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愷旋人才計畫”是包括人才引進、人才培養、激勵扶持和保障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性、綱領性人才計畫。計畫實施的6大工程包括:高新區拔尖人才工程、高層次人才引進扶持工程、創新創業“雙星”工程、領軍人物(團隊)扶持培養工程、技能人才百千萬工程、大學生苗圃工程。
為進一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建立健全領軍人物、高層次、高技能、優秀大學生等人才隊伍引進培養體系,全力打造富有仲愷高新區特色的“人才特區”。2013年1月,惠州仲愷高新區頒布了《惠州仲愷高新區“愷旋人才計畫”實施意見》,標誌著以“1個計畫、6個工程、55條措施”的人才重大工程正式啟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愷旋人才計畫
- 定義:人才引進、人才培養、激勵扶持
- 說明:綜合性、綱領性人才計畫
- 類型:科技
目標內容,創新亮點,六大工程,
目標內容
未來五年內,仲愷高新區將圍繞六大人才工程,引進和選拔各類拔尖人才50名、掌握關鍵性技術及高層次創新研發團隊100個、引領產業發展的領軍人物(團隊)100個,引進培養技能人才20000名、優秀大學生5000名,培育50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勢企業。六大工程分別為:拔尖人才工程、高層次人才引進扶持工程、創新創業“雙星”工程、領軍人物(團隊)扶持培養工程、技能人才百千萬工程、大學生苗圃工程。
創新亮點
(一)全覆蓋的政策體系,謀劃百花齊放的人才新思路。“愷旋人才計畫”是包括人才引進、人才培養、激勵扶持和保障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性、綱領性人才計畫。計畫實施的6大人才工程包括了人才引進扶持、人才培養服務、人才選拔及表彰等具體措施。其中,創新實施《技能人才百千萬工程》、《大學生苗圃工程》,重點強調高技能人才與優秀大學畢業生的引進與培養。“愷旋人才計畫”是仲愷高新區創新人才工作思路、健全人才政策體系、樹立仲愷人才工作品牌的重要舉措。
(二)創新的培養模式,打造齊頭並進的人才新勢頭。“愷旋人才計畫”以仲愷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以提高創新能力、專業技術及能力素質為核心,整合培訓資源,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產業轉型升級相匹配的人才培養機制。建立人才儲備庫,以項目帶動、團隊建設、學習考察、獎勵推薦、人才儲備等主要措施,在區重點項目和基地建設項目的立項上給予人才優先支持,鼓勵和支持引進人才參加重要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對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優秀人才表彰獎勵。加大產學研合作扶持引導力度,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以行業為主體的培訓平台。加強領軍人物、高層次人才及高技能人才的繼續教育培訓規劃,建立大學生培訓制度,逐步構建網路化、全覆蓋的人才培養模式。
(三)不斷加大投入力度,激勵千帆競發的人才新景象。2013年起,仲愷高新區將每年拿出1000萬作為人才專向資金,並根據財政狀況逐年增加,主要用於人才的引進服、激勵表彰、培訓培養等工作。大力激勵扶持科研開發團隊,重點獎勵在技術、研發、管理創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創新型人才,發放各種人才津貼補助等。目前,開展拔尖人才評選、創新創業新銳年度評選活動、技能人才評比、優秀大學畢業生評選等表彰活動。這是為健全人才激勵體系方面做出正確的嘗試,有益於進一步在全社會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
(四)多樣化的引進渠道,拓寬廣納百川的人才新高地。一是以“請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整合區域現有資源,進一步拓寬海內外招才引智渠道,藉助招商引資平台、海外招才攬才平台,在國內外重點城市、區域舉行 “創業引智推介會”、建立“接觸仲愷”人才聯絡站(海外人才工作站),逐步形成全球性人才引進工作網路;二是豐富引才方式,以項目引才、園區引才、租賃引才、孵化引才、媒體引才,舉辦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網路招聘會和校園招聘會。三是降低引進人才限制。採用柔性引進、智力引進、特聘租賃的方式,確保引進人才(團隊)不受國籍、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係等人才流動的制約。鼓勵以崗位聘用、項目聘用、兼職聘用等聘(借)用的形式引進人才。
(五)全方位的服務保障,建立功能齊全的服務平台。成立了“仲愷高新區高層次人才引進服務中心”,健全各項職能,科學編制工作流程,合理設定服務功能,為人才提供規範有序、運轉高效、服務便捷的服務;發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職能,在人事代理、學術交流、人才培訓、考試考核、維權仲裁等方面提供服務;建立健全跟蹤服務機制,為人才在創業資助、項目安排、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綠色通道”服務,為人才提供優質的後勤保障。建立優秀人才跟蹤服務和流失報告制度,及時了解優秀人才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動態;在培訓、見習、就業指導、職介、招聘等方面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免費辦理大學生創辦企業各類證照、積極落實有關財稅優惠政策,著力打造仲愷人才服務品牌。
六大工程
仲愷高新區拔尖人才工程
