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知識社會學證明了人類社會“意識形態”與“烏托邦”這兩種形態,“前者的功能在於維護現行秩序,後者則在於反對這種秩序,人類歷史的更替和演進在觀念的維度上可以表達為意識形態與烏托邦之間的振盪,在烏托邦取代意識形態之後,自己亦相應地成為了意識形態,並創造自己的對立面”。所謂意識形態,是指“維持現行秩序活動的那些思想體系”,所謂烏托邦,是指“產生改變現行秩序活動的那些思想體系”按照曼海姆的思路,即探尋人類“思想混亂的基本因素及其過程”。
為此曼海姆首先探討了認識論的基本問題何以成為一個問題。這次人類思想史上的一個重大節點的出現,源於人們對教會設立的“客觀世界秩序”的價值觀念的崩潰。對存在與意識關係的探尋,在對客觀世界秩序產生牴觸之後,走向了客觀世界的另一極,即是偏向主體的一極,即走向以主體為出發點的人類認知行動。從此,人類開始有了強烈的主休意識,也開始了對世界的發現之旅。這一主體性意識的生成,最終成為理性主義思潮的源起。之後的人類,似乎是對偏向主體的模式的矯枉過正,於是又回到了偏向客體的道路。這一次從主體一極向客體一極的偏移,見證了自然科學逐漸崛起的歷程。偏向客體的道路受到好評的原因,使人們開始認識到主體也不完全是安全的出發點。
在分別經歷了從客體到主體,再從主體到客體的偏離之後,又一個重要的思想史節點開始成型:人類認識世界和自身的起點,究竟應該是偏向客觀世界,還是偏向主體認識,開始模糊不清。這種模糊,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體現在隨後崛起的心理學科內部認知取向完全不同的分支的呈現。在這個深刻的斷裂處,曼海姆認為走出這種認識困境的前提是認識到這樣一種實際情形:“外部客體的世界與心理體驗的世界處於連續流動之中”。著重研究個體的心理學,已經無法對這種流動狀態的世界給予分析。在此背景之下,社會學作為一門學科得以崛起。它的長處在於,它能將作為個體的群體生活的背景嵌入以求對流動的事件的理解,即是說,社會學誕生的理由和它努力的方向,是想在主體偏向和客體偏向的非此即彼的認識關係中,加入第三種辦法,這種辦法看似是一種折中,其實更是一項思想史上的重大發明,它標誌著一種新的探尋社會和人類自身的方式,終止了作為個體的人類在思考時習慣於將自身思考經歷和經驗與群體相分離的做法。
由社會學得以發生的理由,曼海姆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觀點:即思想史要著力解決的問題,不是靠對客體的不同偏見,而是要發現為何關於客體的觀點會各不相同。因此,曼海姆抵制社會科學純粹在外部可以測算的關係上下工夫的研究取向。在此基礎上,曼海姆給出了對社會科學的基本命題的理解:“構成一件事的各種因素的相互依賴關係較之全然地外部形式化的因素的相互依賴關係在本質上更易於理解”。這就既否定了一些人認為他的觀點是相對主義思想的指責,又表明了曼海姆本人相信研究中個人態度與意志的介入對於理解世界的來源的可能性。
曼海姆認為,任何的觀念都有其誕生的土壤,而不僅僅是個人化的創造。正是在這樣一種邏輯之下,曼海姆在第一章以後的幾個章節中,開始了他對幾個世紀以來人類思想歷程的分析。
