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同現象

恐同現象

恐同現象(Homophobia)又稱同性戀恐懼現象、同性戀恐懼症,是指對同性性行為同性戀者的非理智性恐懼。同性戀恐懼現象不是一種心理疾病,而是一種基於歧視的心理障礙。

隨著社會的發展,同性戀恐懼現象的含義和主體都有了變化,如今,它主要指異性戀群體對同性戀群體產生的恐懼、歧視和排斥等心理活動和肢體行為。其具體體現包括歧視、污衊、辱罵、毆打同性戀者,剝奪同性戀者的工作權等。同時,也存在同性戀者本身的內化同性戀恐懼現象,以及極端的恐同屠殺現象。

同性戀恐懼現象的成因與社會建構的性別觀念及宗教都有密切關係。

為了紀念世界衛生組織在5月17日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去除,聯合國多個機構在這一天以“國際不再恐同日”為主題開展活動,並且呼籲採取切實措施確保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人群不受歧視。同性戀恐懼現象是有關性別平等的概念,性別平等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內容。聯合國2018年發布的《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對不同年齡段的學生應具有性別平等的知識、態度和技能做出了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規定,學校、幼稚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消除公眾對同性戀的誤解和歧視,保障同性戀者的健康和福祉,需要對兒童進行全面性教育,也需要國家政策的支持。我國各部委發布的教育檔案中未明確提及同性戀的概念,但與之相關的性別平等是重要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恐同現象
  • 外文名:Homophobia
  • 別名:同性戀恐懼現象、同性戀恐懼症、恐同症
  • 分類:一種社會現象
定義,歷史沿革,詞語使用,同性戀恐懼現象的成因,社會建構的性別觀導致同性戀恐懼現象,宗教原因導致同性戀恐懼現象,同性戀恐懼現象的表現,內化恐同,恐同欺凌,恐同屠殺,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檔案,《憲法》(2018修訂),《教育法》(2015修訂),《勞動法》(2018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檔案,《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國際應對,國際不再恐同日,聯合國反暴力反歧視倡導,全面性教育中相關教學內容,學習目標,全面性教育中相關的常見疑問,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相關的教育,相關影片,米爾克(2008),社會意義,典型案例,面對職場恐同,教師向法院申訴爭取權益,社會意義,

定義

恐同現象通常指對同性戀和同性戀本身的沒有理由的憎恨和恐懼。同性戀平權運動人士用這個詞來描述所有恐同者對同性戀者的憎恨和恐懼。
在英文語境下,同性戀恐懼現象包括:女同性戀恐懼現象(lesbophobia),男同性戀恐懼現象(gayphobia),雙性戀恐懼現象(biphobia)和跨性別恐懼現象(transphobia)。在中文語境下,同性戀恐懼現象多指對同性戀群體的恐懼,雙性戀恐懼現象和跨性別恐懼現象為平級辭彙。

歷史沿革

1972年,美國心理學家喬治·溫伯格(George Weinberg)在他的著作《社會和健康的同性戀》(Society and the Healthy Homosexual)中首次提出“homophobia”(同性戀恐懼現象)一詞。它可以分解為兩個希臘單字:homo表示“相同”,phobia表示恐懼。它看起來像homosexual(同性戀)和phobia(恐懼)的混合詞。
1990年以來,同性戀恐懼現象已得到細分:女同性戀恐懼現象(lesbophobia),男同性戀恐懼現象(gayphobia),雙性戀恐懼現象(biphobia)和跨性別恐懼現象(transphobia)。並且,異性戀中心主義(heterosexism)(即認為異性戀者優於其他性取向者,並且下意識從異性戀者的角度思考問題),被認為更能夠集中和全面的概括和闡釋這種歧視現象。同時,研究人員認為,在學術層面,“同性戀恐懼症”這一概念將消失,因為它並非一種疾病,所以似乎不適用於臨床醫學的研究方向。