第一條 圍繞加快實施人才強區戰略,激勵表彰一批引領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拔尖人才,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以激勵拔尖人才優先發展,引領產業最佳化升級,為帶動我區轉型發展提供堅實的競爭力和人才保障。
第二條 努力建立人才集聚與成長的良好環境,建立拔尖人才成長的激勵機制。培養造就一批高新技術、支柱產業核心技術、重大工程技術和重點學科領域富有創新能力的拔尖人才。未來五年內,力爭培養區管拔尖人才50名。
第三條 拔尖人才每2年評選一次,每次選拔10名左右。凡在我區工作的各類人員,在所在行業、所在科技領域起主導和引領作用,近三年作出突出貢獻、進步明顯的各類人才,均可參加評選。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嚴格標準的原則,不受學歷、職務、資歷、身份的限制。
第四條 拔尖人才推薦對象必須熱愛社會主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下列四類人才條件之一者均可推薦為區管拔尖人才候選人:經營管理類、專業技術類、社會技能類、農村實用類。具體選擇範圍、選拔條件及相關要求詳見《仲愷高新區拔尖人才選拔管理辦法》。
第五條 拔尖人才評選工作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具體程式如下:宣傳、報名、提名、審查、公示、審批、表彰。同時,大力宣傳拔尖人才創業、創新、創優的典型事跡,帶動增加“愷旋人才計畫”的知名度,建立支持人才創新發展、鼓勵人才創業的寬鬆環境。
第六條 區管拔尖人才由區委、區管委會授予“仲愷高新區區管拔尖人才”稱號,並享受相關津貼待遇,推薦參加省、市級拔尖人才的選拔和各種表彰活動以及所在行業領域相關的培訓學習。
第七條 實行拔尖人才績效考核制度。每年由區黨群辦會同各基層黨(工)委和拔尖人才所在單位組成考核組對拔尖人才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現、科研情況及成果、培養帶動人才成長等方面進行考核,形成考核報告,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結果記入拔尖人才檔案,作為晉升或選拔的依據。
第八條 實行拔尖人才動態管理。管理期為2年一屆,好中選優,優中選尖。管理期滿,不搞論資排輩,不搞平衡照顧,堅決以成果論英雄,以表現分高低,寧缺毋濫,不達標準的取消稱號及待遇,保證拔尖人才始終能代表全區科技、學術領先水平。引入競爭機制,激勵更多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分調動起拔尖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九條 區管拔尖人才在管理期限內,出現給國家或集體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後果、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等情況,由區黨群辦公室審查,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取消其拔尖人才稱號和待遇。
第十條 拔尖人才要主動承擔各類研究課題,研究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課題,積極撰寫學術或專業論文,培養帶動後備人才加快成長。積極為高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出謀獻策,積極為重大項目論證和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提供諮詢和服務。
仲愷高新區高層次人才引進扶持工程
第一條 圍繞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引進創新科學發展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不斷提高我區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支撐和引領我區經濟社會跨越發展,引進高層次人才範圍包括科技創新、經營管理、教育衛生、文化藝術、農業技術等方面的人才。
第二條 圍繞打造建設“人才特區”的戰略目標,創新人才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完善人才引進政策體系。未來5年,在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引進並扶持100個以上高層次人才團隊、1000名左右高層次人才來我區創業,力爭把我區建設成為珠三角地區創新創業活動活躍、高層次人才嚮往匯聚的新興人才“宜居宜業”現代化高新區。
第三條 堅持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結合實際、服務發展、突出創業、注重實效的原則。構建分工合作、運轉協調、服務周到、快捷高效的人才引進、人才服務“綠色通道”,促進各項人才政策的落實,切實讓高層次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發展好。具體引進程式、福利待遇、服務保障詳見《仲愷高新區引進扶持高層次人才激勵政策》。
第四條 引進方式包括項目引才、園區引才、租賃引才、孵化引才、媒體引才等,以“請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整合區域現有資源,突出打造科技研發、公共服務、創新創業孵化等引才平台建設。進一步拓展海內外招才引智渠道,藉助招商引資平台、海外招才攬才平台,在國內外重點城市、區域舉行 “創業引智推介會”、建立“接觸仲愷”人才聯絡站(海外人才工作站),逐步形成全球性人才引進工作網路,提高引才實效。
