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安縣審計局

慶安縣審計局是慶安縣人民政府行政機關。

慶安縣審計局成立於1983年5月。全局共設定8個股級內設機構,即辦公室、法規與審計督查股、財政金融審計股、行政事業社會保障審計股、經貿審計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農業資源環保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股。全局現有編制17名,其中行政編制16名,工勤編制1名。現有在職人員21人,全部為中共黨員。其中行政編制20人,工勤編制1人。在學歷層次上,本科學歷8人、占38%,大專學歷10人、占48%,中專學歷3人、占14%;在專業技術資格上,會計、審計專業幹部比例最高,共有14人、占67%;具有中級職稱10人、初級職稱3人,在年齡結構上, 30-40歲5人,41-50歲7人,50歲以上9人;幹部職工平均年齡48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安縣審計局
  • 地點:慶安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全局共有男同志15人,女同志6人。局領導班子成員5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4人,本科學歷3人,大專學歷2人;中級職稱3人;30-40歲1人,40 -50歲4人;平均年齡46歲。 全局共有股長8人。其中本科學歷1人;中級職稱5人,初級職稱1人;30-40歲1人,40 -50歲2人,50歲以上5人;平均年齡50歲。在省廳、市局的精心指導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縣審計事業取得了輝煌業績。我局獲得了“全省審計系統先進集體”、“省級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連續九年在全市審計系統爭先創優業務評比中名列第一,多次被縣委、縣政府授予“實績考核突出單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黨群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政務公開、財務、統計、信息化建設、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審計專業技術考評等工作。
(二)法規與審計督察股
擬訂審計業務制度;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審核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移送處理書等文書;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牽頭起草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承擔審計成果的綜合開發利用工作;承擔內部審計的監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擬訂審計工作的政策、規劃、年度計畫和審計項目計畫;監督審計執法行為。
(三)財政金融審計股
負責對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縣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征管情況;縣級國庫辦理縣級預算資金的收繳撥付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鄉(鎮)財政決算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縣級金融機構信貸計畫和財務收支審計;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行政事業社會保障審計股
負責審計與縣財政有撥款關係的縣人大、縣政協、縣法院、縣檢察院、縣直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業單位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經貿審計股
負責審計糧食、商業、醫藥、石油、縣級工業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的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負責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工程概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建設局系統資產、負債和損益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農業資源環保審計股
負責農、林、水、畜、機系統和資源環保資金及所屬單位民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八)經濟責任審計股
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委託和部署,負責對全縣縣直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負責對鄉(鎮)主要領導和縣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負責直接參加有關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協助受理有關經濟責任審計複議的事項;參加經濟責任審計專題調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組織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綜合、平衡、協調、督辦;負責經濟責任審計計畫的安排;負責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總結、經驗材料、信息等檔案材料起草工作;研究經濟責任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積極與紀委、組織部、人事局、監察局等部門溝通,堅持開展聯席會議制度;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機構依法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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