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立法

慈善立法,由全國人大代表、中華慈善總會榮譽副會長周森提出,指對於人們的工資收益進行立法,每人必須捐一筆工資做公益,該提議引發社會爭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慈善立法
  • 提出人:中華慈善總會榮譽副會長周森 
  • 內容:每個人工資必須有一筆錢進行慈善
  • 時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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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慈善立法
慈善立法,即每個人的工資,必須有一筆錢進行慈善公益,像納稅一樣,超過3500多少稅,超過5500多少稅,要按照法律的程式,通過法律制度來為慈善捐出一部分資金。

由來

全國人大代表中華慈善總會榮譽副會長周森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期間所提出。

呼籲

慈善立法
周森表示,在慈善公益事業當中,有不少機構和組織,包括中華慈善總會等相關的組織,有些制度還不是很完善,大家接受起來還是有一定的障礙。
慈善立法,是慈善工作者多年來在探討的一種路子,也是慈善公益將來發展的方向,也是中央到地方所有的政府要推行的法則。只有慈善立法了,中國國民才會弘揚它,一切按照慈善法律進程來做。
希望更多人關注慈善立法,一個慈善立法可以把慈善事業中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現在《慈善法律綱要》已經出來,周森參加過兩次國務院法制辦的徵求意見稿,如果順利的話,周森希望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能夠完成“慈善立法”。

爭議

專家

《鳳凰周刊》編委鄧飛表示:明確反對慈善納稅。慈善應是人們在心理驅動下所做出的善舉,是發自人們內心的自覺自愿行動。而人們在做慈善中,也會感受到“贈人玫瑰,手有餘香”的愉悅。如果將這一彰顯善舉的行動,變成強制公民不得不做,“慈善”也就不是慈善,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新浪微博事業部社會責任總監貝曉超認為,目前國內的慈善法律法規相對其他國家是非常滯後的。他認為,周森代表肯定是在查閱了一些國外的相關資料後,提出了慈善納稅的想法。但是,國內的環境與國外是不同的,也不能照搬照用。
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表示,慈善方面的完善,需要進一步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識,而不應該讓慈善成為法律義務。他解釋說,目前很多日常生活水平比較低的市民,本來工資就不多,又如何強制讓他們再拿出善款呢?

網友

@陳默:就算是慈善領域立法,要立的也該是規範運作慈善事業的人該要如何管理好社會各界的捐助吧?這種“有權利沒義務”的心態,該停止了。
@虛擬科經:“慈善立法每人捐一筆工資做公益”的說法混淆了慈善和稅收的概念。如此說來慈善就不是慈善了,走向了相反的方面,這會毀了慈善事業。
@mykim3933:能不能先公布慈善資金的使用情況,讓民眾信任?只有建立了信任,才會有民眾的捐款捐物。如果強扣工資,有搶錢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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