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林業和草原局

慶陽市林業和草原局

慶陽市林業和草原局,是慶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陽市林業和草原局
  • 局長:閆煥智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劃、標準,擬定相關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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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組織全市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市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申報和監督管理全市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國家級、地方級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貫徹執行國家濕地保護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編制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建設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全市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負責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市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業產業發展、林產品質量監督。
(九)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全市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省級和市級資金,監督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和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國家規劃內、省級、市級預算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直屬單位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和合作事務,承辦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等國際公約履約等相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市林草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應急管理局在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工作。會同市林業和草原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市林草局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關管理、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宣傳、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綜合考核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審批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執法監督、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的有關工作。
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審、幹部教育培訓、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規劃財務科(審計科)。擬訂林業和草原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省級和市級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組織編制全市林業和草原年度投資計畫,申報、審批市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計畫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工程項目、財務收支、資金管理等審計稽查工作,承擔所屬單位發展規劃、重大措施以及年度計畫執行和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情況審計,承擔所屬科級單位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
造林綠化科。制定全市造林綠化中長期規劃、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制定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承擔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承辦履行防治荒漠化公約相關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森林資源管理科。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森林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編制、申報和監督管理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利用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承辦履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相關工作。負責木材檢查站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環境保護監管相關工作。
草原和濕地管理科。擬訂草原和濕地保護、建設、利用政策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草原保護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草原監理體系建設。指導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指導草種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辦履行國際濕地公約相關工作。承擔濕地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
自然保護地管理科。監督管理全市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自然保護地,提出自然保護地的新建、調整及晉升、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實施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承擔甘肅子午嶺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日常工作。
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科。承擔國有林場管理和改革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指導林木種子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指導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負責森林公園管理工作。負責國有林區綜治維穩、禁種鏟毒工作。承擔甘肅省子午嶺林業管理局日常工作。
科技信息科。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林業和草原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相關對外活動。申報和實施有關對外林業和草原合作與交流項目。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外事工作。
改革發展科。承擔集體林權制度、草原等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林業產業發展、林下經濟和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和流轉管理;擬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監督林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家庭林場建設;擬訂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
森林和草原火災預防科。負責森林和草原火災預防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管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本部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紀檢工作,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
退耕還林(草)辦公室:研究擬訂全市退耕還林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實施方案、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區)退耕還林工作,組織檢查、驗收、考核、經驗交流和表彰獎勵活動;協調指導全市退耕還林的苗木繁育、調配和糧款兌現工作;組織開展技術培訓、學術交流、科技諮詢和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推廣和試驗示範工作;收集區內外林果、糧食市場信息,掌握產、供、銷方面的動態,為退耕還林提供產前、產中、產後信息技術服務。
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辦公室:編制全市“天保”工程方案,擬定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天保”工程區內基本建設、營林計畫和轉產項目的立項協調;指導“天保”工程區營林生產項目的實施,組織檢查、驗收、考核、經驗交流和表彰獎勵等活動;監督工程質量和資金的落實使用情況;負責下崗分流職工的就業安置工作。
生態公益林補償辦公室(慶陽市生態林業基金管理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省上有關生態公益林補償工作的法規、政策;擬定全市生態公益林補償工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執行;負責全市生態公益林補償區劃界定申報和補償認定核查;根據國家、省上下達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面積和金額,擬定全市公益林補償計畫並監督實施。貫徹宣傳森林保險和林業信貸政策、財政貼息政策;負責制定全市具體管理辦法和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森林保險保費財政補貼資金的銜接、落實和劃撥工作;會同相關單位開展森林資源評估和災後查勘定損工作;承辦林業貼息貸款項目的審核、篩選、申報和財政貼息資金的申請工作;監督檢查理賠資金落實、林業貸款項目和財政貼息資金使用實施情況。
慶陽市農村林業改革辦公室(慶陽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辦公室):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擬定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擬定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慶陽市林業生態發展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辦公室:負責林業生態發展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的申報、實施及市級年度檢查驗收工作;監督檢查項目援助資金和配套資金使用情況;負責項目年度財務各項工作;組織開展項目適用技術和科技成果推廣等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閆煥智:主持市林草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華峰(正處級)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永科:負責森林資源、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場、林木種苗、森林公園管理和林區禁毒、綜治維穩以及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管、基層林業站管理、環境保護監管等工作。分管森林資源管理科、自然保護地管理科、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科。聯繫各林管分局、市林木種苗站、巴家咀林場、子午嶺國家森林公園管理中心、各木材檢查站。
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林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馮強: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年先:負責文電、會務、機關管理、後勤服務、政務信息、保密機要、國家安全、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綜合考核、依法行政、行政審批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和發展規劃、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行業統計、審計稽查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規劃財務科(審計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金亭:負責造林綠化、義務植樹、防沙治沙和荒漠化防治、草原和濕地管理、森林和草原火災預防、安全生產監管、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負責市綠化辦日常工作。分管造林綠化科、草原和濕地管理科、森林和草原火災預防科。聯繫市森防站、市草原站。
黨組成員白勇龍: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和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森林公安管理、天然林保護、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森林保險、林業貸款財政貼息等工作。負責指導系統共青團、婦女工作。分管機關黨委、人事科、市天保辦、市公益林辦。聯繫市森林公安局。
黨組成員慕友良:負責集體林權制度和草原改革、農村林業改革發展、林業產業、林下經濟發展、亞行項目管理、生態護林員管理、生態扶貧和局脫貧攻堅幫扶等工作。分管改革發展科、市林改辦、市亞行項目辦、局幫扶辦。
總工程師劉越峰:負責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宣傳和信息化建設、科技標準化、行業市場監管、退耕還林還草、調查規劃設計和外事、對外合作交流、項目評審、招商引資等工作。分管科技信息科、市退耕辦。聯繫市林科所、市林業調查規劃院。
副調研員 張興龍:協助劉年先同志抓好分管工作,負責系統工會、機關黨支部工作。

所獲榮譽

2022年8月,被評為全國綠化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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