在第二章對意識形態與烏托邦的分析中,他提倡避免從心理學的層面去分析作為以刻意的謊言而存在的特殊的意識形態學說,而應該從認識論的角度來考察作為總體性概念而存在的意識形態這個概念。在這裡,曼海姆試圖展示他所倡導的知識社會學的研究路徑。任何一個研究者,在進人這個路徑時,都必須意識到,自己的帶有價值預設的立場,並不一定就比自己對立的價值立場更高明。因此,曼海姆把知識社會學看做是對“懷疑的系統化”。曼海姆在梳理意識形態何以成為意識形態時,也是從“意識自身”得以萌芽的啟蒙時代開始追溯的。這一構成意識形態總體概念的雛形是總體的意識形態概念發展的第一階段。意識形態概念發展的第二階段,是由黑格爾來完成的。他在這個普遍性的概念中注人了民族精神這一成分,於是思想史上開始有了被區分的意識成分。於是“民族精神”這一觀念,開始進入歷史。第三階段意識形態概念的成型,則是緣於法國大革命時期意識自身開始向更具體的主體過渡。民族精神的觀念日漸深入人心。第四階段才是人們較為熟悉的階段。此時,“階級”取代了“民族”,成為更為重要的決定社會結構的基本單位。這個過程,清晰地展示了作為一個總體觀念的“意識形態”是如何進入歷史,又是如何在不同的歷史階段被不同的人群所感知。展示這個源流,是理解當今所有意識形態爭端的基礎和前提。
在該書的第三章里,曼海姆以科學政治學的前景題目,做了一個詳盡的個案分析,以求釐清社會理論和政治實踐之間的關係。他認為以行為科學誕生所需的前提來看,政治科學研究者觀點背後的動機和利益無法與研究對象分離,導致了專門的政治科學沒有可能,是因為它的建立違背了基本假設,即研究者思想的不同結構要獨立於被研究的行為。他分析了19世紀和加世紀最重要的五個理想類型,剖析了它們背後的政治和社會決定因素,以及這些因素對其政治行為作為科學的根本看法的重大影響。從這些不同的立場中,他總結出了一個由各路觀點綜合而成的社會學問題:在認為政治科學因受觀點立場的直接影響,因而似乎導致了政治科學的不可能時,“恰恰是在困難變得最明顯的這一點上,我們達到了轉折點”。在這個轉折點導致的兩種新的可能性中,建立黨派學校講授黨派觀點的這一種可能被果斷排除,剩下的一條道路,正與曼海姆在該書第一章中所宣稱的立場相吻合。這種建立在與黨派基本特徵完全相反的立場之上的可能性是:正由於相互對立的觀點和立場的呈現,才使作為一門科學的政治學成為可能,因為正是這些相互衝突的立場給了我們實現包含整個政治領域的可能,因為只有這個多元的立場給了人們全局的視野。在這個判斷之下,再次看到了曼海姆本人的立場:正視和理解各種觀點背後的價值判斷而非迴避價值判斷,以求更準確和全面地對事物的理解。
在第四章中,曼海姆著重論述了烏托邦思想這一與意識形態相對的概念。曼海姆判別了烏托邦思想的幾個主要類型:千禧年主義、自由主義、保守主義以及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看似屬於截然不同的意識形態陣營的幾種主義,在曼海姆看來,不過是烏托邦思想的不同階段而已。而且其發生的時間離今天越近,其烏托邦的強度就越弱。因而越是在後期形成的烏托邦思想,就越是表現出更接近於歷史—社會進程的特徵。從而,自由主義、保守主義和社會主義,不過是烏托邦精神在不同時期的不同表現而已。而那些比烏托邦氣息漸退的日常世界中的各種觀念,無非是早期烏托邦思想變化而來的一些東西。至此,又回到了曼海姆在開篇第一章中所提到的主題,即所有的現代觀念。無一不是那個古老問題的變種。
該書的最後一個部分,是曼海姆為《社會學袖珍辭典》所撰寫的關於知識社會學的詞條。這個作為框架的詞條,與前面的風格不同。作為社會學一個年輕的分支,知識社會學旨在探討“知識與存在之間的關係”以及“這種關係在人類思想發展過程中所具有的表現形式”。具體地講,它的研究問題是:“社會結構何時、何地開始表現在論斷的結構中?在什麼意義上,前者具體地決定後者?”為了回到問題本身,知識社會學更關心其研究對象的觀點得以產生和對其施加影響的政治歷史環境以及這一環境何以對其施加影響。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問題的初步探討 | 第二節 知識的政治和社會決定因素 |
