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創始人,人物生平,作品介紹,理論背景,理論解析,基本信念,四個要點,三種價值,十點獨特的看法,理論價值,儒家意義治療的兩重意義,兩重意義,聯繫,儒、道、佛與“意義治療”,儒家,道家,佛教,
理論創始人
維克多·弗蘭克(Viktor Emil Frankl,1905年3月26日 - 1997年9月2日)是一位
奧地利神經學家、精神病學家,猶太人大屠殺倖存者。
維也納第三心理治療學派 - 意義治療與存在主義分析(Existential Psychoanalysis)的創辦人。出生於奧地利維也納一個貧窮的猶太家庭,因心臟衰竭逝於奧地利維也納。
人物生平
他的父親是一個忠厚老實的公務員,為人嚴厲、責任感和原則性強,母親則是一名來自布拉格的虔誠而心地善良的猶太教徒。他在家中排行第二,上有一兄下有一妹,童年生活貧困,曾在農場裡乞討。15 歲時,他的化學老師認為有機體的生命分析到最後,也只不過是一種化學燃燒作用,引起弗蘭克對生命意義的質疑與好奇。上中學後他被 S.弗洛伊德的學說所吸引,同時他還讀 A.阿德勒的著作,且尤其讚賞阿德勒的理論。15 歲的他成為阿德勒學派的熱烈擁護者,尤其對精神分析論中的哲學觀點感興趣,開始思考人生觀的問題。
他 16 歲時就給弗洛伊德寫信,有一次他將自己一篇關於叔本華的心理分析的文章寄給弗洛伊德,得到後者的賞識並在 3 年後發表在《國際精神分析期刊》上。上高中時他就積極地加入當地的青年社會主義工人組織,對人的關注也使他把興趣轉移到了心理學。高中畢業後,1923 年進入維也納大學醫學院,1925 年他拜見了仰慕已久的弗洛伊德,這一年,他的《心理治療與世界觀》發表在阿德勒主編的《個體心理學國際期刊》上。就讀醫學院期間,他將精神醫療與哲學結合,特別去探討精神醫療里的意義與價值問題,而這主題亦成為日後一生研究工作的中心。
1928 至 1929 年,弗蘭克在維也納以及其他六個城市組織了面向未成年人的免費心理諮詢中心,並為大學的精神病治療中心效力。1930 年,他獲得醫學博士學位並晉升為於維也納大學醫學院助教。1933 年,他接管了一家針對自殺婦女的精神治療病房。到了1937 年,弗蘭克則自己開業,從事神經病症和精神病的治療。一年後,德國入侵奧地利,他的妹妹移民到了澳大利亞,而他和家人也正在積極籌措辦理申請到美國的簽證。1939 年他獲得美國護照與簽證,但為了照顧年邁的父母,最後決定和未婚妻緹莉(Tilly Grosser)一起留在維也納,1942 年,弗蘭克與未婚妻舉行了婚禮。同年 9 月,他和家人包括他的新婚妻子一起被納粹逮捕,關押在捷克波希米亞地區北部的特萊西恩施塔特(Theresienstadt)納粹集中營,他的父親不久就因為飢餓死於波希米亞。1944 年和妻子一同被送往波蘭奧斯威辛集中營,不久其母親也被送至此並死於該地毒氣室。後又輾轉至德國考夫囹(Kaufering)集中營、圖克海姆(Türkheim)集中營。他的母親和兄弟在 1944 年被納粹殘酷地殺害。而他朝思暮想的妻子則於納粹投降前死於德國伯根-拜爾森(Bergen-Belsen)集中營。1945 年 4 月 27 日他被美國陸軍解救。
