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社會保險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

一、簡述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本單位的政務信息,根據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公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編制恩施州社會保險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恩施州社會保險管理局網站查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州社會保險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恩施州社會保險管理局
主動公開,公開範圍,公開形式,公開時限,依申請公開,公開範圍,受理機構,公開程式,申訴監督,

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恩施州社會保險管理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及《目錄》規定的應公開的具體政府信息。

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單位主要通過恩施州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和恩施州社會保險管理局網站進行公開,輔助公開形式採取報刊、雜誌、電視等。

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的信息,州社保局辦公室將在信息生成後及時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於信息生成後20日。已公開信息至少保留1年以上。

依申請公開

公開範圍

符合《規定》要求但未主動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申請公開。

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恩施州社保局辦公室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恩施市新建街67號

公開程式

1、申請提出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恩施州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州社保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恩施州社保局辦公室當面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現場出具信息公開受理書;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際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恩施州社保局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下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依申請公開申請表》,根據要求填寫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
4.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除可以當場答覆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申訴監督

申請人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監督部門申訴或投訴,還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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