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衛生部關於二級以上綜合醫院
感染性疾病科建設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院綜合醫院
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範。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設定 各級綜合醫療機構應當設定感染性疾病科, 包括功能相對獨立的 呼吸道發熱門診、腸道門診、肝炎門診、愛滋病門診等。
設定原則及基本要求
1、感染性疾病科的設定應納入醫院總體建設規劃,其業務用房 應根據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內部應嚴格設定防護分區,嚴格區分人流、物 流的清潔與污染路線流程, 採取安全隔離措施, 嚴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類功能用房應具備良好的靈活性和可擴展 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適應公共衛生醫療救治需要。
4、應根據感染性疾病科業務工作要求配備經過專業培訓合格的 醫、護、技工作人員。
5、依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範,制定各級各類 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設定要求
一級綜合醫院的設定要求
1、必須設立感染性疾病診室和候診室,與普通診室相隔離,通 風良好,有明顯標識,有獨立衛生間和醫務人員更衣、洗手間。
2、感染性疾病診室內部應劃分清潔區、半污染區、污染區。
3、感染性疾病診室應安裝紫外線燈和洗手裝置。
4、 感染性疾病診室的污水、 污物等廢棄物應嚴格消毒, 符合 《醫 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機構污 、 、 水排放要求》 、 《醫院消毒技術規範》 等衛生法規、 規範、 標準的要求。
二級綜合醫院的設定要求
1、選址
⑴為控制交叉感染, 感染性疾病科與其它建築物之間應保持必要 間距,確保通風。建議間距 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須與普通門(急)相隔離,避免發熱病人與其 他病人相交叉;通風良好,有明顯標識。普通門(急)診顯著位置也 要設有引導標識,指引發熱病人抵達發熱門(急)診就診。
2、布局
⑴呼吸道發熱門(急)診與腸道門診、肝炎門診應完全分隔,呼 吸道發熱門診空調通風系統做到獨立設定。
⑵感染性疾病科應分設呼吸道發熱病人、腸道病人、肝炎病人的 專用出入口和醫務人員專用通道。應設清潔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 口。各出入口應設有醒目標誌。
⑶感染性疾病科內應設有污染、 半污染和清潔區, 三區劃分明確, 相互無交叉,並有醒目標誌。
⑷感染性疾病科應設定醫務人員更衣室, 在半污染區與清潔區之 間設定符合要求的第二次更衣區。
3、通風、排風
⑴感染性疾病科業務用房應保持所有外窗可開啟, 室內空氣保持 流通。
⑵感染性疾病科的空調系統應獨立設定,禁止使用下列空調系 統:循環迴風的空氣空調系統;不設新風,不能開窗通風換氣的水- 空氣空調系統;既不能開窗、又無新風、排風系統的空調系統;絕熱 加濕裝置空調系統。 設中央空調系統的,各區應獨立設定;呼吸道發熱門診設全新風 空調系統,腸道、肝炎門診設中央空調系統的,新風量和換氣次數不 得低於設計規範要求;不設空調系統的,應確保自然通風。
4、消毒
⑴感染性疾病科的污水、污物等廢棄物應嚴格消毒,符合《醫療 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機構污水 、 、 排放要求》《醫院消毒技術規範》等衛生法規、規範、標準的要求。
⑵感染性疾病科內應設定專用的消毒室。
⑶各業務用房必須安裝紫外線燈或其他備用衛生部批件的空氣 消毒器械,配備非手觸式洗手裝置、消毒箱、紗窗紗門、防蟲防鼠等 消毒隔離和衛生設施。
5、呼吸道發熱門診的具體要求
⑴呼吸道發熱門診內至少設定一間診室。
⑵呼吸道發熱門診內必須設獨立廁所。
⑶呼吸道發熱門診內應具有掛號、候診室、治療室、留觀室、檢 驗室、放射檢查室和收費、取藥等功能。
⑷呼吸道發熱門診內應儘量採用自然通風, 自然通風不良的情況 下,應安裝足夠的機械通風設施,進行強制排風。有條件的醫院應采 取措施形成從清潔區到污染區的室內空氣壓力梯度。
⑸使用中央空調的應調整氣流方向,使氣流從清潔區到半污染 區、再到污染區,污染區域內應保持負壓。每周對空調系統清洗消毒 1-2 次,對空調冷卻水集中收集,消毒後排放。
6、腸道、肝炎門診的具體要求
⑴腸道門診內污染區主要包括腸道病人診療室、病人專用廁所、 觀察室;半污染區包括掛號收費、發藥室、治療準備室;清潔區包括 醫務人員更衣室、庫房等。 肝炎門診內污染區主要包括病人診療室、抽血室;半污染區包括 掛號收費、發藥室、治療準備室;清潔區包括醫務人員更衣室、庫房 等。 腸道門診廁所應設病人專用蹲式坐便器。
⑵腸道門診診療室、 觀察室、 肝炎門診的診療室應分別獨立設定, 掛號收費、發藥室應分設視窗,確保腸道病人與肝炎病人就診路線不 交叉。
⑶腸道門診觀察室應設定 1 張及以上觀察床位, 並配備必要的急 救藥械。
7、愛滋病門診的具體要求參照腸道、肝炎門診。但要滿足愛滋 病診療過程中的人文關懷、保護隱私以及健康宣教等要求。
8、必備的醫療設備
⑴檢驗設備:血、尿、便檢測儀。
⑵放射設備:X 線檢查設備。
⑶基本急救設備:氧氣瓶、簡易人工呼吸器、急救藥箱等。
三級綜合醫院的設定要求
除按二級綜合醫院設定外, 三級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應設定處 置室和搶救室等。
1、處置室:劃分無菌區、清潔區與污染區。設有流動水洗手設 施。