戰爭結束後,他回到維也納才發現他的家人都在納粹集中營死去,唯有他因為醫生身份而被認為有用才幸免於難。他在維也納大學醫學院任教,期間和他的助手 Eleonore Schwindt 相戀並於 1947 年結婚,同時也任維也納總醫院神經科教授到 1971 年。1948 年,他獲得哲學博士學位,同年任維也納大學神經與精神病學副教授,1950 年創辦奧地利心理治療協會並任主席,之後升任維也納大學醫學院教授直到 1990 年。1992 年,他的朋友和家人為他設立了維克多·弗蘭克研究院。正因為集中營中的悲痛經驗,反而使他發展出積極樂觀的人生哲學,正如他常引用尼采的一句話:“打不垮我的,將使我更形堅強”,使他後半生能活的健康快樂。67 歲時領取了飛行員駕駛執照,80 歲時仍能攀登阿爾卑斯山,併到世界各地演講推廣意義治療。
作品介紹
《人對意義的尋求》
弗蘭克曾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著名的奧斯維辛集中營里的一名俘虜,《人對意義的尋求》一書正是作者對集中營歷煉和浩劫的描述,同時,也是俘虜編號119104的他,在牢獄生涯里發明“意義治療法”經過情形的忠實記載。弗蘭克的雙親、兄長、妻子,不是死在牢營里,就是被送入煤氣間,一家人只剩下他和妹妹。這樣一位喪盡一切、歷劫歸來的生還者,這樣一位歷經慘絕人寰遭遇的精神醫學家,他對生命意義的追問必然值得我們洗耳恭聽。
書中甚至沒有那種屢經描繪的大恐怖,而是著眼於對包括作者本人在內的營中俘虜,為圖生存而奮力掙扎的艱辛的關注。由於所有的事實都建立在一個具體人物的經驗之上,這些事實連同整本書一道,都具有了可信度和特別的深意。更為重要的是,弗蘭克在尋找並肯定生命的意義時,還正視並歸納出了我們今天所面臨的“生存挫折”,認為由無意義感和空虛感捏合而成的生存空虛,是現時代人們看不清或看不到生命意義的原因所在。弗蘭克在書中反覆強調:無論處境多么悲慘,我們都有責任為生命找出一個意義來——這正是他“意義治療法”的精髓。弗蘭克不僅為我們指出了問題的癥結,也找到了解決的方法。
《人對意義的尋求》中有不少感人的描述,讀後給人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在奧斯維辛過第二夜,在疲憊已極的熟睡中被一個醉酒舍監的陳腐歌聲吼醒,繼而在短暫的寂靜之後,聽到一支小提琴幽幽地奏出一首悽怨欲絕的探戈樂曲。弗蘭克不禁隨著琴聲掩泣,因為,當天正值弗蘭克妻子的24歲生日,妻子身在奧斯維辛的另一區,與弗蘭克咫尺天涯卻不能相見,音訊全失。承受著如此悲痛的弗蘭克,不僅自己對生命的意義堅信不疑,還關愛到他的難友們。他在牢中與難友一同舉行過一次“集中營治療會議”,勸導難友“任何人只要活著,就有理由去懷抱希望”,“不論經歷了什麼,都可以成為來日的一筆資產”。他談到未來及其陰影,更提到往昔和往昔的一切歡樂,也談到“過去的光輝如何照耀著此刻的昏暗”。他認為人類的生命無論處在任何情況下,都有其意義。這種無限的人生意義,涵蓋了痛苦和瀕死、困頓和死亡。
理論背景
弗蘭克在心理學上的貢獻,主要在於他靠自身體驗所創的意義治療。所謂意義治療(logotherapy),是指協助患者從生活中領悟自己生命的意義,藉以改變其人生觀,進而面對現實,積極樂觀的活下去,努力追求生命的意義。
1926 年,在一次公開演講上維克多·弗蘭克首次使用意義治療一詞。在他囚禁以前,他的思想就已形成,並完成了闡發這些思想的手稿。他被囚禁在納粹集中營里的生活,不僅他的一些基本思想得到了深刻的檢驗,並且真實的感觸讓他感受到了生命意義的強大。弗蘭克早年就開始接受精神分析思想,與精神分析的始祖弗洛伊德有過正面的接觸,並曾經直接受教於阿德勒門下。他對哲學也有著濃厚的興趣。與存在主義大師海德格爾也有過私人的交往。意義治療的本質上是一種存在分析方法。它與精神分析的不同之處是它站在一種更廣闊的視野立足於人性問題,深入探討人生問題,通過的人生問題的診斷,使治療對象獲得人生的意義。
