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谿市港航管理處

主要職能,聯繫方式,辦公地點,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港口、水路運輸、船舶檢驗、航道管理、水路規費稽徵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參與編制全區水運基本建設、航道、港口發展規劃和全區水運發展計畫;負責編報港口、水路運輸、船舶檢驗、航道管理、水路規費稽徵工作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區港口採掘、爆破等活動、港口經營資格、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資格、港口危險貨物作業場所及實施衛生除害專用場所建設的審批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審核、轉報;負責全區港口經營單位資質、市場行為和經營秩序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4、負責全區航道、航道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養護;負責攔、跨、臨河(海)建築物通航標準和技術要求的審批、審核、轉報以及監督管理。
5、負責對全區水路運輸經營者和水路運輸服務經營者經營資格、經營行為的審驗,依法對水路運輸(服務)企業開業、運力投放、船舶買賣、客貨運航線進行審批、審核、備案和轉報。
6、負責組織、協調本轄區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特種物資以及軍事、搶險救災物資的水路運輸、港口作業以及春節、清運、國慶節等重大節假日水路旅客運輸。
7、負責全區港口、航道和水運的行業管理工作;對轄區內港口和水路運輸的經營秩序、安全生產,港口和航道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以及對轄區的疫情控制等實施監督和管理,組織轄區內港口、水運等方面重大突發事件、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配合有關部門、地方政府指導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8、負責編報、實施港航事業單位財務收支預算,征繳、代征國家規定的涉及港口和航運等方面的規費及其他費收;會同有關部門對本轄區港口和水路運輸企業經營性收費項目和價格實施監督和管理;負責港航事業規費的使用管理,編報港航事業規費的財務決算,匯總年、季、月度會計報表,負責會計審計工作。
9、負責全區港口和水運的信息匯總、統計、發布和管理。
10、負責對本轄區內涉及港口、航道、水運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11、法律法規授予或上級交辦的其他管理職責。

聯繫方式

負責人: 柴常生

辦公地點

慈谿市滸山街道舊宅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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