詞語使用

在《男性中的同性戀行為》(Homosexual Behavior Among Males: A Cross-Cultural and Cross-Species Investigation)中,義大利心理學家溫賴特·邱吉爾(Wainwright Churchill)曾使用過homoerotophobia來描述對同性戀的恐懼現象。
而homophobia一詞第一次被使用,是在心理學家喬治·溫伯格(George Weinberg)的著作《社會和健康的同性戀》(Society and the Healthy Homosexual) 中。這個單詞是由希臘單字homo(意為相同)和phobia(意為恐懼)構成的,它看起來類似homosexual(同性戀)和phobia(恐懼)的混合詞。

同性戀恐懼現象的成因

同性戀去病化的歷程由來已久。1973年,美國心理學協會(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APA)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刪除,1990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決定,將同性戀從《疾病和有關保健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名單中去除。然而,同性戀恐懼現象依然沒有消失。學界認為,同性戀恐懼現象不僅僅是個體層面的心理和行為,也與其所處社群的宗教文化、性別意識等因素有關。同時,同性戀恐懼現象也被認為和異性戀中心主義息息相關。同性戀恐懼現象主要由社會構建的性別觀和宗教觀念兩個原因導致。

社會建構的性別觀導致同性戀恐懼現象

美國社會學和心理學家基爾馬丁教授(Christopher Kilmartin)在其著作《論男子氣概本身》(The Masculine Self)中提到,男性恐同者無論在數量還是程度上都要超過女性恐同者,而男性恐同者對男同性戀的恐懼在很大程度上來源於性別刻板印象。換言之,對於一些男性而言,與男性同性戀者的交往會讓他們感覺自身的“男子氣概”受到了威脅。
在現代社會中,很多男性和女性依然被禁錮在性別刻板印象中。男孩們從小被灌輸著“男兒有淚不輕彈”、“男性要獨當一面”、“男生不能感情用事”、“男生要傳宗接代”等思想。獨立、理性、有進取心、肩負生育的使命等都是男性不能輕易撕下的標籤,否則就要承擔被當作異類的風險。同時,社會也對男性同性戀群體有著特定的偏見。他們常被認為是“娘娘腔”,被貼上類似女性刻板印象的標籤。在華中師範大學的佐斌和劉晅的《基於IAT和SEB的內隱性別刻板印象研究》中,採用內隱聯想測驗(IAT)和刻板解釋偏差(SEB)兩種測量內隱社會認知的方法考察了120名大學生被試的內隱性別刻板印象。結果表明,大學生中普遍存在著較強的內隱性別刻板印象,即人們對於男性以及男性本身持有的刻板印象符合傳統的認知習慣,這表明男性遵守刻板印象之嚴格已經到了嚴重的程度。
不少男性已經習慣將女性刻板印象的對立面作為自己的行為標準,而忽略了不同性別之間本可以存在的共性。而當他們與男性同性戀接觸時,他們感到自己的價值觀受到了挑戰,進而產生不安全感,以及焦慮、恐懼、憤怒等負面情感。擺出恐同的態度可以“保護”他們不被“同性戀式的行為”威脅,從而保全自己的“男子氣概”。
從這個角度來看,消除性別刻板印象也就成了減少恐同負面情緒的一個重要的方面。
並且,根據社會學家陳渝苓在《從厭女,恐同,到逾越:女同志運動員的technologies of self(自我技能)》中的研究,同性戀恐懼現象可能與厭女文化相關。厭女文化是指社會或個體對女性的蔑視和偏見,是社會中男性占主體地位、男女不平等的一種體現。而男性間的同性戀導致了男性主體性的模糊。因此,將“同性戀”塑造成負面形象,其目的很可能是強化傳統的性別二元體系,強化男性的傳統性別角色。所以,同性戀恐懼現象可能不被納入對男同性戀者的特定負面情緒這一類別中,而更有可能被納入更廣泛的反女性傾向的概念中。