在他的名著《人類對意義的追尋》里,他講了一個他在集中營里的經驗:他與一群俘虜被迫跋涉到某地鋪鐵軌,其中一位俘虜提到不知道他們妻子的命運如何,這讓他想到他自己新婚的妻子。那一瞬間他領悟到雖然他不知道他妻子的下落,但是她“存在”在他的心裡。他寫下:
“人類可以經由愛而得到救贖。我了解到一個 在這世界上一無所有的人,仍有可能在暝想他所愛的人時嘗到幸福的感覺,即使是極短暫的一霎那。”
他獲得過世界各地 29 所大學的榮譽博士學位,曾在 209 所大學演講,出版了 32 本書,已被翻譯為 32 種語言,其《人類對意義的追尋》一書共售出 900 萬冊,他是奧地利科學院榮譽會員。他的存在主義分析被稱為繼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阿德勒的個體心理學之後的維也納第三心理治療學派。
理論解析
基本信念
1、意志的自由(the freedom of will) 人在生理、心理與社會的世界中並不自由,但人可以超越這些限制而進入精神層次。只有兩種人的意志是不自由的,一類是精神病人,另一類是信奉決定論的哲學家們。
2、追求意義的意志(the will to meaning) 認為人類的基本動力是“追求意義的意志”,當一個人追求意義的意志遭受挫敗後,才會轉向追求快樂、權力作為補償。人類最基本的能力在於:發現一個可給予個人忍受任何情境而可堅持下去的理由並希望藉此使個人的生活更充實且能提供個人的存在是有意義且有價值的一種認同。
3、生命的意義(the meaning of life) 生命的意義因人而異,因時而異。最重要的是要明白個人生命在具體時間的具體意義。
上述三個基本假設構成了意義治療的理論基礎,三者缺一不可。意志的自由是求意義的意志的一個心理學的前提,沒有意志的自由,人就不可能對生活進行態度上的選擇,只能被動的接受需要的支配;而求意義的意志則是生命意義的動力,人們對意義的追求和傾向,使人無論在何種生活環境下都要探究生命的意義。
四個要點
1、人性觀 人類存在的特徵,對人性的基本概念,不論生物層面或是心靈意義層面,我們不能忽略任一層面。人的存在具有三個層次,即身體、心理與精神,其中以精神層次為最高,
2、自由 人雖不能免於生物、心理或社會上各種條件三限制,但是面對這些限制,人卻保有選擇的自由,自由決定要順服於它或要抵抗。
3、責任 人的首要責任是良知。人是自由的,責任重於自由。人有責任去實現個人生命的獨特意義,此外還要對其他事物負責,不論是社會、人性、全人類或自己等。
4、自我超越(Self–Transcendence) 人類存在的特徵是自我超越,而不是自我實現,人的特徵是“追求意義”不是“追求自己”。生命的真諦,必須在世界中找尋, 而非在人身上心理層次的限制而進入精神層次。
他由人類行為經驗的現象分析中指出生命的意義是會改變的,但永遠不失其為意義,並歸納出發現生命意義的三種途徑。
三種價值
1、創造的價值
(creative values) 指透過某種類型的活動以實現個人的價值,即功績或成就之路,亦即工作的意義。如:經由個人工作、嗜好、運動、服務、自我的付出或貢獻、與他人所建立的關係等來發現生命的意義。