第五條 加大資金投入。設立“仲愷高新區人才專項基金”,為高層次人才創業、獎勵、項目扶持、風險投資等提供資金支持;向引進的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發放生活津貼及住房補貼;向入駐高新區博士後工作站的博士後研究人員發放科研補助經費,對新設立的博士後工作站,區財政給予每個工作站10萬元啟動經費;優秀團隊可獲“愷創”風投基金、“愷萌”投資基金的支持,具體內容參照《惠州仲愷高新區愷萌天使投資基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創新高層次人才遴選評價考核機制。按照成果為要、突出貢獻的原則,完善高層次人才創新能力和創業業績評價機制,每2年進行對高層次人才及其項目進行一次考核,實行績效考核退出制度,設立仲愷高新區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獎,重獎有突出貢獻和業績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充分調動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的積極性。
第七條 完善服務保障。健全高層次人才引進服務中心職能,負責人才引進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具體實施。建立高層次人才跟蹤服務制度,為高層次人才提供優質的後勤保障。建立優秀人才跟蹤服務和流失報告制度,及時了解優秀人才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動態。採取在全區範圍內相關行業交流、部門內部調劑、改善工作環境和生活待遇等措施,與用人單位共同做好優秀人才的服務工作。
第八條 健全人才工作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營造鼓勵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引進和扶持高層次人才工作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和區高層次人才引進服務中心負責。支持用人單位採取各種有效形式引進人才,並指導各地各部門人才引進工作。涉及高層次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做好落實特殊政策、跟蹤了解、提供服務等工作。
仲愷高新區創新創業“雙星”工程
第一條 圍繞建設現代創新型、生態城市型高新區,加快轉變我區經濟發展方式,提升我區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選拔一批有較強技術研發和經營管理能力,敢於創業、勇於創新的創新創業人才。加大對創業新銳的激勵扶持,大力培育科技創新型企業,加速發展科技創新型經濟,營造良好的創業氛圍。
第二條 未來5年內,選拔表彰50名引領和支撐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創新型人才和創業型人才,引領各類科技人才的發展,帶動一批創新創業人才在核心技術及重大產品的自主創新方面進入國內一流或國際先進行列,打造一批快速發展、競爭優勢明顯的高新技術人才隊伍,為建設現代創新型、生態城市型高新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第三條 每年進行一次創新創業新銳年度評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表彰十名創新創業型人才(團隊)。
第四條 評選對象為:技術、管理、經營模式等方面的創新人才及成長性、典型性的創業人才。具體包括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知名品牌、從事產品開發和技術研發的專業技術人才,創新企業經營管理方法、經營模式的經營管理人才,在行業潛力較大、處於成長期的中小企業主及創業者,對本區經濟貢獻較大的創業人才。
第五條 評選範圍包括:符合我區4+1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政策;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違法違紀行為,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產值和利潤收入總額每年增長20%以上;用工規範,簽訂勞動契約,為職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在產業行業中處於領先水平,具有較高的社會影響力和較強的代表性;套用自己的高新技術成果,領辦或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在國內同行業的綜合競爭實力處於領先地位,對國家和社會作出較大貢獻的人才。
第六條 評選程式分為宣傳準備、報名推薦、評選表彰三個階段,由區委、區管委會命名,通報表彰並頒發獎金。並通過各新聞媒體宣傳創業的事跡,具體表彰辦法參照《惠州仲愷高新區創新創業新銳(團隊)評選辦法》。
第七條 加大“雙星”工程的扶持保障,到高新區的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及其創業團隊,除享受基本工商行政、孵化場地、科研設備、科技金融等待遇補貼外。可優先得到高新區“愷創”風投基金和“愷萌”天使投資基金的支持,優先安排進駐高新區孵化器、加速器,符合《仲愷高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種子資金申請辦法》相關規定的,可申請最高20萬元的創業孵化種子資金。
第八條 在高新區註冊並以本區域內地址申請專利的中小型企業和個人,符合《惠州仲愷高新區中小型企業專利申請費用資助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可申請專利費用資助。
仲愷高新區領軍人物(團隊)扶持培養工程
第一條 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重點引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領軍人物(團隊),激勵仲愷創新創業人才群體成長崛起,重點孵化扶持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發展前景好的領軍企業,進一步加快推進自主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轉型升級,引領和推動高新區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
