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慈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慈谿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慈谿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實施意見》(慈政發〔2014〕11號)和《寧波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組建慈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的函》(甬編辦函〔2014〕5號),設立慈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市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是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掛慈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谿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慈谿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慈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類別:政府職能部門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慈谿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慈谿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實施意見》(慈政發〔2014〕11號)和《寧波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組建慈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的函》(甬編辦函〔2014〕5號),設立慈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市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是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掛慈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谿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慈谿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將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品安全考核督查等職責,劃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3.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以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行政許可工作,劃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寧波市政府和慈谿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強化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職責;強化組織社會各方共同參與食品藥品安全治理,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教育;推動建立健全市場誠信體系制度。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制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相關制度與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註冊登記;負責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的許可;負責藥品零售企業開辦、科研和教學單位毒性藥品購用許可和部分受省、寧波市委託的許可事項;承擔受委託範圍內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受委託承擔執業藥師註冊工作;負責廣告經營許可、戶外廣告登記工作。
(三)負責規範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市場交易(含網路交易)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處理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的舉報投訴;負責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事項的監管;組織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監管並發布抽檢信息;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經紀機構、經紀人和經紀活動以及直銷企業、直銷人員和直銷行為;開展反壟斷執法監管工作;負責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契約條款備案;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商標和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依法承擔生產環節、流通環節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食品安全有關風險監測工作。
(六)負責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七)負責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組織開展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報告和信用信息公示,並對公示信息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市場監管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九)負責推動食品藥品審評評價體系、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負責推進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督促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鎮(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商標戰略;指導廣告業發展;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配合巨觀調控部門貫徹實施國家食品藥品產業政策;組織開展與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市場監管局設1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文秘、信息、信訪、檔案、保密、機要、保衛、會務、行政管理、後勤保障,以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工作;推動市場監管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負責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及新聞發布等工作;牽頭組織開展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系統財務經費預(決)算編制、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指導工商學會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根據人事管理許可權,負責系統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和管理;組織實施本系統教育培訓、專業人才培養工作;負責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市場監管所(分局)等基層單位基礎建設和規範化建設。
(三)法規科
負責組織起草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承擔法制宣傳、培訓工作;組織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管理本局公職律師。
(四)行政審批科
承擔內資企業及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分支機構的註冊登記和內資公司股權出質登記;承擔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名稱核准工作;承擔外國(地區)企業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核准工作;承擔受委託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註冊登記和外商投資的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工作;負責知名商號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負責藥品零售企業開辦、科研和教學單位毒性藥品購用許可和部分受省、寧波市委託的許可事項;承擔受委託範圍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受委託承擔執業藥師註冊工作;負責轄區內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統計、信息分析及公開工作。
(五)企業和個私經濟監管科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制定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協調個體、私營企業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負責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事項的監管工作;組織開展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報告和信用信息公示,並對公示信息實施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六)市場契約監管科
負責市場和契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規範商品交易市場秩序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星級文明規範市場創建活動;承擔網路市場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場專項治理工作;開展對商品交易市場的名稱登記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契約條款備案管理;制定和管理契約示範文本;開展契約行政指導、調解、信用評價服務;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開展農資市場監督管理;查處有關商品交易市場的違法行為;指導市場協會工作。
(七)商標廣告監管科
負責擬訂商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規範商標使用行為,調處商標糾紛;承擔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地理標誌的使用管理與保護;負責商標印製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推進商標戰略;負責慈谿市知名商標認定和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寧波市知名商標的推薦保護工作;指導、監管商標代理機構;負責擬訂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廣告戰略實施;擬訂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廣告經營許可、監管;負責戶外廣告登記;負責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活動;指導市廣告協會和市商標協會工作。
(八)食品綜合協調和督查科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間的聯絡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並提出對策建議;擬訂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計畫並協調推進實施;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治理和聯合檢查活動;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承擔對市級有關部門和鎮(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指導協調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之間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和監督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並根據方案開展風險監測工作。
(九)食品生產監管科
負責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畫,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分析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形勢並提出改進措施;承擔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十)食品流通監管科
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畫,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並提出改進措施;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十一)餐飲服務監管科
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畫,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並提出改進措施;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承擔或組織協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年度監督抽驗計畫;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流通領域的日常監管;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十三)藥品監管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藥品年度監督抽驗計畫;監督實施藥品法定標準;監督實施藥品非臨床研究、臨床試驗、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藥品經營、醫療機構製劑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制度;配合監管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組織實施流通領域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藥源性興奮劑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負責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製劑室、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管;受委託承辦藥品零售企業許可相關的現場檢查工作;負責藥品線上監控工作。
(十四)醫療器械監管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器械年度監督抽驗計畫,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的日常監管;貫徹實施醫療器械的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註冊產品標準;承辦受委託範圍內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開辦(變更、換證)的現場檢查、質量體系考核和樣品真實性核查;受委託承辦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相關的現場檢查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指導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

人員編制

市市場監管局行政編制3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18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5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和領導配備等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