2、經驗的價值(experiential values) 此價值是藉由對世界的接納與感受中實現的,即經由體驗某種事物或經由體驗某個人(愛情)來發現生命的意義。如:欣賞藝術作品、投入大自然懷抱、與人交談、體驗愛的感覺等。
3、態度的價值(attitudinal values) 當個人面對無法改變之命運(罪惡感、死亡或痛苦的逼迫)時所決定採取的態度屬之,此即苦難的意義,是人類存在的最高價值所在。如:個人所持的生活信念或價值觀。
他認為人類最原始的動機力量是求意義的意志,當人覺得對自己的生命感到無意義,他的行為就失去依據,也就受到“存在的空虛”之困擾,也就是求意義的意志遭受挫折,這是意義治療學所說的“存在的挫折”。許多有關的心理症狀或疾病乃由此而叢生,處此情況的人,可藉意義治療者的協助或經由自我探索,找到或尋回生活目標,一個人生活有了目標後就會感到生命是有意義的。
弗蘭克曾調查發現 40% 的歐洲學生曾感受到生命缺乏意義感,而在美國的學生更是高達 81%;另一項調查由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所完成,包含 48 個大學 7948 名學生,結果有 78% 表示其第一目標為尋找生命意義,只有 16% 是要賺大錢。
十點獨特的看法
1. 人是一個個體,人自成一個單位,因為人無法被分割。
2. 人不只是個體,更是個整體。根據意義治療法,人無法被分割或由其部份之總和所建立。
3. 每一個人都是絕對新的個體。兩個人存在於世上,精神上可以非常親近,但卻無法合併。
4. 人是靈性的。有機體的功能對人而言只是做為一種工具,幫助人去完成生命中等待他去完成的任務。
5. 人是動態存在的,人存在的每個當下呈現的是作決定的機會,這牽涉到作決定的自由與相對而來的責任。
6. 人是自我引導的,他認為人的靈性是凌駕於弗洛伊德的超我之上,人並非由本我所驅動的自我(ego),而是自我(self)所引導的。正因為如此,人才能對其他人去愛與被愛,了解對方而不是把人當作事物一樣利用和操控。
7. 人是聯合的整體。在意義治療法的觀點,人是三個向度存在的整體,由肉體、心理、靈性所組成的實體。
8. 人是動態的。人並不是處於平衡穩定的狀態,總是從現狀中不斷努力朝向理想的狀態。無從決定良心要告訴我們的是什麼,我們只能決定該如何對良心做出回響與行動。
9. 動物不是人。動物無法理解承受苦難,而人可以將所承受的苦難歸因於自然因素或任何我們為某一目的把它強加於任何原因之下。
10. 人只有在超越自身時才能理解自己。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能超越自身的局限,使自身的存在充滿意義。
理論價值
這是最近看到的一位心理學家的介紹,這是一位經歷了二十世紀最深重的苦難,卻又將它轉換成人類學術、精神財富的偉大的人。個人非常贊同他的理論,生活本身是在追尋意義的過程,但是抑鬱症的患者,特別是重症的時候,會覺得自己的生活沒有意義,原因是自己各種各樣的缺點和不足。但是每個人都是有意義的,開始嘗試著把自己和別人當成平等的,具有同樣意義的個體,接納自己的缺點,接納別人的缺點,不苛求,而是將注意力花在最重要的追尋意義的積累經驗,進行創造等過程上,就是擺脫抑鬱的良好開始,分析一下自己康復的歷程,其實很多都是在印證這個理論。
言語療法的裨在於,治療者應使患者逐步認識到死亡、痛苦、不確定性的必然性,面臨這些遭遇不可避免地會使人感到焦慮、恐懼、失望和罪惡感。患者有時為迴避這種焦慮感,會歪曲自己的內心體驗,生活在不真實的存在之中。引導患者懂得只有通忍受這些焦慮和痛苦,並在與這些困難作鬥爭的過程中,才能體驗到自己的存在。治療的最終目的是喚起患者的責任感,乇底了解自己存在的意義和目的,對自己的生活道路有明確的方向。