第二條 仲愷高新區領軍人物(團隊),是指圍繞“4+1”戰略性新興產業體系,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具有較大市場潛力和預期經濟社會效益,在高新科技興產業、現代服務業以及現代農業等重點領域,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在仲愷高新區創新創業的領軍型人才。對象包括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科技創新能力國內領先的創業人才(團隊),獲得省級以上表彰的科技類、管理類人才(團隊),填補國內行業空白、帶動國內相關產業取得突破性發展的科技創新團隊。
第三條 圍繞高新區“4+1”戰略性新興產業體系,5年內重點引進10名在國際國內有一定影響的科技領軍人物,引進10個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優秀創新創業團隊,引進100名創新創業優秀人才,培養50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勢企業,培育10000名從業經驗豐富的高素質專業人才,扶持造就一批行業領先、國內外有影響的科技型企業,全力打造領軍人物集聚區和創新創業團隊集群區。
第四條 採用柔性引進、智力引進、特聘租賃的方式,拓寬引進渠道,確保引進領軍人才(團隊)不受國籍、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係等人才流動的制約。加強跟蹤培養服務,鼓勵以崗位聘用、項目聘用、兼職聘用等聘(借)用的形式引進人才。
第五條 完善人才培養機制,以項目帶動、團隊建設、學習考察、獎勵推薦、人才儲備等主要措施,在區重點項目和基地建設項目的立項上給予領軍人物(團隊)優先支持;加強對科技領軍人才組織、管理、協調能力的培養,發揮其帶隊伍、領團隊、育人才的作用;鼓勵和支持科技領軍人物(團隊)參加重要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對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領軍人物(團隊)表彰獎勵。建立人才儲備庫,落實培養計畫。
第六條 加大創業平台建設,以科創中心、產學研基地、大學科技園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博士後工作站等加速器、孵化器為依託,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高水平技術創新體系,建立高品質的引進培養平台、創新研發平台。建設高新區人才聯盟,積極推進建立以人才招聘、教育培訓、人才沙龍、人才成果展示、政策諮詢等為一體的人才服務平台。具體內容詳見《科技創業服務中心企業孵化管理辦法》、《惠州仲愷高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優惠扶持政策》。
第七條 加強培養對象的管理考核。對科技領軍人才實行定期考核、動態管理。考核內容主要包括科技領軍人才的職業道德、工作進展、科研業績、團隊建設、經費使用與投入、科研平台建設、單位配套服務等情況。對考核優秀的給予重點資助,對培養計畫中成績突出的個人(團隊)給予表彰。
第八條 加強激勵扶持,對落戶高新區的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及其創業團隊,在住房待遇、醫療待遇、配偶就業、子女就學給予補助;優先安排進駐孵化器、加速器,享受綜合孵化服務和辦公場地房租補貼;優先得到高新區“愷創”風投基金和“愷萌”天使投資基金等高新區主導的科技金融機構支持;通過實行股權激勵、分紅激勵、績效激勵等激勵方式,充分調動領軍人物和團隊創新創業的積極性。
第九條 加強組織領導與經費保障。定時通報培養計畫實施情況,指導和協調各項培養工作;加強科技領軍人物(團隊)培養工作的理論研究與經驗總結,不斷探索和創新人才培養的思路和方法;積極探索並不斷完善以黨委政府為主導、科技領軍人才所在單位為主體、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多元化的科技領軍人才培養工作機制;加大人、財、物的支持力度,努力開創我區領軍人物(團隊)培養工作的新局面。
仲愷高新區技能人才百千萬工程
第一條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人才強區戰略,加快我區技能人才培養,提高勞動者技術水平和業務素質,以充實初、中、高端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為原則,結合我區“4+1”產業發展需要,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機制和政策措施,形成有利於技能型人才引進、培養和發揮作用的制度環境和社會氛圍。
第二條 5年內引進培養高級技師100名、技師300名、高級工1000名、中級工3000名,初級工10000名,全區技能型人才總量達50000人以上。建成一支結構合理、梯次布局的“百千萬”技能人才隊伍。
第三條 完善技能人才培養機制。進一步推動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加大校企合作扶持引導力度,切實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建立、健全滿足各類勞動者提高技能需求的培訓體系。
第四條 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通過政府支助、企業投入和社會籌資等渠道,設立技能型人才專項引導資金,專款專用服務於我區技能人才引進、培養等工作。
第五條 加大企業對員工培訓的激勵扶持,對企業內開展技能人才培養的,根據經培養取得高級工、技師和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員工人數發放相關培訓補貼。鼓勵企業分級實施“工齡獎”、住房津貼,舉辦技能比賽和使用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激勵措施,促進職工技能水平的整體提高。具體激勵辦法參照《關於加快引進和培養技能型人才的實施意見》。
