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勒模式是惠勒提出的一種課程發展模式。1967 年惠勒在其所著《課程過程》一書中,對泰勒模式(決定目標→選擇內容→組織教材→評價結果)提出批評,認為泰勒模式最大的缺點是,若評價的結果和預期目標不符,則不能反饋,以檢查不當的步驟,重新設計課程。因此,他主張將泰勒的直線式排列改為圓周式,變成:(1)決定目的、目標;(2)選擇學習經驗;(3)選擇內容;(4)組織和統整學習經驗和內容;(5)評價;(6)決定目的、目標⋯⋯如此周而復始。惠勒模式也是以目標的擬訂作為課程設計起點的,故也是課程發展的目標模式之一。
關於如何分析、擬訂目標,他提出“四步法”,即:(1)分析學校的終極目標;(2)從終極目標中分出若干中間目標;(3)依中間目標導出近期目標;(4)據近期目標引出單元教學目標。惠勒模式中的學習經驗系學習者與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惠勒重視學習經驗,主張學習者運用各種感覺器官參與學習活動。模式中的內容特指系統的知識,學生獲得豐富的生活經驗後,仍需為其提供系統的知識,使其掌握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