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蓋恩,美國著名的連環殺手、“電鋸狂人”。1954年12月8日至1957年11月16日在美國東岸平原鎮期間,威斯康星最少殺害2人,實際數字不詳,估計該有接近20人。從未經法庭定罪,但在1958年1月6日被判終生囚禁於國家精神病院。1984年7月26日於門多塔精神復康病院自然死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愛德華·蓋恩
- 籍貫:美國東岸平原鎮
- 性別:男
- 國籍:美國
- 出生年月:1906年8月27日
- 去世年月:1984年7月26日
人物檔案,成長過程,生平經歷,
人物檔案
出生日期︰1906年8月27日
去世日期︰1984年7月26日於門多塔精神復康病院自然死亡
殺人數目︰最少2人,實際數字不詳,估計該有接近20人
殺人方法︰槍殺並肢解剝皮,製成手工藝品
犯案地點︰美國東岸平原鎮,威斯康星
殺人時間︰1954年12月8日至1957年11月16日
定罪日期︰從未經法庭定罪,但在1958年1月6日被判終生囚禁於國家精神病院。
有關電影︰《觸目驚心》,《沉默的羔羊》,《慘無人道》和《德州電鋸殺人狂》,《愛德華·蓋恩》。
成長過程
蓋恩1906年8月27日出生,童年時舉家搬到威斯康辛州的平原鎮(Plainfield)。他的父親是個酒鬼農夫,母親是個極度嚴苛且信仰虔誠的教徒,他還有一個哥哥。
他們家有一小座農場,位在很偏遠的鄉間,換句話說,隱密性很高,平常不會有陌生人常去拜訪。但是這個座農場非常貧脊,所以蓋因一家可說是在窮困的日子裡掙扎的社會邊緣人。
母親對蓋恩的影響是最大的,後來蓋因會犯下如此的犯行也幾乎可以說是她所造成的。她是一個狂熱的天主教徒,每天固定替兒子們上聖經課,不斷提倡信上帝的重要及罪人會下地獄。同時,她恐嚇兒子們女人是危險的,沉浸女色是不道德的,用各種方法嚇阻兒子們對異性的興趣。這件事導致蓋恩直到老死都不曾結婚,也不曾跟女人發生過性關係。他在生命中的前半段都循規蹈矩,除了在自家農場工作之外,偶爾會到鎮上打打零工,賺點零花,在鎮民眼中是個“很安靜,有點古怪,害羞善良”的男人。
但是平靜的生命開始出現變數。首先,在他年近三十的時候,他的父親過世了。接著他的哥哥死於一場倉庫火災。最後,他最愛的母親,在一九四五年死於中風。就這樣,四十歲的蓋恩突然發現自己孑然一生。他在世界上再也沒有親人,沒有同伴,更沒有妻子和兒女,他唯一擁有的,是一座貧脊農場,和空虛的人生。他和世界的疏離感越來越強。
生平經歷
連環殺手的經歷曲折離奇,確是非常適合作為電影的題材,因此亦經常被搬上大銀幕,但多數只是乙級恐怖電影,能同時成為兩部好萊塢一級大作參考對象的連環殺手,就只有愛德華·蓋因一人。他的生平跟阿爾弗雷德·希區柯克在“觸目驚心”內對主角諾曼貝茨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亨利以及媽媽住在Plainfield的奧古斯塔,威斯康星州郊外一個非常偏僻的獨立平房。
他和哥哥在成長過程中幾乎都留在這楝建築物內,沒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異性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占有欲強,憎恨女性的母親所占據,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在他的兄長和母親相繼去世後,他開始顯露他潛在變歪了的性格。
他先是把母親的屍體保留在家中,好像她從未死去。接著為了滿足對女性的欲望而去掘墓起屍,最初只是觀看她們或觸摸她們,但後來變本加厲,把屍體剝皮並縫製成人偶。但他第一次親手把活人殺死,卻要等到1954年的12月8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瑪麗霍根殺死並剝皮。他的惡行要直至3年後才被發現,在警方找尋工具店店主伯妮斯沃登的時候,伯妮斯的兒子想起他在案發前曾經來買防雪劑而起疑,結果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大量噁心的“人類手工製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燈罩,由人頭骨所造的湯碗,頭骨床頭布置和由乳頭造的皮帶等,死者面部的皮膚連頭髮則成為了面具。
雖然聽起來如此令人髮指,但他也有可憐的地方,因為與世隔絕令他根本連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也毫不知情。據說後來他重投社會後行為變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內成為一位慈祥的老者。
現實生活里的蓋恩是相當安靜、內向、害羞,而且他所親手殺的人“只有”兩個而已,比起其它連續殺手如泰德邦迪等人,他的成績是萬萬不及的。但是,由於在他做案期間(1950年代),民風還是很保守,再加上他盜屍、食屍的行為亦駭人聽聞,所以奠下了他永恆的連續殺人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