第六條 加強技能型人才隊伍建設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區分管領導任組長,由區黨群辦、宣教文衛辦、財政局、社會事務局等部門組成的技能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技能型人才工作的巨觀指導、政策協調、組織推動和檢查考核。
第七條 加強培訓經費提取與使用的監督。人力資源、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校企合作獎勵、培訓補貼及企業職工教育相關經費的核撥、提取與使用情況的監督,引導企業落實職工技能提升培訓特別是高技能人才培訓工作。督促企業履行對職工的培訓義務,並依據已簽訂的集體契約中有關職工教育培訓的條款參與監督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取與使用。
第八條 加強宣傳引導。加大技能型人才隊伍建設輿論宣傳,強化典型、突出導向,加大技能成才和技能創業的典型事例宣傳力度,深入持久地將宣傳活動開展下去,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鼓勵創造的良好氛圍。
第九條 仲愷高新區優秀技能人才每2年評選表彰一次,每次評選10名左右。獲得“優秀高技能人才”稱號的,每人每年享受相關津貼待遇,如發現弄虛作假,經查明屬實,撤銷榮譽稱號,追回津貼或獎金,撤銷之後不得參加此項評比。
仲愷高新區大學生苗圃工程
第一條 高等院校畢業生是寶貴的人才資源,鼓勵高校畢業生來我區創業,積累創業經驗,提高創業信心,激發創業熱情,實現創業啟航,為我區的未來發展培養一批高素質、專業化管理人才,著眼於創新人才的基礎性培養和超前開發,把我區建設成為在校大學生選擇職業、提升技能的新興人才聚集地。
第二條 建立完善大學生就業培訓體系、資金扶持體系、最佳化資源配置體系,逐步構建符合我區大學生創業發展新形勢的支撐體系,努力把優秀大學生培養為相關基礎學科領域的領軍人才,計畫用5年的時間,逐步建立以高新科技為主導的大學生創業(苗圃)基地,幫助20個以上團隊成功創業,創造就業崗位2000個以上,引進優秀大學生5000名,打造吸引大學生就業創業的“人才高地”。
第三條 採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引進措施,舉辦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網路招聘會和校園招聘會。根據高新區實際需要,每年從應屆高校畢業生中篩選1000名優秀人才,利用5年時間,計畫共選拔5000名左右,擇優充實到企業。
第四條 加強區域合作。加大與北京、武漢、廣州等人才大市的溝通力度,加強對大學生創業工作的協調指導,從機制和源頭上推動大學生創業工作的對接性、高效性。同時,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省市區各級政府在項目、資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為加快推進大學生苗圃工程體系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第五條 打造大學生後備人才隊伍。依託高校、科研實驗室、科研院所,發揮學術“磁石效應”,以優良的科研設施、開放的學術氣息、良好的就業環境,引智引才,確保大學生創新創業人才源源不竭。
第六條 加大資金投入。每年進行一次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年度評選,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表彰在自主創業或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方面取得優異成績優秀大學生,具體內容參照《仲愷高新區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評選辦法》;安排專項工作經費,對大學生引進培養方面表現突出、貢獻巨大的企業或個人實施獎勵和表彰。
第七條 加強政策制度創新。從大學生創業的政策支持、人才支撐、服務平台建設、體制機制創新、資金扶持、氛圍引導等各方面,細化落實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加強服務創新、觀念創新、載體創新和制度創新,加快大學生苗圃工作發展。
第八條 積極推動校企合作,及時掌握企業用工信息的基礎上,鼓勵並積極推薦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應聘就業。依託區有關部門及各高校院所的創業培訓體系,通過招聘會、創業沙龍、講座、講課等形式, 與大學生面對面交流,增強大學生對我區的了解,激發大學生的創業激情。
第九條 逐步開闢高校畢業生創業綠色通道,為創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方案設計、風險評估、開業指導、稅費優惠、政策諮詢、招商推介、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全程服務。聯動區校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民營人才中介機構等網路信息資源,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平台。
第十條 完善配套服務,在培訓、見習、就業指導、職介、招聘等方面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對引進的優秀大學畢業生,免費提供創業諮詢和輔導、項目評估、管理培訓服務。免費辦理大學生創辦企業各類證照、積極落實有關財稅優惠政策。
第十一條 加強大學生“苗圃”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區校聯動、校企聯動,共同推動大學生苗圃工程的落實。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大學生創業組織協調、項目管理、政策制定、措施落實工作的統一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