2、搶救室:儀器及物品擺放固定,標誌醒目。設有搶救床、搶 救車、氧氣瓶、氧氣袋、血壓計、除顫器、心電監護儀、專用呼吸機、 吸引器、插管物品等,備有常用搶救藥品及一次性消耗品如吸痰管、 吸氧管、導尿管、採血針、試管、一次性手套等。 處置室、 搶救室應安裝紫外線燈或其他具備衛生部批件的空氣消 毒器械。
(一)人員配置要求
1、基本要求: 各級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應當配備有一定臨床經驗, 經過傳染 病防治相關法律、 法規、 部門規章、 工作制度及感染性疾病流行病學、 預防、診斷、治療、職業暴露防護和處理以及消毒隔離等內容培訓, 技術好、責任心強的高年資內科醫師,為患者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
2、一級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診室應配備一名醫師和一名護士, 並有專人負責清潔消毒和醫療廢物處理工作。 3、二級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應配備一名中級職稱以上、有傳 染病臨床工作經驗的醫師擔任主任,負責科室全面工作,各診室應配 備能滿足工作要求的醫護人員, 並有專人負責清潔消毒和醫療廢物處 理工作。
4、三級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應配備一名具有副高職稱以上、 有傳染病臨床工作經驗的醫師擔任主任,負責科室全面工作;各診室 應配備能滿足工作要求的醫護人員, 並有專人負責清潔消毒和醫療廢 物處理工作。 四、醫院感染管理 (一)各級醫療機構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規範(試行)》的要求, 成立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負責醫院感染管理與控制工作,三級醫療 機構必須設定醫院感染管理職能部門,配備 3—5 名專職人員(醫師 或公共專業醫師和護士) ;二級以下(含二級)醫療機構應指定 1—2 名專人負責醫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按照《消毒技術規範》
《醫院預防與控制傳染性非典型肺 、 炎醫院感染的技術指南》的要求,做好感染性疾病科門診與病區的消 毒隔離工作, 醫院感染管理科負責消毒隔離工作的指導, 並做好空氣、 醫療用品、物體表面、醫護人員手與使用中消毒劑的微生物學監測,
二、三級醫療機構每三個月一次,一級醫療機構每半年一次,並做好 記錄。
(三)醫務人員防護
採取標準預防的原則, 並根據感染性疾病的傳播途徑採取飛沫隔 離、接觸隔離和空氣隔離。醫院應當根據醫務人員在工作時的危險性 程度採取分級防護,防護措施應當適宜。
1、醫院內所有區域應當採取標準預防。標準預防的核心內容包 括: 所有的病人均被視為具有潛在感染性病人,即認為病人的血液、 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傳染性,必須進行隔離,不論是否有明 顯的血液或是否接觸非完整的皮膚與黏膜,接觸上述物質者,必須采 取防護措施。 要防止經血傳播性疾病的傳播, 又要防止非經血傳播性疾病的傳 播。 強調雙向防護。既要預防疾病從病人傳至醫務人員,又要防止疾 病從醫務人員傳給病人。
2、標準預防的具體措施包括: 接觸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質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時 應當戴手套; 脫去手套後立即洗手; 一旦接觸了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質以及被其污染的 物品後應當立即洗手; 醫務人員的工作服、臉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體液、分泌物等 物質噴濺到時,應當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醫用防護口罩、防護眼鏡 或者面罩,穿隔離衣或圍裙; 處理所有的銳器時應當特別注意,防止被刺傷; 對病人用後的醫療器械、器具應當採取正確的消毒措施。
3、醫務人員使用的防護用品應當符合國家醫用級標準。 防護服: 應當符合 《醫用一次性防護服技術要求》 GB19082-2003, 可為聯體式或者分體式結構,穿脫方便,結合部嚴密。袖口、腳踝口 應當為彈性收口,具有良好的防水性、抗靜電性、過濾效率和無皮膚 剌激性。 防護口罩:應當符合《醫用防護口罩技術要求》GB19083-2003, 口罩可分為長方型和密合型, 應當配有鼻夾, 具有良好的表面抗濕性, 對皮膚無剌激,氣流阻力在空氣流量為 85L/min 的情況下,吸氣阻力 不得超過 35mmH20,濾料的顆粒過濾效率應當不小於 95%。也可以選 用符合 N95 或者 FFP2 標準的防護口罩。 防護眼鏡或面罩:使用彈性佩戴法,視野寬闊、透亮度好,有較 好的防濺性能。 隔離衣:材料易於清洗和消毒,長袖、拉鏈或者鈕扣位於背部。 手套:為醫用一次性乳膠手套。 鞋套:為防水、防污染鞋套。
4、醫務人員的免疫預防:遵循自願原則,開展對醫療機構醫務 人員的B型肝炎、流行性感冒等疫苗的免疫接種,減少高危人群感染 和感染後產生併發症的機會,降低相關住院率和死亡率。
(四)廢物處理
為防止醫療廢物引起的疾病傳播和流行,根據《醫療廢物處理條 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則:
1、醫院應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感染性疾病科醫療廢物 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2、醫療廢物應分類收集,並按照類別放置於防滲、防漏、防銳 器的專用包裝物或密閉的容器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應有 明顯的中英文警示標識。醫療廢物收集點應設在病區的污染端,利於 廢物的收集。
3、損傷性醫療廢物應當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滲漏的容器中,外 運時必須嚴格密封,並在其外部套裝醫療廢物專用的黃色塑膠袋。其 它醫療廢物,包括患者的生活垃圾直接放入雙層黃色塑膠袋,分層封 扎袋口。不得使用影響密封性能的器具或方法進行封口。
4、醫療廢物收集容器應符合有關部門的要求,所有廢物盛裝量 不應超過容器或包裝袋的 3/4。嚴禁使用有破損或已經污染的收集容 器。
5、醫療廢物應每日由專人使用專用轉運工具,按照規定的時間、 路線及時清運,就近轉送到醫院醫療廢物專門暫存場所,定期由轄區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轉運焚燒。 運送工具、 暫存場所等需及時清沽, 遇污染時及時用 1000mg/L 的含氯消毒劑或 0.2%的過氧乙酸消毒。
6、病原體的培養物、菌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就地滅菌、 消毒後再按醫療廢物處理。
7、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衛生員應相對固定,並經過醫療廢物處 理流程、醫院感染控制、自身防護、意外事故處理等知識的培訓。衛 生員工作時應嚴格按照病區防護要求做好防護工作。
8、對外運的醫療廢物必須做好交接工作,並認真記錄,內容包 括醫療廢物的種類、 數量、 交接時間、 集中處置單位以及經辦人簽名。 登記資料至少保存兩年。
9、醫院內產生的污水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嚴格的消毒後再 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五)抗菌藥物套用
1、各級醫療機構必須加強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的管理,根據《抗 菌藥物臨床套用指導原則》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機構抗菌藥物合 理套用管理規範(試行) 》的要求,結合本機構實際情況制定“抗菌 藥物臨床套用實施細則” 。
2、各醫療機構應結合本機構實際,根據抗菌藥物特點、臨床療 效、細菌耐藥、不良反應以及當地社會經濟狀況、藥品價格等因素, 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類進行分級管 理。 ⑴非限制使用:經臨床長期套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 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⑵限制使用:與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相比較,這類藥物在療效、 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 為非限制藥物使用。 ⑶特殊使用: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 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後果的抗菌藥物; 新上市的抗菌藥 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並不優於現用 藥物者;藥品價格昂貴。
五、疫情管理 醫院要指定部門或專(兼)職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嚴 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 、 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 、 等有關規定做好疫情報告工作。
(一)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禽流感病例的報告 各級醫療機構根據《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實施方案(試 行)》對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進行監測,做好鑑別診斷工作。如發現監 測病例符合疑似、臨床診斷或實驗室確診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 應按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型肺炎疫情監測報告實施方案》的規定進 行報告;如發現監測病例符合疑似或實驗室確診的人禽流感病例,按 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禽流感疫情應急預案(試行) 》的規定進行報 告。
(二)流感疫情的報告 各級醫療機構發現流感暴發疫情,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流感監 測方案(試行) 》規定的內容、方式、時限和程式進行報告。
(三)集體性發熱和/或腹瀉事件的報告 各級醫療機構感染性疾病科醫師在診治中發現短期內局部地區 或集體單位出現聚集性發熱和/或腹瀉病人,應立即向所在地疾病預 防控制中心報告。
(四)病毒性肝炎、愛滋病以及其他傳染病的疫情報告按照有關 規定的要求進行。
