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太極拳研究會

惠州市太極拳研究會

惠州市太極拳研究會”成立於2012年3月。本會本著“遵紀守法、挖掘、整理武術和太極文化的精髓,使太極文化不斷得到研究和發展,從而提高習練者的造詣,使全民太極健身活動蓬勃開展。並堅決擁護祖國統一大業、遵紀守法、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國家安定團結大局、加強友好往來、推崇世界和平。”的宗旨。積極宣傳、推廣普及太極拳,增強人民體質,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惠州市太極拳研究會
  • 英文名稱:HuizhouTaijiquan Research Association
  • 創辦時間:2012年3月5日
  • 創辦地點:廣東省惠州市
  • 創始人:李體育
  • 涉及項目:研究太極文化;開展太極拳文化交流與協作服務;推廣太極文化研究會成果;組織各類賽事;培訓太極拳人才;
  • 主要榮譽:六段6人、七段1人;一級裁判員2人;國家級社會體育指導員2人
    第六屆廣東省武術精英大賽,取得16金9銀1銅
    第七屆中國焦作國際太極拳交流大賽,獲得了4金4銀3銅
    現開展公益講座30餘場
    公益進社區、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
協會簡介,推廣項目,協會章程,活動名單,獲得獎項,

協會簡介

惠州市太極拳研究會
“惠州市太極拳研究會”成立於2012年3月。本會本著“遵紀守法、挖掘、整理武術和太極文化的精髓,使太極文化不斷得到研究和發展,從而提高習練者的造詣,使全民太極健身活動蓬勃開展。並堅決擁護祖國統一大業、遵紀守法、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國家安定團結大局、加強友好往來、推崇世界和平。”的宗旨。積極宣傳、推廣普及太極拳,增強人民體質,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
會長李體育陳式太極拳第十二代傳人、國家武術七段、國際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一級裁判員、太極拳名師、國際太極拳文化傳播大使、陝西省武協委員、溫縣太極拳研究院副院長、惠城區武協副主席、惠城區拔尖人才、惠州市太極拳研究會會長。
“惠州市太極拳研究會”地處惠州市心臟地帶南壇北路,繁華商業和訊息交集中心,意為在繁忙的鬧市中打造放鬆身心的閒靜之所。

推廣項目

陳氏老架一路、二路、陳氏小架一路、二路、陳氏太極劍、陳氏太極單刀、陳氏太極雙刀、陳氏白猿棍夾梨花槍、陳氏春秋大刀、太極推手、太極實戰技擊散手、國家武術段位、國家標準24式、32式劍、42式拳劍等等。

協會章程

惠州市太極拳研究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惠州市太極拳研究會”、英文“HuizhouTaijiquan Research Association”、縮寫為“HZTJQRA”。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 由師承陳夢松大師,太極拳大架第十二代傳人;師承陳立清大師,太極拳小架第十三代傳人,李體育老師發起的,熱愛太極拳文化的人或企事業單位自願結成的全市學術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 遵紀守法、挖掘、整理武術和太極文化的精髓,使太極文化不斷得到研究和發展,從而提高習練者的造詣,使全民太極健身活動蓬勃開展。並堅決擁護祖國統一大業、遵紀守法、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國家安定團結大局、加強友好往來、推崇世界和平。
第四條 本團隊接受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本
團隊的登記機關是惠州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
第五條 本團隊的住所設在惠州市惠城區南壇北路13號。
第二章 任務、業務範圍、活動原則
第六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
(一) 積極宣傳、推廣普及太極拳,增強人民體質,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
(二) 建立太極拳網站,宣傳中國優秀傳統文化。
(三) 團結門派和個人,取長補短,豐富太極拳內容。
(四) 開展學術、技法的研究和交流,以適應當今社會的發展需要。
(五) 發展和組織太極拳愛好者,培養太極拳德藝雙馨的後備力量,並積極參
與國內外的武術大賽,為太極拳爭光添彩。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 組織武術和太極拳的習練者及研究者進行傳統武術和太極拳的學術研
究、諮詢,策劃武術和太極拳文化的交流、協作服務。
(二) 組織推廣武術和太極文化的研究成果。
(三) 組織各類體育賽事,培訓、培養優秀的武術和太極拳的人才。
第八條 本會的活動原則
(一) 按照核准的章程開展活動,不超越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
(二) 本團體開展活動時,誠實守信,公平公正,不弄虛作假,不損害國家、會員和個人利益。。
第三章 會員
第九條 本會由個人及團體會員組成。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 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 熱愛太極拳,注重武德、 遵紀守法。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 提交加入本會申請表;
(二)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常務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團體的活動權力;
(三) 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 有優先獲得本團體出版發行的太極拳書藉影像資料權力;
(七) 有代表本團體參加國內外各種比賽的選拔權;
(八) 有同時加入其它協會組織的權力。
第十三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本團體決議;
(二) 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 完成本團體交辦工作;
(四) 按時繳納會費義務;
(五) 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 有宣傳太極拳、宣傳本研究會的義務;
(七) 有維護各門派之間、各組織之間、個人之間和睦相處共同發展的義務;
(八) 學習武德,刻苦研練太極拳、不斷提高技術水平、遵紀守法的義務;
(九) 有向本團體提供發展方向和創新思路的義務。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和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若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
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後生效。決定終止的會議,經實際會員過半數同意,決議即為有效。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任期4年,到期應當召開會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團體的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4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擬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六)向理事長和理事會報告工作情況;
(七)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內如設辦事機構[如秘書處、辦公室、財務部、對外聯絡部等],要處理日常事務性工作的,應報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並備案。
第三十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應當參加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崗位培訓,熟悉和了解社會團體法律、法規和政策,努力提高業務能力。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采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2011年12月25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活動名單

時間
地點
活動名稱
人數
類型
備註






每月
濱江
公園
每月例行活動,集體練拳
50人
推廣太極拳
每月定期舉辦
每月(2014)
研究會
研究會公益講座
50人左右
公益講座
每月定期舉辦
不定期
不定
動感廣場
10人
表演
城區體育局打造的體育品牌“動感廣場”表演太極拳,表演10餘場
2012.5
李瑞麟國小
太極拳進學校
100人
教授太極拳

2012.5
實驗國小
太極拳進學校
50人
教授太極拳

2012.6
惠東電信
太極拳進企業
50人
教授太極拳

2012.8
南海石化
太極拳進企業
100人
教授太極拳

2013.3
南波灣
太極拳進社區
10人
教授太極拳

2013.4
仲愷金寶山庄
太極拳進社區
10人
教授太極拳

2013.5
小金口
太極拳進社區
15人
教授太極拳

2013.5
市黨校
市段位制培訓考試
80人
技術培訓

2013.5
市體育局
太極拳教練員、裁判員培訓
10人
培訓

2013.5
市體校
第三屆惠州武術錦標賽暨段位考評賽
16人
比賽

2013.9
研究會
邀請西安太極拳名家原美君老師來惠研討
20人
研討會







獲得獎項

時間
地點
賽事名稱
隊數
人數
取得成績
2013.7
廣州
第六屆廣東省武術精英大賽
1
14
16金9銀1銅
2013.8
河南
第七屆中國焦作國際太極拳交流大賽
1
6
4金4銀3銅
2013.11
惠州
惠州市運動會
1
8
1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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