弗蘭克爾的言語治療是以“人類對意義的探索”為依據的,因此他給他的成名作定名為《人類對意義的探索》。這部著作以弗蘭克爾在納粹集中營的親身經歷,包括在臭名昭著的奧斯威辛集中營的經歷,闡述了他能自下而上下來的唯一支柱是對生活意義的理解,並由此提出言語療法的理論與實踐。他後來的一些著作有:《意義的意願》、《無意識的上帝》、《聽不見的要求意義的呼聲》、《精神治療和存在主義》、《醫生和心靈》等。這些著作詳盡闡述並發展了他的言語療法。
儒家意義治療的兩重意義
兩重意義
就精神治療學派而言,傅朗克(Viktor Frankl)提出了異於佛洛伊德(Freud)(第一維也納學派)與阿德勒(Adler)(第二維也納學派)之外的第三維也納學派。他之所以提出意義治療學(Logotherapy),是因為他認為無論是佛洛伊德的快樂原則或阿德勒的權力意志(後改為成就意志),都無法真正解決人存在的本質問題,不足以充分完成治療學所賦予的任務。事實上,上述兩原則只是追求意義意志的結果或手段,根本無能面對人存在的根本事實(注一)。根據現象學的分析,人存在的根本事實是「人乃是與其他存在體接觸並追求意義以實現它的存在」,表示人是追求意義的存在(注二)。因此,意義治療學的重心不能放在心理層面或社會層面,而必須放在存在的意義層面。唯有個人存在的意義問題得到真正的解決,人才有真正正常健康活著的可能。所以,意義治療學是徹底化解人存在意義問題的治療學。基於上述的論述,我們發現傳統文化中的儒、釋、道三家亦具有類似的特質。他們認為人生的目的不只在物慾的滿足,更在意義的抉擇與實踐。這些意義可以指道德生命的踐行,也可以指個人生命的解脫,亦可以指自然生命的冥契。這三者所包含的世俗世間層次的人生意義與高度精神性或宗教性層次的終極意義,其實都能滿足意義治療學對精神層面或神學層面的要求(注三)。不過,基於篇幅的考量,我們僅以儒家的意義治療學做為初步探討的對量治療學做為初步探討的對象。
由於儒家有俗化儒家與真正儒家之分,前者代表世俗世間層次,後者代表高度精神性或宗教性層次,我們遂將論題界定為「論儒家意義治療學的兩重意義」。以下,分別就俗化儒家與真正儒家來談。
就俗化儒家而言,人不是單獨個別的存在,而是人倫性的存在。因此,一個人真的想要活的有意義,就必須滿足道德的需求。倘若一個人無法獲得道德的安頓,生命就會變得流離失所。所以,人在現世生活的意義,一定要成就道德生命,成為具有道德的人。這樣的話,才能圓滿現世生活的意義。不過,在此所滿足的道德需求,重點不放在個人道德生命的完成上,而放在社會道德秩序的實踐上。對俗化儒家而言,個人主觀道德生命的完成是以社會道德秩序的完成為前提的。因此,道德客觀面的完成才是俗化儒家關懷的重心。這點可以在《孝經》中找到具體的例證,今以〈開宗明義章〉第一的一段話為例說明:「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復坐!吾語汝。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大雅〉云:『無念爾祖?聿脩厥德』(注四)」至於作為道德實踐主體的個人,是否真的具有超越意義的自覺,則不在關懷之列。這點表示俗化儒家雖然承認人有道德抉擇的自由,但不承認人的道德抉擇具有創造性的意義,只承認人的道德抉擇是以社會道德規範為依據,具有存在意義的自覺。換言之,俗化儒家所完成的道德人是受限於客觀道德規範的道德人,即俗稱的小儒。由此可知,對俗化儒家而言,意義治療學的任務就是使個人有意地將生命納入客觀的道德規範中加以定位,藉此完成個人的生命之意義。倘若個人無法達成上述目標,個人便會因著不能滿足群體的人倫性需求而感到不安±感到不安。此時就會產生種種道德性的困擾,需要進行意義治療,予以道德的存在調整。
