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比例,繳費年限,
繳存比例
單位企業:繳費工資 X 0.5%(原比例為1%)
職工個人:繳費工資 X 0.5%(原比例為2%)
農民契約制工單位:繳費工資 X 0.5%
個人:不繳納
繳費基數上限:950元
繳費基數上限:11289元
計算示例:工資按950元為例,繳費基數為950元,單位繳納:47.5元,職工個人繳納:47.5元。
征繳辦法:由地稅部門統一徵收,單位不得拒付。
執行日期:2012年7月1日
溫馨提示:三資私營個體單位可以選擇不參加失業保險。
繳費年限
繳費一年:每滿一年,領取期限為一個月
繳費四年以上: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
最長領取期限:24個月
農民契約制工人:按失業前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0%發給一次性生活補助,繳費增加一個月,一次性生活補助增則增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