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東縣商務局,是惠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東縣商務局
- 隸屬:惠東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商務管理及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商務和口岸發展戰略、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場體系建設、內外貿易發展、投資的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商貿服務平台建設和內外貿融合發展。
(三)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城鄉市場發展的規劃。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問題,推進流通標準化。
(四)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商品供求,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五)擬訂會展、電子商務、商貿服務等發展規劃、計畫和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
(六)擬訂流通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相關工作。依法對拍賣、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協助實施進出口商品目錄。
(七)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計畫,負責商貿服務業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擬訂最佳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和對外技術貿易的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和國際品牌培育戰略。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
(九)擬訂招商選資、對外投資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
項目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對外投資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參與制定促進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工作措施。
(十)組織協調實施“走出去”戰略。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有關對外經濟合作的工作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
(十一)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有關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加工貿易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十二)負責有關開發區[中韓(惠州)產業園核心組團惠東片區、海關特殊監管區等]建設發展規劃、計畫的政策引導、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複製自由貿易區有關政策。負責有關開發區情況匯總和評價。
(十三)負責商務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動。指導本系統對外交流工作。負責粵港澳台經貿合作。負責區域經濟合作、協作相關工作。
(十四)負責擬訂口岸建設和對外開放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電子口岸建設及口岸信息發布。參與協調口岸安全管理。
(十五)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產業損害調查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及其他貿易救濟調查的應訴及相關法制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商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政策、法規、規劃等巨觀管理,減少微觀事務管理,進一步規範和簡化行政服務流程,改善服務質量。深入推進政務公開,提高對內外貿市場的監管效率和能力,推動依法行政和政府職能轉變。將商務、口岸領域側重政府監管的狀況穩步向側重市場調節轉變,激發市場活力。
2.整合內外貿易資源,加強國際經濟合作與交流,加強粵港澳大灣區經濟合作。統籌國際、國內市場,加強市場規劃與開拓,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高商務領域資源配置科學化水平。推進電子商務、物流配送、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
3.加強組織、協調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強招商選資工作和中韓(惠州)產業園核心組團惠東片區建設。推動實施自貿試驗區政策複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應急、禁毒、後勤、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和機關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本局出國(境)人員政審和申辦證件、簽證(注)的核報及證件管理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商務、口岸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負責統籌國家、省、市、縣涉及商務、口岸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負責商務、口岸政策法規的研究、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和契約協定審核。統籌編報和組織實施對外開放、商務和口岸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指導性計畫和工作計畫。負責商務、口岸的宣傳、調研和責任考核。研究分析商務、口岸發展趨勢,負責商務、口岸巨觀運行狀況的檢測、分析、統計和綜合性材料的檔案起草等工作。統籌商務、口岸安全生產工作。
(二)外資管理股。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設立有關事項,聯合年報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負責利用外資、加工貿易進出口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外商投資和“三來一補”企業直通港澳自貨自運廠車行政許可、出口型企業和技術先進型企業的確認。負責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工作。聯繫縣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台商聯誼會等有關商協會。督促指導外資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口岸與貿易管理股。擬訂口岸開放、對外貿易發展和國際市場開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口岸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口岸開放的協調服務、啟用驗收工作。統籌推進電子口岸建設和口岸信息化工作。負責口岸查驗配套設施規劃、建設和通關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口岸業務數據、信息資料工作。協調實施進出口商品目錄。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外貿進出口統計和數據處理分析。組織企業參加境內外展銷活動。負責有關國內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智慧財產權和貿易糾紛。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產業損害調查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推進機電產品出口基地、外貿品牌、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執行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依法執行出口管制政策。負責促進流通行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相關工作。依法對拍賣、租賃、汽車流通、報廢汽車拆解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管工作。聯繫鞋業協會等有關商協會。參與協調口岸安全管理,督促指導管轄領域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商貿市場與電子商務股。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秩序,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等重要商品流通體系建設。推行商業連鎖、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參與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調查、監測分析市場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機制相關工作。擬訂促進服務貿易、電子商務、商貿服務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服務貿易進出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服務外包產業契約、自由類技術進出口契約、軟體出口契約登記。推進網路零售、電子商務服務業等多業態發展。負責跨境電商、電商統計分析相關工作。推進現代商貿服務信息公共平台和商務、口岸系統電子政務網路建設。聯繫縣有關商貿流通領域企業協會等。督促指導商貿流通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投資促進股。擬訂促進外商投資戰略和改善投資環境的工作措施。擬訂招商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外商投資促進工作。負責與港澳台經貿合作(包括粵港澳大灣區經濟合作)相關工作。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機制。負責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實施“走出去”戰略。擬訂有關對外經濟合作的規劃、措施、管理辦法和對外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和服務對外投資、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監測、分析對外經濟合作運行情況。參與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工作。協調複製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驗等事項。負責中韓(惠州)產業園核心組團惠東片區有關工作。負責有關開發區情況匯總和評價。擬訂商務交流、會展業工作措施、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商務、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動。收集和發布有關經濟合作交流信息。負責區域經濟合作、協作相關工作。統籌協調、指導開展國內投資促進工作。督促指導對外投資合作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陳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