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河縣市場物業管理局

陸河縣市場物業管理局

根據(陸河編髮[2000]05)號文,設定市場物業管理局,系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賦予市場物業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陸河縣市場物業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職 能,派出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場物業管理設五個職能股。
(一)人秘股
負責本系統的人事組織、教育培訓、內部監察、文書、檔案、資料管理、部門協調、後勤服務和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財會股
負責財務收支的審查、核算工作,做好年度財務預算,做好票據的管理領取、發放、檢查核實工作,監督管理物業收入和其他費用收入的上繳入庫工作,檢查、指導報帳單位的財務工作,嚴格財務管理制度
(三)市場管理服務股
負責所管轄市場物業的管理服務工作。制定管理服務方案,做好市場招商招租,攤位分類安排、租金及管理費,臨時攤位費收取計畫。
(四)市場建設規劃股
參與結合城市建設做好市場規劃,制訂市場投建配套設施、維修等建設方案,進行建設質量管理。
(五)市場安全保衛股
負責市場安全保全等工作,進行日常的市場安全工作檢查,及時消除市場安全隱患,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調解市場發生的糾紛,做好保全應急工作。

職 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人民政府關於市場物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政府規劃全縣市場布局和市場的建設開發,並參與管理,擬訂本縣市場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
2、負責本縣範圍內的市場培育、開發、規劃布局及開展市場規範化管理與服務。
3、組織、指導本系統市場物業管理及本縣各類社辦市場開展租賃、代管服務工作。
4、維護和完善市場設施,開展檢查督促,落實市場安全防火,衛生等服務工作。
5、管理本系統的市場租金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
6、承辦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派出機構

縣市場物業管理局下設6個市場物業管理所。
(一)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市場物業各項管理制度。做好市場租賃,收取市場租金和各項管理費,並按規定及時上繳縣局。負責市場物業管理及其他物業服務管理,做好市場商品擺買、消防、衛生、供水、供電、保全等市場日常事務。維護和完善市場設施、器材,適時對市場設施進行保養、維護,並負責監督實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