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來縣市場物業管理局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市場物業開發和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來縣市場物業管理局
  • 地點:惠來縣
  • 對象:報批市場建設項目的業務
  • 設立時間 :1999年8月
設立時間:
惠來縣市場物業管理局設立於一九九九年八月。
(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各類市場的規劃,主管、負責審批報批市場建設項目的業務,並根據縣政府的決定組織實施。做好市場的開發、建設和配套工作,負責老市場及設施的的改造。批准臨時性集貿市場設定,提供配套服務,組織實施管理。
(三)、實施對市場日常事務和物業的管理,做好市場招商招租、攤位安排、收取臨時攤位服務配套費、租金收取、商品擺賣、保全、消防、供水、供電、衛生等日常事務。清理整頓占街為市、占道集貿,規範市場交易秩序。
(四)做好市場設施、器材的維護和完善工作,組織開展市場服務。
(五)管理屬下企事業單位,領導和指導屬下企業單位拓展經營渠道。
機構設定:
機關編制22人。
領導職數四名:正局長一名,副局長二名,紀檢組長一名。
內設機構七個:工會,人事秘書股,物業管理股,基建管理股,財務股,監察股,安全生產管理股。
市場建設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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