第一節 關於思想的社會學概念 | 第三節 各種觀點綜合成的一個政治社會學問題 |
第二節 當代的思想困境 | 第四節 “知識分子”的社會學問題 |
第三節 現代認識論、心理學和社會學觀點的起源 | 第五節 政治知識的本質 |
第四節 作為我們時代的一個問題對集體的無意識控制 | 第六節 政治知識的可傳授性 |
第二章 意識形態與烏托邦 | 第七節 三種知識社會學 |
第一節 概念的界定 | 第四章 烏托邦思想 |
第二節 用歷史眼光看意識形態概念 | 第一節 烏托邦、意識形態和現實問題 |
第三節 從意識形態的特殊概念到總體概念 | 第二節 願望的滿足和烏托邦思想 |
第四節 客觀性和偏見 | 第三節 烏托邦思想結構的變化:在現代各階段 |
第五節 從意識形態理論到知識社會學的過渡 | 第四節 當代形勢下的烏托邦 |
第六節 非評價性的意識形態概念 | 第五章 知識社會學 |
第七節 從非評價性到評價性意識形態概念的過渡 | 第一節 知識社會學的性質和範圍 |
第八節 非評價性意識形態概念中暗含的本體論判斷 | 第二節 知識社會學的兩種類型 |
第九節 謬誤意識問題 | 第三節 對傳統認識論片面性的證明 |
第十節 通過對意識形態和烏托邦的分析探尋現實 | 第四節 知識社會學的積極作用 |
第三章 科學政治學的前景——社會理論與政治實踐之間的關係 | 第五節 知識社會學領域中歷史一社會學研究的技術問題 |
第一節 為什麼沒有專門的政治科學? | 第六節 知識社會學的歷史概括 |
創作背景
時代背景
19世紀下半葉到20世紀初,西方資本主義工業文明高度發展,既使人類得到了巨大的物質利益,但同時也對人們的社會生活和精神生活產生了嚴重的危害。它不僅體現為自私自利、唯利是圖的行為和傾向大行其道,也體現為人們以實證主義和唯理智主義(或者說,唯科學主義)眼光看待一切,力圖使社會科學“數學化”或者“自然科學化”。
個人背景
1920年,由於匈牙利恢復了君主立憲制,支持已經倒台的蘇維埃政權的曼海姆被迫流亡到海德堡。到了海德堡以後,曼海姆很快獲得了阿爾弗雷德·韋伯的支持,在座位非官方學者而生存下來並接觸和吸收當時德國出現的各種針鋒相對的思潮的同時,他逐漸把滿腔熱情從關注“拯救匈牙利”,轉變為努力從理論上研究和說明知識和知識分子在社會變革過程中的意義和作用。面對19世紀末、20世紀初此起彼伏於西方世界的諸多思潮,吸收過康德、黑格爾、馬克思、齊美爾、盧卡契、胡塞爾、韋伯、舍勒等諸多大家思想的曼海姆,以一個身體力行、熱衷政治的知識分子的獨特思考,對知識與社會的關係問題作出了自己的解答。
作品思想
意識形態與烏托邦的關係
在該書中,曼海姆“概括了一門能對社會生活作出新的和更深刻理解的新學科”,並系統地闡述了知識社會學關於意識形態問題的新見解。
從曼海姆對意識形態的理解可以看出他對意識形態的分類是由馬克思的意識形態含義分化出來的。曼海姆通過對各種意識形態含義的分析整理後認為,意識形態“存在兩種獨特的和可以分離的意義——特定的意義和總體性意義”,並依據主體說謊的內容、主體掩飾的目的來界定特定意識形態觀念和總體性意識形態觀念。在曼海姆看來:“意識形態的特別概念”與作為派別利益表述的政治思想有關,“當我們對對手所提出的各種觀點和表象持懷疑態度的時候,它所隱含的就是有關意識形態的特定觀念”,不管對手是出於何種原因採取何種方式來掩飾特定情境的真實本性,都是以達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為終極目標。