府
  • 局長:馬斌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省、市有關的政策規定;負責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定、規劃和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分支(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四)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臨時生活救助工作。
(五)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政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工作。
(六)負責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七)負責社會慈善、社會捐贈、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推進慈善事業的發展。
(八)負責婚姻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九)負責行政區劃的管理工作,指導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
(十)負責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和補助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擁軍優屬工作;負責革命烈士和有關人員傷殘等級評定審核工作,指導全市烈士紀念建築物和其他優撫事業單位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殘疾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人事秘書科
負責辦理機關文秘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承辦民政建設項目申報工作;指導、監督中央、省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及直屬單位人事勞資、資產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民政統計工作;承擔民政科技管理、民政職業技能鑑定相關工作和教育培訓;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人才發展規劃,協調、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承辦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
(二)民間組織管理科
負責依法對全市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各縣區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在慶全省性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優撫安置科
承辦烈士和有關人員傷殘評定審核工作;指導監督各項優待撫恤政策的落實;承辦優待撫恤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和其他優撫事業單位管理工作;承辦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殘疾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承辦安置、軍休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和管理服務工作。
(四)救災救濟科(慶陽市救災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救災工作政策;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災情核查和統一發布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市級救災物資儲備和中央、省級生活類救災物資代儲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擬訂並組織實施減災規劃,開展減災合作與交流。
(五)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組織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幹部的表彰工作。
(六)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
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指導社會福利機構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組織和指導社會慈善、社會捐助等社會扶助活動。指導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擔經營性公墓審核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管理機構工作。
(七)區劃地名科
承擔行政區劃及行政區域界限的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市區地名設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黨組書記、局長馬斌: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曉軍: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宣傳思想、精神文明建設、人事教育工作,分管社會組織管理科、社會組織黨建科,聯繫市福彩中心。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付懷情:分管救災救濟科、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區劃地名科,聯繫市防災減災中心。
副局長連鍇:負責機關管理、脫貧攻堅幫扶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優撫安置科、市雙擁辦,聯繫市乾湫子安置林場、市老年保健醫院、市軍乾所、市社會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養老綜合服務中心、市慈善總會。
局黨組成員、市社會救助工作局局長耿建民:負責市社會救助工作局工作。
副調研員李檜林:協助連鍇同志抓好優撫安置、雙擁和軍休工作,做好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調研員劉東平:協助付懷情同志工作,做好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調研員王瑞霖:協助連鍇同志抓好脫貧攻堅幫扶工作、辦公室、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工作,做好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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