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領導分工,
機構職能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內黨務、行政工作,負責文秘、人事、勞資、培訓、信息化、接待、後勤、信訪、檔案、工會、青少年、婦女等工作;負責黨建、機關作風建設和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等工作。
(二)總工室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工程建設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規範、標準、章程;負責編制工程技術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工程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等技術審核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負責管理工程建設資金工作;制定項目實施計畫,審查並上報代建單位的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年度基建支出預算及資金撥付申請;統計分析工程的進展情況;指導項目概算的執行;配合區有關部門審查並報送項目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配合區有關部門進行代建項目建設績效評價。
(四)招標契約股
負責組織代建單位的招標及相關檔案備案工作;負責與代建單位進行談判,簽署契約;審查並跟蹤管理代建單位出具的履約保函;對契約的執行進行管理,並處理契約糾紛,工程移交後工程款糾紛等工作;負責收集、審查代建單位的基本條件,建立代建單位資產、管理能力、信譽等評價體系。
(五)項目建設管理股
負責代建項目建設全過程的協調與服務工作;負責跟蹤和協調工程項目質量、進度和造價,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項目的進展情況,對代建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參與竣工驗收,組織產權登記和資產移交工作,組織代建單位辦理工程檔案等資料的移交工作;負責工程移交後工程質量保修協調等工作。
領導分工
局 長:鐘旭輝,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鄭文水,分管招標契約股,負責工程招標、契約談判、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等工作;
副局長:方廣聰,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股,負責文秘、人事、財務管理、法制、後勤、信訪、機關作風建設等行政事務,黨建、廉政等黨務工作;
副局長:楊小波,分管項目建設管理股,負責安全生產、駐村幫扶、淡水河項目征地拆遷等前期清場和用地報批以及淡水河流域綜合整治指揮部辦公室的協調工作;
副局長:楊小波,分管項目建設管理股,負責安全生產、駐村幫扶、淡水河項目征地拆遷等前期清場和用地報批以及淡水河流域綜合整治指揮部辦公室的協調工作;
總工程師:鄧文浩,技術負責人,分管總工室,負責工程項目規劃、立項、設計、工程報建等前期工作的跟蹤落實或督促協調,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設計等方案的審查,以及工程質量安全、施工進度的跟蹤監控、工程技術培訓等工程項目技術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