持特定的意識形態觀念的人只能“從純粹心理學的層次上”對“對手的一部分斷言”進行利益的分析。與特定意識形態的虛偽掩飾和卑鄙動機不同,總體性意識形態“並不包含對弄虛作假的懷疑”,而是“涉及某個時代或者某個歷史一社會群體所具有的總體性精神結構的構成和特徵”。當對某一階級在特定社會情境中的特殊思想體系進行分析時,持總體性意識形態觀念的人會對“對手的整個世界觀”提出質疑,但這種質疑是在不考慮其動機形成的情況下所進行的“形式色彩的功能分析”及對“精神之諸結構性差異進行客觀描述”。儘管總體性意識形態分析不可避免地也要涉及利益格局的分析,但不是把利益的角逐當作意識形態產生的原因來審視,而只是當作一種情境特徵來描述。曼海姆指出,特定意識形態觀念之所以有必要上升到總體性意識形態觀念,是因為:僅在心理層次的“揭底”,根本不具備在本體論和精神學層次上進行批判分析所具有的那種徹底性和摧毀力。只有對對手的整個生活情境和整個思想基礎進行更加深層次的揭露才能從根本上破壞對手的理論觀點,從而逐漸削弱對手的社會地位。
曼海姆不滿足於充當馬克思的意識形態理論的腳註角色,而是試圖超越馬克思,建立最為寬泛意義上的意識形態學說即“知識社會學”,於是就有了曼海姆對意識形態做狹義和廣義的區分,也暴露了他本人對馬克思意識形態理論的階級屬性和黨性原則的背離。單純從學術角度看,曼海姆把意識形態學說發展成知識社會學並無什麼不妥。但是,必須注意的是,意識形態始終是一個同階級和群體利益相互勾連的概念,從馬克思以來,它就是批判和揭露統治階級的各種虛假信念的利益粉飾功能的有力武器。應該注意到,曼海姆始終強調馬克思的“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基本理念,並把“對某一社會一歷史群體韻意識形態的分析必須置於其具體的時代背景和社會情境中”的主張全面貫徹到他對當時德國許多社會思潮如保守主義、自由主義和人道主義的分析中;在他的知識社會學理論中,他要求“作為社會學家,我們沒有任何理由不把馬克思主義所形成的各種觀念運用於它本身”,從而提出了意識形態批判的“自我反思”原則。
曼海姆經常評論,思想受環境條件限制的性質,既是真理的源泉又是真理的局限。他認為有發展意識形態理論自我批判的需要。而他把意識形態概念擴展到一般的總體表達,很大程度上是對盧卡奇關於“無產階級立場奠的教條式實體化的反動。”曼海姆曾經宣布“任何時代的任何政黨的思想都有意識形態的特徵”。他認為,無所不包的意識形態概念會弱化真實意識和虛假意識之間的所有關鍵性差異。曼海姆持這一觀點的意圖是何意,且不論。但他已做出了先驗性的斷言:所有知識都是有視角的,因而是意識形態的,並以此先驗性斷言取代了對知識的真理內容的實質性評價。
曼海姆提出意識形態概念的同時,提出了另一個與之相應的烏托邦概念,並認為,意識形態和鳥托邦,都是關於“存在之超越的觀念”,隨之曼海姆又對二者進行了較詳盡地區別。最後他發現了一個相當恰當的標準來對二者加以區分,“這個標準就是它們能否實現。同時,曼海姆也承認,烏托邦與意識形態相比更易識別,意識形態往往披有虛偽的外衣,因此,曼海姆把分析的重點放在意識形態之上,這樣,他站在其知識社會學的立場上詳盡論述了他的意識形態理論。他坦言“自意識形態一詞創製以來,新含義層出不窮,有必要對此術語的含義作一番分析”。而“這樣一種分析將表明,意識形態這一術語總的說來有兩個不同的和可區分的含義——特殊含義和總體含義”。那么,什麼是特殊概念和總體概念呢?曼海姆分別作了回答。“當表示我們懷疑我們的論敵所提出的觀點和陳述時,這一概念的特殊含義便包含在其中”,並且,在懷疑的基礎上,對論敵的觀點和陳述加以歪曲。