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速攝影

慢速攝影

這是指使用1/30秒以下的快門速度拍攝照片。用慢速拍攝,可使運動的物體,在曝光瞬間,在底片上留下移動的影像。一定程度上,這種影像是虛影,速度越快,影像虛得越厲害,從而形成以虛襯實,實中有虛,虛實相映的效果。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拍出動感,畫面有生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慢速攝影
  • 外文名:low-speed cinematography
  • 發明時間:1904年
  • 發明人:法國人布爾和諾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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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速攝影

low-speed cinematography):1904年,馬雷的學生,法國人布爾和諾蓋發明了慢速攝影。他們發覺,以慢於正常頻率的片速拍攝,得到的膠片,所反映的動作比實際情況更快。這就是慢速攝影。
原理是以每秒鐘20~8格畫幅的攝影頻率攝取物質變化或物體運動鏡頭的特技攝影技術。降低攝影頻率,而放映速度仍為24格畫幅每秒,即可呈現快動作的鏡頭畫面,給觀眾以急劇、緊張、誇張的氣氛和印象。

技巧

使用慢速快門,照相機一般要有依託,最好能用三腳架或獨腳架使照相機穩定。1/30秒以下的各級快門速度,都是慢速度,究竟用哪一級為好,應視被攝對象運動的速度和欲表現出來的畫面效果而定。選用速度太慢,影像很可能完全虛化到模糊不清的地步,使人無法看清;選用速度太快,運動感又失去了,因此在把握不大的情形下,可多用幾檔試拍,找出最佳的一檔快門速度,既不使所拍照片影像模糊,又能表現出一定的動感。
追隨拍攝法,實際上還是使用慢速快門拍攝。它與前種方法的不同在於,前者是固定照相機,讓運動物體從照相機鏡頭前通過,在底片上留下移動的影像,後者是移動照相機,隨運動物體的運動而移動。運動物體與移動的照相機等速時,運動物體也就相對靜止了,照片上留下的影像是靜止的,而運動物體周圍不動的景物,因照相機的移動,反倒成了“運動”的景物了。這種相對運動,使原來不動的景物,在底片上留下了虛化的移動影像,給人以動感。
追隨攝影法,常用於體育攝影,以表現出激烈競爭的運動狀態。使用追隨攝影法時,要選擇較深暗的、並有少量的亮景的景物,如樹木、人群等,用光以側逆光為好。這樣在移動照相機追隨動體時,背景才會出現明顯的線條,體現出動感。在快門速度的選擇上,一般說,速度慢,追隨效果強烈,但技術上不太容易掌握,整個畫面會因此而模糊,沒有清晰點。因此,在選擇使用快門速度時,要綜合考慮運動物體的運動方向、運動速度以及要表現的追隨效果。有的運動物體運動速度很快,使用的快門速度也相應要提高,有時要用到超過1/30秒以上的1/60秒,甚至1/125秒。要使追隨攝影成功,拍攝者按動快門,必須死盯住運動物體,在移動照相機的同時按動,不能因為按動快門,照相機中途停止移動。追隨拍攝方法很多,除斜向追隨外,還有縱向追隨、變焦追隨、平行橫向追隨等,大家如有興趣,不妨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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