六、監督管理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 、 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對防治工作的落實情況 進行監督檢查。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結合當地實 際加強監督和技術指導。
(一)醫療機構內部監督管理
1、建立健全感染性疾病科的預防控制、醫療救治、消毒隔離和 個人防護、實驗室安全等相關防治工作制度;
2、 做好感染性疾病科醫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主要培訓內容為 《中 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 、 《全國突發公共 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以及其它防 、 治規範性檔案,感染性疾病防治基本知識、診斷標準和治療原則,疫 情報告的程式和基本要求,流行病學調查方法,隔離病區設定及操作 規範、隔離防護措施和規範,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範、實驗室樣品採集 與保管規範等;
3、指定部門或專(兼)職人員負責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 病人、疑似病人、預警病人的報告。病例排除、死亡、出院,預警病 人轉為疑似病人,疑似病人轉為臨床診斷病人等,應立即向所在地疾 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4、開展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型肺炎、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 有關疑似病人的接診、診斷與治療及疑難病人的專家組會診、流行病 學調查、樣品採集、疫情報告、個人防護和隔離消毒等內容的演練, 使疾病預防控制和臨床救治人員充分掌握防治工作技能、操作規範、 個人防護等要求。
(二)衛生行政部門監督管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其衛生監督機構要重點加強以下各方面的監督檢查:
1、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情況。
2、各級醫療機構感染性疾病科防治措施的準備和落實情況,包 括值班制度、應急措施、流行病學調查準備、預檢分診制度、發熱門 診、肝炎門診、腸道門診、留觀室、急救系統、各項物資、藥品和人 員準備的情況。
3、發生傳染病疫情後採取控制措施的情況。
4、加強對醫院消毒隔離措施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各類消毒產品、 醫療防護用品的質量抽檢工作,並強化消毒產品的消毒效果監督抽 檢。
(三)罰則
1、各級醫療機構和個人違反規定,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其 他嚴重後果的,衛生行政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 法》《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試行)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 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 的規定給與相應處罰,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和具體責任人的執業資格。
2、衛生行政部門未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 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 其他嚴重後果的, 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與行 政處分。
七、感染性疾病科平面示意參考圖 附圖一:一級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示意圖 診室內分污染區、半污染區、清潔區 診室 候診區 衛生間 醫務人員出入口 洗手、更衣室 污物出口 病人出入口 附圖二:二級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示意圖 分設呼吸道發熱門診、腸道門診、肝炎診室 清潔區 半污染區分設 掛號/收費/取藥 污染區分設:留觀室、治療室 檢驗室、放射檢查室 呼吸道發熱 病人出入口 腸道感染 病人出入口 肝炎 病人出入口 候診區 衛生間 醫護辦公室 衛生通過間 休息間 二次更衣處 衛生間 更換工作衣 發熱診室 候診區 衛生間 候診區 衛生間 腸道診室 肝炎診室 分設觀察室 分設抽血室 醫務人員出入口 污物出口 附圖三:三級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示意圖 在二級的基礎上呼吸道發熱門診增加處置室、搶救室 清潔區 半污染區分設 掛號/收費/取藥 污染區分設: 留觀室、治療室、檢驗室、 放射檢查室、處置室、搶救室 呼吸道發熱 病人出入口 腸道感染 病人出入口 肝炎 病人出入口 候診區 衛生間 醫護辦公室 衛生通過間 休息間 二次更衣處 衛生間 更換工作衣 發熱診室 候診區 衛生間 候診區 衛生間 腸道診室 肝炎診室 分設觀察室 分設抽血室 醫務人員出入口 污物出口 八、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診流程 來院病人及陪同人員 預檢分診處測體溫 非發熱、非感染性疾病病人 