“這些歪曲包括:從有意識的謊言到半意識和無意識的偽裝,從處心積慮愚弄他人到自我欺騙。”當然,曼海姆也指出,這一特殊概念並不能簡單等同於謊言、欺騙或偽裝,它的內容和含義是多方面的。如果把其範圍擴大,指“某個時代或某個具體的歷史——社會集團(例如階級)的意識形態”,則是這一術語的總體概念。也就是說,總體的意識形態概念意謂一個對代或一個團體的總的意識結構與特徵。分析了意識形態的兩種概念後,曼海姆考察了這兩種概念之間的關係。在曼海姆看來,這兩個概念的共同因素在於:它們都不會為了了解論敵真正的含義和意圖,而只依據論敵實際的言論。也就是說,為了了解論敵真正的含義和意圖,不僅僅依據論敵的實際言論,還依據主體的具體特點和生活狀況。它們都是從個體或集體的存在狀況出發,因而具有功能化的特點。在此基礎上,曼海姆提出了特殊的意識形態概念和總體的意識形態概念之間的區別。
在批判範圍上,前者“只表示論敵作為意識形態的主張的一部分”,而後者“則對論敵的總體世界觀(包括他的概念結構)表示懷疑,並試圖把這些觀念理解為他所參與的集體生活的結果”;在批判的性質上,前者只“在純粹心理學的水平上對觀念進行分析”,而後者卻是在用一種“根本不同的思想體系和廣泛不同的經驗模式和解釋模式”來對觀念進行分析;在批判方法或立場上,前者“主要與利益心理學一起起作用”,但後者卻“使用更形式化的功能分析,不考慮動機,只把自已局限於客觀地描述在不同社會背景中起作用的見解的結構差異”。概言之,“前者限定這種或那種利益是一個既定謊言的原因或欺騙的原因。後者則簡單地假定一個既定的社會狀況與一個既定的觀點、見解或知覺總體之間的對應關係”。
曼海姆對兩種概念的區分,只為了得出一個結論:發生於心理層次的“揭底”不應混同於更激進鉤懷疑主義和在本體論和認識論層次上進行的更徹底更具摧毀力的批判性分析。緣於這樣一種結論,特殊概念有必要上升到總體概念。儘管曼海姆強調“意識形態的總體概念在理解我們的社會生活方面具有特別的意義和關聯。”但曼梅姆作為馬克思·舍勒開創的知識社會學思潮的繼承者,他探討意識形態的總體概念本身並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在於建立他的知識社會學的理論體系。在曼海姆看來,從總體概念的特殊領悟到普遍領悟的過程是精神發展史上出現的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
所謂烏托邦是指“往往產生改變現行秩序活動的那些思想體系”。曼海姆說:“意識形態’概念反映了來自政治衝突的一個發現,即統治集團可以在思維中變得如此強烈地把利益與形勢密切聯繫在一起,以致它們不再能看清楚某些事實,這些事實可以削弱他們的支配感。”“烏托邦”這一概念反映了政治鬥爭中相反的發現,即某些受壓迫的群體在理智上如此強烈地對摧毀和改變特定的社會條件感興趣,以致於他們自覺地在局勢中僅僅看到那些否定它的因素。”曼海姆在這裡正是從時間的維度來呈現這兩個概念的,即意識形態是過去或歷史的沉澱,而烏托邦是未來的憧憬。而且它們的關係常常處於一種對稱性破缺的態勢之中,也即:總是過去侵吞了將來,保守戰勝了創新。而人類歷史的發展正是得益於過去和將來的對稱性關係。如果泛濫無度地依賴歷史必然犯下滔天罪過,而“毫無節制的歷史感,如果被推到了它的邏輯頂點,就會徹底毀損未來,因為它摧毀了幻想,並奪走了現存事物所賴以生活其中的僅有的空氣。因此,在曼海姆看來,僅僅依靠“意識形態”對現存秩序無條件的維護是無法實現人類的進步的。人們還需要“烏托邦”去破壞既有與陳腐,去展示新生與將來。