就真正儒家而言,人不單是人倫性的存在,更是道德主體的存在。因此,人生命意義的實現,不能只滿足客觀道德規範的要求,更要轉化自己的生命成為道德生命本身。為了完成這個目的,我們不能只強調道德抉擇的存在意義的自覺,還要強調道德抉擇的超越意義的自覺。因為,前者的自覺只能讓我們成為具有客觀意義的道德人,後者的自覺則能讓我們成為具有主體意義的道德人。對真正儒家而言,一個人如果沒有從存在意義的自覺轉向超越意義的自覺,那麼他(她)的道德實踐就沒有得到真正徹底的完成。因此,真正的道德不是道德抉擇與道德意義分離的道德,而是道德抉擇與道德意義同一的道德。換言之,真正的道德是道德主體自我創造的道德,天人合一的道德。這點可在《論語》中找到具體的論證,今以〈為政〉第二中的一段話為例說明:「子曰:『吾十又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舉』」(注五)表示孔子的道德不再是外在客觀規範的道德,而是主體仁心自我流露的道德。所以,就真正儒家而言,真正的道德人不是俗化道德所謂的受限於客觀道德規範的道德人,即俗稱的小儒,而是創造道德規範的道德人,即俗稱的大儒。由此可見,在真正儒家的心目中,意義治療學的任務是點醒個人內在的道德本心,讓個人自覺地實現自己的道德本性,圓滿個人生命中的存在意義。倘若個人無法達成上述的目標,個人生命就會因著不能創造性的實現自己而感到不安。此時個人就會產生種種道德上僵化衝突的困擾,需要進行意義治療,給予道德層面超越的調整。
聯繫
經由上述的分析,我們得知儒家意義治療學的兩重意義。那麼,這兩重意義的關係為何易係為何呢?它們究竟是彼此對立的,還是代表不同的階段?一般而言,大家常常把真正儒家與俗化儒家看成是彼此對立的兩種觀點。不過,這種看法太過強調這兩種觀點的對立面,而忽略了連續面。因為,俗化儒家雖然強調道德的客觀規範面,而真正儒家則強調道德的主體創造面,但是兩者的不同只在於強調面的不同,並不在於道德本身的差異。因此,為了正視這兩種觀點的連續面,我們把俗化儒家當成第一階段的儒家,真正儒家當成第二階段的儒家。前者強調道德的客觀面,後者強調道德的主體面。從實踐歷程的角度來看,道德實踐是一種從客觀面走向主體面的歷程。沒有客觀面的規範,就不可能轉化到主體面的創造。所以,把俗化儒家看成第一階段,真正儒家看成第二階段,是合乎道德實踐從外而內、由形式自覺到實質自覺的進階歷程。總之,就意義治療學的觀點而言,儒家的意義治療學是一種道德生命的治療。如果一個人自覺自己的生命可以在道德中安身立命,那麼他(她)就可以在俗化儒家與真正儒家的兩重道德意義中得到相應的參考。透過這樣的參考,個人的道德生命才能真正避免虛無化或僵化的危機,真正圓融道德的存在意義。
註解:
雷登、貝克等著,葉玄譯,《存在意義與心理分析》,台北,巨流圖書公司,民國75年1月一版七印,頁114-115。
同上,頁117。
傅偉勛著,《
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從臨終精神醫學到現代生死學》,台北,正中書局,民國82年7月台初版,頁193-194,200-203。