發熱病人、感染性疾病病人 (給呼吸道感染病人發放口罩、檢查 X 線) 感染疾病科門診醫生進行排查 普通門診就診 排隊傳染病的病人 醫學留觀病人 確診或疑似傳染病的病人 留在醫院指定地點 定點醫院 解除觀察 疑似或確診傳染病的病人 回家 轉至其他病房留院繼續治療 關於進一步加強醫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設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局,駐濟二級以上醫療機構: 當前,傳染病防治形式不容樂觀,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耐藥菌株不斷增加,感染性疾病 發病率上升,治療難度加大,對人民民眾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為進一步加強醫 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設,現提出如下要求,望認真貫徹執行。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感染性疾病科是臨床業務科室。 做好感染性疾病科建設, 是提高醫院感染性疾病診療和 防治水平,預防、控制傳染病能力的重要手段,各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和各醫療機構要 進一步提高對感染性疾病科建設重要性的認識, 嚴格按照衛生部規定和要求, 將醫院發熱門 診、腸道門診、呼吸道門診和傳染病科統一整合為感染性疾病科,並加強對感染性疾病科建 設和管理的領導,將其納入醫院公共衛生體系,統籌安排,採取有效措施為感染性疾病科的 建設和發展創造條件。同時,各縣(市)區衛生局要加強對轄區內感染性疾病科的監督、管 理,確保其職責明確,功能到位。
二、科學規劃,規範設定 感染性疾病科承擔著就診患者的傳染病篩查和感染性疾病的治療任務, 其設定以政府舉 辦的醫療機構為主, 除我市傳染病外, 全市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均應設定感染性疾病科門診和 留觀病房, 其他醫療機構設定感染性疾病科門診。 感染性疾病科要獨立設定, 布局流程合理, 分區明確,就診標識清楚,便於患者就診,並符合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要求。二級以上綜合 醫院感染性疾病科門診應符合三區兩通道的設計要求,包括清潔區、半清潔區、污染區,清 潔通道、污染通道。各區間有實體防護屏障。清潔區包括工作人員更衣洗浴室、休息室、衛 生間;半清潔區包括辦公室、夜間值班室、掛號收費室、治療室、檢驗室、藥房(或藥櫃)、 庫房;污染區包括預檢分診台、診室、候診區、輸液室、留觀室(單床,設緩衝區和獨立衛 生間)、消毒間。三級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門診還應設定處置室和搶救室等。感染性疾病 科門診應配備必要的醫療設備和設施,各室均配備非手觸式洗手設施、動態空氣淨化設備, 防護用品配備充足,質量符合衛生部要求。感染性疾病科留觀病房其建築規範、醫療設備和 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有條件的醫院感染性疾病科周圍要有相應的綠化帶。 要合理配置 醫務人員, 選拔業務技術水平高、 工作責任心強的醫務人員及時充實到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崗 位上來,為廣大患者提供便捷、舒適、安全的醫療服務。
三、完善制度,強化管理 各單位要積極加大資金投入, 建立感染性疾病科工作長效機制, 加強感染性疾病科的基 本建設,嚴格落實各級醫務人員崗位職責,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 和《消毒技術規範》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制定完善感染性疾病科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 流程。要加強對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醫療質量和安全。各縣 (市)區衛生局要加強對感染性疾病科的監督檢查,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列入年度綜合目 標考核內容,我局定期對醫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強化培訓,提高素質 各單位要加強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員的培訓,既要培訓有關傳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規、 部門規章、工作制度,又要培訓感染性疾病的流行病學、預防、診斷、治療、職業暴露處理 和防護等內容,並定期進行考核,開展傳染病處置的演練,切實提高感染性疾病的診療能力 和救治水平。同時,各醫療機構要積極為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員提供外出學習深造機會,提 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做好感染性疾病科建設與管理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單位要 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抓好落實, 並在實踐中不斷加強和完善, 更好地為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