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行為障礙與法律是以行動不能受認識活動支配,與情感反應不協調,與外界環境不適應,缺乏目的性和自製性為特徵的精神病理狀態下涉及的法律問題。意志是人們為達到既定目的而自覺地準備採取某種行動的心理過程,可使人具有自我決斷、自我控制和克服困難的頑強性,行為是受意志支配的複雜運動,二奢統稱為意志行為。
出現障礙時可表現為:意志增強、意志減退與缺乏、意向倒錯、精神運動性興奮、木僵、蠟樣屈曲、緘默症、被動服從、衝動行為、自殺行為、色情行為及強迫行為等。意志行為障礙是精神病人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常在妄想、幻覺和意識障礙等伴發症狀的影響下,出現兇殺、破壞、縱火、偷竊、擾亂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