賴炎元、黃俊郎註譯,《新譯孝經讀本》,台北,三民書局,民國81年9月初版一刷,頁17-18。
點校 新編﹝宋﹞朱熹撰,《四書章句集注》,台北,鵝湖出版社,民國73年9月初版,頁45。
儒、道、佛與“意義治療”
儒家
提出了人倫教化的落實,並強調了主體的自覺性:“我,就在這裡”。
儒、道、佛和意義治療的關聯可以從哪開始?我們剛說了儒家提出了人倫教化如何落實,而儒家強調主體的自覺。儒家的資源強調通過家庭一直擴散出去,我覺得這即使到了21世紀的現在,仍然是值得重視的。在教育上仍然是值得重視的,因為惟有在家庭才能夠長養出我們真實的愛與同情。家庭最重要是親情,親情是最自然的,因此家庭是人倫可以培養出來的地方。除了家庭,沒有其他地方更適合培養人倫。從人倫之愛的教養,我們才有辦法真正長成主體自覺之愛的能力。
這主體自覺的愛的能力,在儒學來講,重點在於“怵惕惻隱”,這是來自生命深層的不可抑制的真情。這並不是如同康德哲學意義下道德的無上命令。康德哲學意義下所說的道德自覺,主體的自覺,道德無上命令,他背後是放在一個“社會契約論”的傳統之下說的,儒學卻是放在一個親情倫理下說的,這有很大的不同。儒學的重點在於真情實感的仁,在於“怵惕惻隱”之仁,追溯其源,這不是道德的法則,而是道德的真情,這道德的真情是從家庭中陶養出來的。儒家認為你陶養的這個道德真情,擴而大之,就能展開所謂仁義之教。這個主體的自覺落在我們的教養過程裡面,我們可以提醒自身。我們面對任何問題的時候,我,這個我是什麼樣的我呢?是一個具有可以上通於道,契及於造化之源,而且可以尚友古人,與那歷史之源的典型相結契,並直契於自家內在心性之源。這個“我”,“就在這裡”。
當我進到這個世界,我就在這裡,每個“我”都是具有“古往今來”,通“死生幽冥”能力的我,“我”就從這裡開啟。當你坐下來反省的時候,把自己放在一個理想的情境,通古今,溯其本源,而且放在一個家庭脈絡、歷史架構之下,這個時候你從這裡開始,作為我們主體自覺的一個起點,這就是以前宋明理學家常談到的“一念警策,便覺與天地相似”。“當下一念”,警策之心一起,你就深深地從自身自覺到自己和天地合而為一的。這個時候內在裡頭會生出一個力量來,這在陽明的哲學裡面是很清楚的。他就把它變成這樣一個說法:“知行合一”。在陽明的說法裡面,“知”是來自於內在的本心良知,這本心良知就是一個內在不可自己的實踐動力,推而擴充之,在當下起念時,我那個主體自覺,就會有一個很強的力量,好像來自一個神聖的訊息,在這意念指使下,你覺得該當如此!你應該護養它,馬上去實踐它。這在儒學裡頭強調“我,就在這裡!”它所生起的力量是來自於宇宙造化之源,那么宇宙造化之源就是內在心性之源。那么內在心性之源其實可以跟你現在生活的場域形成的一個約定,譬如說你跟你的家人約定,你跟你自己約定,這是一個主體自覺下的承擔。
道家
開啟了自然天地的奧蘊,並點示了場域的和諧性:“我,歸返天地”。
道家開啟一個自然天地的奧蘊,並點示了場域的和諧性,所以用一句話說就是“我,歸返天地”。道家談問題時,不是一個主體自覺式的承擔。它想到的是放在一個場域裡頭去思考。所以當它做完一件事之後,它能夠徹底地退開。這就是“為而不有”。因為它只是這個場域裡頭的一渺小分子。所以他開啟一個自然的天地奧蘊,它相信自然有一個常理常道,不應該被破壞。我們應該恰當地去順而成之,順承它,讓它好好地成長。整個場有一個和諧共生的可能,從道家的思考,我還有另外一種提法,就是“歸返天地”。
