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習理論

慣習理論,布迪厄試圖建立一種實踐理論,可以用來分析特定的群體或個人實踐的機制,這便是圍繞場域、慣習建立的理論。布迪厄一貫堅持一個信念,這也是科學史上著名的杜昂-蒯因假設:證據所挑戰的,並非某個特定命題或概念,而是與這些概念和命題所構成的整個網路。而慣習和場域就組成了一個這樣的網路,它們相互說明,不可分割。筆者為了論述的針對性,分開介紹布迪厄的慣習和場域理論,但在單獨介紹時又會適當提及另一個,因為這兩個概念的相互詮釋性更貼近布迪厄的原意。筆者在介紹場域理論時引入資本的概念,因為這個概念對解釋場域概念發揮著重要作用。

基本介紹

理論簡介,理論特徵,

理論簡介

首先介紹慣習理論。
布迪厄本人曾說,“‘文化’可能是比慣習更好的術語。但是,這個過分被決定的術語帶有被誤解的危險,而且不容以界定其有效性的條件。”文化概念帶有過分被決定的特徵,因此他便退而求其次地選擇了“慣習“這一深奧的術語。這一概念主要突出這樣的基本觀念:行動是由關於在社會世界中如何運作的“實踐感”控制的。
慣習理論體現了對支配傳統社會科學的個人主義與整體主義二元對立的超越。這種二元對立體現在不同學科或是單純對個體進行研究(如心理學),或是僅關注超越個體的結構(政治學、社會學)。布迪厄主張打破這種因為學科分工而造成的對社會現實的機械分裂。因為社會現實既存在於個體之內,又存在於個體之外;既存在於個體的心靈中,又存在於事物中。他強調,在社會學研究中應注意這種社會現實的兩面性。“慣習”概念便體現了他的這種社會現實觀。慣習概念既存在於個體身體上和心靈中,也反映了社會結構的特徵。
布迪厄早期強調慣習作為思想的模式或方式,或對行為的認識能力的特徵,當時的定義如下:
“持續的,可轉換的傾向系統,它把過去的經驗綜合起來,每時每刻都作為知覺、欣賞和評價的母體發揮作用,依靠對各種框架的類比性的轉換(這種轉換能解決相似地形成的問題),慣習使千差萬別的任務的完成成為可能。”
後來他的慣習概念轉向對行為的傾向方面和實踐方面的理解。表明這一轉向的定義如下:
“可持續可轉換的傾向系統,傾向於使被結構的結構發揮具有結構能力的結構的功能,也就是說,發揮產生與組織實踐與表述的原理的作用。這些實踐與表述客觀上能夠與其結果相適應,但同時又不以有意識的目標謀劃為前提,也不以掌握達到這些目標所必需的操作手段為前提。”
這兩種定義都是側重從功能上對慣習進行界定。他也從實體上這一概念進行了界定:
“‘傾向’這個詞看起來更適合表達慣習這個概念傳達的東西——慣習被界定為傾向系統。它首先表達的含義是一種組織化行為的結果,與結構的意義相近。它也指一種存在方式,一種習慣性的狀態(尤其是身體的狀態),特別是一種嗜好、愛好、秉性傾向。”
由上述定義可知,慣習是一種傾向的系統。這種傾向系統來自通過個人的社會化而實現的社會結構的內化(被結構的結構),另一面也通過指導人們的實踐再生產著社會結構(具有結構能力的結構)。因此,慣習的概念包括兩個核心要素:結構與性格傾向。
具體而言,社會結構性因素內化於人的部分是一種客觀機會——即基本的社會存在條件,包括物質、社會、文化的條件,這些條件決定了對於特定社會群體而言什麼是可能的,什麼是不可能的。這些結構性因素通過人們的社會化經驗,內化為個人相應的傾向,正是這些傾向引導群體成員進行實踐。
慣習對個人而言,發揮著“產生與組織實踐與表述的原理”的作用。慣習的傾向使行動者偏向於選擇根據他們的資源和過去的經驗最可能成功的行為方式。
通過指導人們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慣習也生產著社會的區隔。通過慣習,
“客觀的限制變成了一種限制感,一種通過對於客觀限制的經驗而獲得的對於客觀限制的實踐的參與,一種‘恰在其位’的感覺,這種感覺引導人們把自己主動排除於與自己無緣的商品、人物以及地方等。”

理論特徵

慣習具有下述特徵:
首先,慣習具有相對普遍性(指一定範圍內的共享性)與絕對特殊性。相對普遍性是指,慣習總是為同一階級或群體的所有成員所共有。因為同一階級或群體的社會成員所面對的社會文化物質生活條件相似,所以他們通過對其內化形成的慣習也相應地表現出類似性。絕對特殊性是指,由於行動者在階級或群體內部所處的位置不盡相同,或者用布迪厄的話說,他們所持有的各類資本(如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的總量和結構不盡相同,另一方面他們每個人的社會生涯也截然不同,所以在他們的個體慣習之間同時也有著不可否認的差異。但布迪厄更為強調前者,即把相似機會內化的個體享有的相同的慣習。
“個人風格,不過是相對於時代的或階級的風格的偏離,所以,它不僅通過一致性也通過差異性回過頭來與共同風格相關聯。”
第二,慣習是一種非形式化的、實踐的知識,而非推論的或意識層次的。人們受慣習指導進行實踐時是潛意識的,無知無覺的。
“慣習的框架、分類模式的特殊效力來源於這樣的事實:他們在意識和語言的水平之下發揮功能,同時也超越了意識控制所能及的範圍。”
第三,慣習具有使用上的遷移性,即可以用於指導個人生活的各個領域。慣習“正是一種普遍的,可以轉化的傾向,超越了直接習得的東西,把內在於學習過程的必然性加以系統,普遍的套用。”
第四,慣習是非常抵制變化的,原因在於原初的社會化較之後繼的社會化更具有結構型塑內在傾向的力量。
第五,客觀結構的內化過程不僅是心理的過程,而且是身體的過程,體現在人們的姿勢,步態和語言風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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