因為與“意識形態”相比,烏托邦遵循一種未來邏輯,一種可能性演繹必然性的邏輯。因此它的表達方式是理性的,而它的萌生點卻常常是非理性的嚮往與假想。而且烏托邦必然是以突破集體潛意識、突破個人思維定勢、突破原有的社會規範的個體的思維成果來啟動的。而且,由於意識形態是一種純粹在場的形式,包括理性的在場、社會的在場和權力的在場,所以烏托邦只能是於在場的包圍之中以不在場的形式建構自己。它天生的弱小就決定了它只能是內在地武裝自己。於是,作為一種思想體系,它的概念與概念之間、命題與命題之間的結構方式和結構原則就一定要更有凝聚力,更有合目的性與合邏輯性的系統本色。
曼海姆認為,作為一種心靈狀態的烏托邦存在於它和產生它的那種實在狀態不相稱的時候。這是一種具有超越現實取向的心態,而當其貫徹到行為舉止之中的時候,它就會或者部分,或者全部地破壞當時處於主導地位的事物秩序。維護現存秩序是意識形態的功能,當意識形態與權力勾連、互惠之時,那些代表當前處於主導地位的社會秩序和學術秩序的社會階層,將會把他們作為其承擔者的,由各種關係組成的結構,當做現實來經驗;而“給所有那些從他們的觀點出發看來、從原則上說根本無法實現的有關生存的觀念,都貼上‘烏托邦’的標籤”。他們通過把所有超越目前現存秩序的事物都稱為“烏托邦”來壓制“相對的烏托邦”所提出的各種要求的有效性。而烏托邦觀念,甚至那些無政府主義者的極端烏托邦觀念,都正是“通過與為已經確立的秩序辯護的‘保守主義’觀點相對立,而防止了現存秩序變成絕對的東西,因為它構想這種秩序只是可能存在的各種‘家園’中的一個‘家園’,而這些家園則會釋放出接下來便會逐漸削弱現存秩序的烏托邦成分”。曼海姆主張:為了找到正確的的烏托邦觀念,我們必須運用以知識社會學為基礎的分析,來確定這些互相對立的個別立場所具有的片面性,並且進而消除這些立場。
曼海姆始終強調他是在一種相對的意義上使用“烏托邦”這個術語的,而且力圖使它的含義最為廣泛。“它不以某種‘實在本身’作為出發點,而以某種具體的、從歷史角度和社會角度得到決定的、處於不斷變化過程之中的現實為出發點,所以它力圖把現實所具有的動態特徵考慮在內。”他希望把他的“烏托邦”理論建基於“某個既定時期的歷史轉化和社會轉化所具有的、具體的豐富性”之上,希望“把那使鳥托邦的發展與某種現存秩序的發展聯繫起來的、活生生的原則挑選出來”,以最終呈現出一種“烏托邦”與現存秩序之間的動態、綜合、辯證的關係。
總之,在曼海姆的理論視野中,決定應當認為什麼是烏托邦的群體,總是處於支配地位的與現存秩序完全一致的群體;而處於上升階段、與現存事物秩序相衝突的群體,則是確定應當認為什麼是意識形態的群體。然而,要想就一個具體情況而言,確定什麼是意識形態,什麼是烏托邦,卻是極端困難的。因為事實上,“烏托邦成分與意識形態成分在歷史過程中並不是分別單獨出現的。那些處於上升階段的階級所具有的各種烏托邦,在很大程度上經常滲透著各種意識形態成分”。如果向過去回溯,最一般的區分標準也許是它們的實現狀態。“那些被後來的事實證明只不過是對某種已經成為過去的,或者對潛在的社會秩序的歪曲反映的觀念,都是一些意識形態觀念;而那些在後來的社會秩序中得到適當實現的觀念則是相對的烏托邦觀念。”
知識社會學
對曼海姆來說,知識社會學的問題,就是關於存在的問題。和揭露社會利益群體尤其是某些政治集團所進行的欺騙和偽裝的意識形態研究不同,知識社會學所關心的是客體按照不同社會環境向主體展示自己的方式。作為理論,它力求分析知識與存在之間的關係;作為方法,它探討在人類思想發展中各種關係所具有的各種形式。他所做的大部分工作,可概括為“對我們時代的診斷”。