當你想到“我”的進修,這個“我”和其他眾多總體形成的我,你要作為一個實踐的起點可以,可是你必須把它放在這個場域下去理解它,才不會勉強。道家不強調勉強,儒家強調自覺,在自覺底下該勉強就要勉強。道家認為進到儒家這一層以前,或者進到儒家這一層之後,我們都必須回到一個“自然”的狀態,方得蘇息。進到儒家這一層以前,你還沒有面臨問題以前,你必須“致虛守靜”,用謙虛而寧靜的心境,去理解詮釋這個世界,讓你恰當安頓在那裡。當你自覺承擔去做了什麼事之後,你要能夠看透、放下,回到原來的你。譬如說,你對社會的貢獻越多,你的名銜越多,你要能夠拿掉名銜,而去正視你自己,這是道家的方式。
儒家強調“承擔”,道家則強調“看淡”,就道家來講,這是可以和儒家放在一起來理解的,也就是當你恰當地理解場域之和諧有其恰當的自然力量,你那主體自覺將會更輕易地開啟,而當你主體自覺輕易地開啟落實之後,主體可能導致的執著性也會更輕易地放下,所以“儒”和“道”,對中國古代知識分子而言是兩者兼而修之的。
佛教
深化了意識層次的分析,並廓清了意識的透明性:“我,當下空無”。
佛教傳入中國,對中國文明最大的貢獻是深化了意識層次的分析,廓清了意識的透明性。佛學強調意識回到意識之本身,對純粹意識本身是沒有任何雜染的,它涉及存在事物,它是沒有執著、沒有染污的。在這種狀態之下,當我們能夠透過這樣一個詮釋解析的活動,這個“我”可以沒有任何干擾,這時是一個融入無礙的我、空無的我。“我,當下空無”而到一個真空的境地,讓其他的存在事物,煩惱如其煩惱,智慧型如其智慧型本身。當煩惱如其煩惱彰顯時,佛教講這裡就有一個來去自如,佛教講如來就是來去自如,來而不來,去而不去,這就是來去自如。由於徹底地放下,生命顯得徹底從容,因為沒有掛搭與痛苦,而這時候會生出一種非常強的實踐勇氣。因為任何世俗的榮譽、世俗的名利乃至生死,通通干擾不了你;因為你回溯到自身,“我,當下空無”。做了深層的意識的解析闡釋,我們真正看到“意識的透明”、“存在的空無”,進而“實踐的如是”,如果而實踐之,因此有一種很強的生髮力量。
再者,這種力量是可以和儒家、道家連在一起說的,當你經由佛教深化意識層次的闡析詮釋而洞察了自己存在的空無,回到當下空無的境地,也因此能歸回場域的和諧與自發的@④造化之中,在這過程中,主體因之而自然自發自覺。我們或者可以這么說,當你病得很深的時候,就得經由佛教的“藥”來調理,調理之後,讓你回到一個“自然的天地”,因之而“主體的自覺”方得誕生。你的身心倘若一向是不錯的,其實儒家當下主體的自覺很容易出現。儒、道、佛三者連在一起談,儒家強調“主體的自覺”,道家強調“場域的和諧”,而佛教強調“意識的透明”,我們可以這樣看待——佛教如同“藥”,道家如同“空氣、水”,儒家如同“飯”一樣,健康的人其實有空氣、有水、有飯,也就夠了,在一個苦悶湮鬱的年代裡面,病痛難已的年代,就非得需要佛教不可。
儒、道、佛的心性道德思想蘊涵著豐富的意義治療思想,其諸多語詞概念跟現代西方的文化心理學、完形心理學如何能夠接通,如何能夠對話,我覺得這實在非常艱難,但必須要去做,我認為,弗洛姆、容格、弗蘭克等都值得我們去重視,特別是容格,他的心理學受到中國的《易經》和道家非常深的影響,他怎么樣從《易經》和道家的思想里,發展出自己的一套文化心理學、集體心理學,他又如何落實作為治療之用,我們可以通過這樣的路徑重新去思考,我期待能夠繼續思考,促使我們的教育學、輔導學能夠跟中國傳統學問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