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愛彌兒》全書共五卷,盧梭針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提出了不同的教育原則、教育內容和教育方法,即體育教育、感官教育、智育教育、德育教育、愛情教育。每個階段的重點不同,但五者之間並不明顯割裂。
該書前四卷以愛彌兒為主人公,提出兒童成長的自然的重要時期,及與之相適應的教育原則、內容和方法。第一卷,著重論述了對兩歲以前的要兒如何進行體育教育,使兒童自然發展。第二卷,著重論述了對2歲~12歲的兒童進行感官教育。第三卷,論述了對12歲~15歲的少年進行智育教育。第四卷,著重論述了對15歲-20歲的青年進行德育教育。第五卷,以蘇菲為範例,提出女子教育改革的樣板,同時對男女青年的愛情教育也進行了論述。在這部著作中,盧梭把自己描寫成一個理想的教師,又把愛彌兒描寫為理想的學生,敘述了愛彌兒從出生到20歲成長和受教育的全過程,從中聞述了他的“自然教育”思想。
作品目錄
原序 | 第一卷 人類的嬰兒期 | 第二卷 愛彌兒的童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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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的教育觀 二 我們的現狀 三 愛彌兒的誕生 四 嬰兒期的教育
| 一 嬰兒期的結束 二 最基本的原則 三 消極的教育 四 道德教育 五 語言的學習 六 烏鴉和狐狸 七 鍛鍊孩子的身體 八 觸覺、視覺和繪畫 九 聽覺、味覺、嗅覺和第六感覺 十 兒童理性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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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愛彌兒的少年期 | 第四卷 愛彌兒的青年期 | 第五卷 愛彌兒的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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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童年的第三個階段 二 孩子的科學研究 三 實用法則 四 職業的選擇 五 少年愛彌兒
| 一 十六歲的愛彌兒 二 博愛與信仰 三 一個牧師的自述 四 特殊時期的教育 五 純真、幸福和愛情
| 一 我們的蘇菲及女人的教育二 戀愛中的愛彌兒和蘇菲 三 愛情的考驗 四 公民、責任與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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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背景
繼16、17世紀荷蘭和英國相繼發生的資產階級革命之後,18世紀的西歐正處於資本主義經濟日益發展壯大,封建社會行將崩潰,更為深刻的資產階級革命即將到來的時期。這種情況在法國表現得尤為明顯。當時,法國是一個落後的封建專制國家,封建貴族和僧侶們憑藉封建王權和神權對第三等級施加沉重的壓迫,使整個第三等級其中包括資產階級完全處於政治上無權的地位。但是,隨著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資產階級的經濟實力日益擴大,使它再也不能容忍那種無權狀況了。反對封建壓迫,推翻君主專制制度,掃除資本主義發展的障礙,成了第三等級的共同要求。盧梭和其他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的著作正是反映了這一要求。《愛彌兒》最初是盧梭應德舍農索夫人之請而寫的。《愛彌兒》寫於1757年,1762年第一次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出版。
作品思想
從《愛彌兒》中,可以看出,盧梭認為教育的目的在於使人成為自然人,即他所謂的“依照自然的順序”“信任自然”“以自然為唯一的聖經”“遵從良心者即是遵從自然”。這裡所說的自然是絕對自由、平等而善良的環境,只有在這種狀態下生活,人的生命才能提升到最高境界。盧梭認為兒童教育的目的在於促進他們的能力及器官的內部發育,教育能夠使他們的頭腦不停地活動,使他們的天賦得到最大限度的擴展。這種強調人類內在本性發展,並以兒童為本位的教育觀點,是盧梭教育學說的重點。盧梭的自然主義以兒童為出發點,旨在培養兒童的身心及本性,即讓兒童過著兒童應有的生活。他認為一個人的兒童時期對他的一生有著重要的價值和意義,所以不能用各種枷鎖東縛兒童,阻礙他們自然本性的發展。這是盧梭的根本立場,也是他獨具思想的教育學說的重要原則。基於此,盧梭提出了“直觀教育”。“直觀教育”,即直接教育,使兒童們接觸到的直觀事物與他們應該學習到的觀念保持一致。盧梭認為12歲以前兒童的知識只限於感覺範圍,還沒有悟性;12歲以後才有理性的發揮。盧梭強調要兒童從客觀的事物中去認識世界,感受世界,“直觀教育”目的就是依據具體事實教導兒童,使外部的知識和兒童內在的認識能力完全一致。盧梭認為應該按照兒童身心發展規律予以適當的教育方式,以免超出兒童的接受能力。他指出《
魯濱孫漂流記》是實施兒童教育最理想的教材。他說:“教育兒童並不是要讀文學名著,而是要認識自然,感受自然。”即通過閱讀自然書籍了解外界知識,而不是以抽象的文字、語言去獲得知識。
後世影響
《愛彌兒》問世以後,迅速傳播到整個歐洲,並引起強烈的反響。盧梭的自然教育思想對許多教育家都產生過巨大的影響,如巴西多、康德、裴斯塔泰齊和杜威都從不同方面受到盧梭思想的啟發。
出版信息
《愛彌兒》1762年第一次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出版。中譯本《愛彌兒》於1923年由魏肇基根據英文節譯本譯出,由商務印書館出版。1978年,李平漚又根據法文原版全文譯出,分上下兩卷,書後附有盧校的生平年表和人名、地名譯名,由商務印書館出版,共59.7萬字。
作者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