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陽區民政局

惠州市惠陽區民政局

惠州市惠陽區民政局,是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州市惠陽區民政局
  • 隸屬: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管理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五保供養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辦法。
(三)負責行政區劃工作,負責全區村(居)、鎮(街道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負責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區級地名的命名、更名、銷名審批工作,負責城區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
(四)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實施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五)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監督管理,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六)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收養登記、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指導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七)負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慈善組織認定和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的審批工作,負責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黨群建設工作。
(八)組織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九)負責管理福利彩票銷售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現任領導

鄧 釗:黨組書記、社會組織黨委書記,主持黨組全面工作。
胡 文:局長,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黃科峰:黨組成員、區長者服務中心主任,負責區長者服務中心工作,分管區社會綜合福利院、福彩中心,履行分管領域的信訪維穩、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聯繫永湖鎮、新圩鎮。
葉桂芳: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社會事務福利股、社會組織管理股、區殯葬管理所、區婚姻登記處,履行分管領域的信訪維穩、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聯繫三和街道、秋長街道。
朱旭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基層政權區劃地名股、區救助管理站,履行分管領域的信訪維穩、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聯繫沙田鎮。
鄧新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局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財務、人事、紀檢、工青婦、社會工作、工會等工作,履行分管領域的信訪維穩、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聯繫鎮隆鎮。
彭雲雁:黨組成員,分管黨務、社會救助股、區慈善總會秘書處,負責掛點村精準幫扶等工作,履行分管領域的信訪維穩、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聯繫平潭鎮、良井鎮。
許周輝:黨組成員、社會組織黨委專職副書記,負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聯繫淡水街道。
葉燕軍:二級主任科員,列席黨組(局務)會,負責局績效考評督查工作組工作。
肖 莎:區長者服務中心副主任,列席黨組(局務)會,協助黃科峰同志分管區社會綜合福利院、福彩中心。
鄭彩芳:區長者服務中心副主任,列席黨組(局務)會,負責宣傳工作專班,協助葉桂芳同志分管社會事務福利股、區殯葬管理所、區婚姻登記處。

內設機構

(一)區民政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應急等工作;負責綜合材料的起草;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指導民政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監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局機關日常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資金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部門預決算、基建項目立項、政府採購、黨群、扶貧、人事管理、人員培訓、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承擔民政審計、統計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二)社會救助股
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五保供養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辦法;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措施,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三)基層政權區劃地名股
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導監督村務公開工作;指導城鄉社區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區村(居)、鎮(街道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區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內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指導編制地名規劃;負責本區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城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
(四)社會事務福利股
負責協調推進殯葬改革及落實相關政策,負責全區公墓的管理與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推進婚俗改革;指導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負責老年人、孤兒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及兒童收養工作;負責國內公民的收養登記審批和涉港、澳、台、華僑收養登記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負責國內組織和個人舉辦區級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工作;負責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指導養老服務機構的服務管理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及管理;協調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五)社會組織管理股
負責全區性社會團體審批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依法核准登記、變更、註銷登記和管理前業務指導等工作;負責全區性社會組織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性慈善組織認定和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的審批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推進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聯合監管機制;承擔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度報告(年度檢查);負責全區性社會組織的監管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直接登記的全區性社會組織黨群建設工作,以及區社會組織黨委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直接登記的全區性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黨組織負責人人選的審核工作。

下屬單位

(一)區長者服務中心
位於淡水街道福利路3號,屬事業單位,科級建制,核定區長者服務中心事業編制10名,經費由區財政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股級領導職數2名。副股級領導職數2名。貫徹執行有關長者服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制定長者事業發展規劃,研究和制定長者服務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落實指導本區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長者服務工作;統籌推進全區長者人才服務工作,搭建長者參與社會的平台,組織長者人才參與社會發展;負責落實長者福利工作,協助做好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統籌推進全區長者服務設施建設和改革運營,負責全區長者老年人活動場所、老年群團組織的指導和服務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做好轄區內長者服務工作,協調區有關部門加強對長者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推動開展有利於長者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
(二)區救助管理站
位於淡水橋背山子頂,屬事業單位,股級建制,經費由財政開支;有正、副站長各1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
(三)區殯葬管理所
現與社會事務福利股合署辦公,屬事業單位,股級建制,經費由財政開支;有所長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區殯葬改革和殯葬管理。
(四)區社會綜合福利院
位於淡水橋背山子頂,屬事業單位,股級建制,經費由區財政開支;有院長1名、副院長2名。主要職責是負責收養安置本轄區“三無”(無家可歸、無依無靠、無生活來源)對象,社會棄嬰。
(五)婚姻登記處
位於惠陽區行政服務中心A棟4樓,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股級,核定事業編制3名,設主任1名。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的主要職責:辦理雙方或一方常住戶口在區行政區劃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辦理補發婚姻登記證的登記;負責婚姻登記檔案立卷、歸檔、保管、使用、移交工作;負責婚姻登記數據的統計上報和信息化工作;解答民眾婚姻法律法規和有關婚姻登記問題的諮詢;為婚姻登記當事人和有關部門提供查閱婚姻登記檔案服務;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協助完成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管理單位

惠陽區慈善總會
主要負責全區性籌集慈善資金和物資,組織各類慈善活動,協助政府、民間發展各項慈善事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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