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惠東縣委、惠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惠東縣縣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惠東縣人員編制精簡方案〉的通知》(惠東委〔2001〕56號)以及《關於印發〈惠東縣縣級黨政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惠東委〔2001〕57號),惠東縣糧食管理儲備局改稱為惠東縣糧食局,調整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賦予糧食行政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東縣糧食局
- 隸屬關係: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行政職能:糧食管理
- 辦公地址:惠東縣人民路7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編制和職數,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糧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實施地方性糧食政策的調整。
(二)擬訂全縣糧食中長期規劃,負責糧食巨觀調控,指導和監督糧食企業開展糧食購銷工作,確保糧食總量平衡。指導和幫助災區、水庫移民,貧困地區以及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
(三)負責全縣軍糧供應管理、軍糧差價管理和軍糧票證管理,抓好軍供站建設。
(四)負責全縣糧油儲備計畫的落實和管理,以及糧油儲備費用的撥補。
(五)負責糧食倉儲檢查工作,抓好國家和地方糧庫建設、維修,確保糧油儲藏安全。
(六)會同有關部門對糧食市場、糧油價格進行調控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糧油質量標準、糧油檢測制度和辦法,對糧油的安全儲藏、推陳儲新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組織實施。
(七)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式,負責全縣糧油設施的規劃布局建設管理和監督,參與指導全縣各糧管所糧油流通設施的建設。
(八)負責管理直屬單位和糧管所;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和管理糧食風險基金;管理各項補貼資金;組織實施糧食財務、會計制度、彙編財務統計報告和會計結算;負責全縣國有糧食部門基層領導的任職和離任審計工作。
(九)負責抓好全縣糧食職工隊伍建設,組織推廣重大科技成果。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糧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糧食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協調各股(室)之間的關係;負責綜合糧食業務信息和對外宣傳;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以及局機關文書處理、檔案收發和檔案、保密、信訪、接待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計畫儲備股
貫徹執行國家糧油流通和糧食儲備的發展計畫,擬定全縣糧食中長期規劃;編制糧食流通儲備計畫以及糧油流通服務網點設施建設計畫,並負責落實、檢查和指導;負責統計工作和駐軍糧油計畫供應管理;負責全縣軍供供應管理、軍糧差價管理和票證管理;抓好軍供糧站的建設工作。指導、檢查城鄉糧食供應和應付突發事件所需的糧食供應;執行國家糧油質量標準和糧油檢測制度;指導和檢查糧油的保管、儲存安全和推陳儲新;組織推廣和套用糧油儲藏安全新技術;負責掌握全縣糧食產銷、儲、調的總量平衡情況;協調和幫助農村災區、水庫移民、缺糧貧困地區、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財務股
編制儲備糧收購計畫和軍供所需資金計畫,並負責落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風險基金;負責專項資金、補貼、儲備糧油費用的撥補、結算管理工作;管理糧食基建財務和資金;彙編財務報告、會計報表和進行定期的財務分析;貫徹執行國家財務、審計法規,指導本縣糧食系統財務、會計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和基層領導離任審計。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糧食管理股
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宣傳貫徹並監督執行有關糧食流通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組織擬訂糧食流通規範性檔案;負責糧食經營市場監督、管理和糧油品質的認證;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許可審批,對糧食經營者從事收購、儲存、運輸、加工、進出口等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糧食經營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人保股
負責本系統的組織、人事、黨務、勞動工資、社會勞動保險、安全保衛工作;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幹部考核、督評、職工隊伍建設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和工、青、婦及計畫生育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編制和職數
(一)核定縣糧食局事業編制20名(含工勤人員編制3名),定編人同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副股長(主任)8名。
地理位置
地址:惠東縣人民路78號
惠東縣糧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