曼海姆是站在“局內人”的角度回答這些問題的。在他看來,認識既不是思維法則或內在的辯證法,也不是事物的本性或客觀的邏輯,而是“非理論制約因素”(non—theoretical condition—ing factors),即社會和存在的因素決定著認識過程,並滲透於整個認識“視野”(perspective)之中,影響認識的結果。他宣稱,“知識”分為兩種類型:以科學標準為基礎的真知識和與種類相關的知識,如宗教、哲學和傳統知識。
在這裡,曼海姆不局限於利益在一切思想(包括被稱為科學的那部分)中得到反映這一洞察,他力圖勾勒出社會中實際利益集團與他們所信奉的觀念和愚昧方式之間的特殊聯繫,這既與以前的學者不同,也和同時代學者的思路有別。他成功地表明了“意識形態”和“烏托邦”不僅偏離來自客觀觀察的思想,而且還關注模糊不清或稍縱即逝的情景方面。他從一個總體理論框架中,鍛造出對經驗研究十分有效的工具。這些工具至少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貫通全書的對意識形態和烏托邦概念的歷史的:邏輯的、政治的和社會的考察分析;評價性意識形態和非評價性意識形態概念的區分(第二章);對政治社會學本質的形態的詳細闡釋(第三章);對烏托邦精神的幾種形式(如自由主義理念、保守主義理念和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理想等)的分類和論述(第四章)等。儘管解決問題的措施並非那么簡單明了,但他已經把主要問題闡述得清晰透徹,易於解決。他對那個時代學術危機分析的深邃程度是史無前例的。
由於利益動機會對理性的認識產生蒙蔽作用,為了學術的獨立性,為了保持價值中立,曼海姆著意指出,在所有的方面,知識社會學都要關注智力和學術活動的承擔者知識分子,即每個社會都有那些從事積累、保存、重塑、傳播知識遺產的個人和群體。這主要是因為,從認識的科學性和客觀性而言,和其他階級相比,“知識分子’:是一種自由的游離的階層,他們能夠擺脫其自身境遇的局限,達到一種非意識形態的近乎全面的認識。
作品影響
《意識形態和烏托邦》一書可稱為知識社會學的經典名著。曼海姆是知識社會學思潮的主要代表,他於1929年完成了《意識形態與烏托邦》一書,從而奠定了他在意識形態問題研究領域不可忽視的地位。
由於《意識形態和烏托邦》一書中各個章節寫作時間的不同和寫作風格的差異,使得此書有著不少矛盾和缺陷之處,大體而言,是理論層面“意識形態”這一核心概念的游移和方法層面並未具體化到經驗研究的層次。然而無論如何,《意識形態和烏托邦》一書給後來者的啟示遠遠多於疑惑之處。它遠承馬克思、尼采,近襲盧卡契、舍勒,但這些又只是作為多種啟示融合在曼海姆的思考中,他博採眾家、自成體系,最終完成了知識社會學的理論、方法建構與具體研究,為後來者對最為主觀的知識研究提供了客觀的社會學視角和一套成熟的分析思路。
作品評價
R·凱爾明斯特《卡爾·曼海姆與當代知識社會學》:“曼海姆的知識社會學作為一種富有啟發意義的研究綱領,充滿著自信的雄偉氣勢”。
哈拉斯基:“和其他的社會歷史研究不同,該書所關注的不是西方文明的盛衰,而是其生存的方式。它對意識形態(可用來穩定社會秩序)和烏托邦(可作為取得新秩序的武器)的分析研究十分深邃”。
馬·阿斯柯利:它“具有偉大而持久的價值,無愧為經典之作”。
作者簡介
卡爾·曼海姆(Karl Mannheim,1893-1947),德裔社會學家,知識社會學的創始人之一。主要著述有:《知識社會學問題》(1925)、《保守主義》(1928)、《意識形態和烏托邦》(192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