宗教原因導致同性戀恐懼現象

基督教教義被認為是造成同性戀恐懼現象的重要原因。在《聖經》中,不忌諱同性戀的索多瑪城遭受到了天火的毀滅,這也就是“索多瑪之惡”的由來,它常用來表達出對同性戀的譴責和反對。並且,在中世紀末期,生殖正當性原則在多數宗教國家大行其道,凡是非生殖性的性行為(如非生殖性的異性戀活動、自慰等)都被認為是嚴重罪過。
美國歷史學家約翰·波斯威爾(John Boswell)在梳理和分析了近1400年歐洲歷史後,對“教會機構或宗教系統導致了對同性戀的不寬容”這一觀點進行駁斥,並且,說明中世紀末期的同性戀恐懼現象是城市生活的衰落、鄉村社會的興起及威權政治統治造成的。原因之一是基督教歐洲也存在過長時期對同性戀文化的寬容。
在伊斯蘭教經典《古蘭經》中,同性戀現象是被真主安拉禁止的。直至2019年,在汶萊、阿富汗、伊朗、茅利塔尼亞、奈及利亞、卡達、沙烏地阿拉伯、索馬里、蘇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葉門等國,同性戀面臨監禁甚至死刑。2019年3月28日,東南亞伊斯蘭國家汶萊宣布實施新刑法,在新法案中,同性戀者和通姦者將被亂石砸死。此法案引發了國際上的強烈抵制,後宣布暫緩實施。

同性戀恐懼現象的表現

內化恐同

內化恐同(internalised homophobia)是同性戀者對自身性傾向的恐懼,又稱“自我不協調同性戀”(ego-dystonic homophobia)。有證據表明,內化恐同可能導致諸如抑鬱、自殺、焦慮、軀體症狀、不信任、孤獨等精神問題。
一項針對性少數群體抑鬱症的認知行為療法(Cognitive Behavior Treatment,CBT)被發現對抑鬱症患者的病情有明顯改善,但在經包含LGBT的女同性戀內化恐同量表(LGBT-inclusive Version of the Lesbian Internalized Homophobia Scale)測試後發現,其內化恐同在治療前後沒有明顯差異。不過,參與者報告說,干預措施使他們對自己的性傾向更加熟悉。然而,現有的測量技術可能還不夠直觀和細緻,無法檢測到內化恐同者在參與治療前後,心理狀態的明顯變化。

恐同欺凌

恐同欺凌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孤立、侮辱、戲弄、公開嘲笑、散布謠言、恐嚇、毆打、偷盜或毀壞財物、網路欺凌、人身攻擊、性攻擊以及死亡威脅等。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12年出版的《教育部門應對恐同欺凌手冊》(Good Policy and Practice in HIV and Health Education – Booklet 8: Education Sector Responses to Homophobic Bullying)匯集了從世界各地收集的數據。這些數據表明,恐同欺凌已達到十分嚴重的程度。其中,同性戀和雙性戀學生中有較高百分比的受訪者表示曾經歷恐同欺凌:智利(68%),瓜地馬拉(53%),墨西哥(61%)和秘魯(66%)。
在巴西,超過40%的男同性戀者表示,他們經常遭受身體上的暴力侵犯。
在英國約翰內斯堡的一所私立學校進行的32項研究發現,在11年級里存在嚴重的語言欺凌行為,包括辱罵、取笑、暗示或侮辱性言論、殘酷的評論以及間接的欺凌行為,例如散布謠言和社會隔離。據調查認為,男孩更有可能受到恐同欺凌,也更有可能成為欺凌者。
在愛爾蘭,有58%的學生表示他們的學校曾發生恐同欺凌,其中34%的恐同言論源自老師和其他員工;25%的學生受到同齡人的威脅。另一項研究表明,超過50%的年輕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報告說,他們在學校經歷過恐同欺凌行為。
在英國,有90%的國中教師和40%的國小教師表示,他們的學校曾發生恐同欺凌、虐待和騷擾。中學老師表示,除了肥胖欺凌之外,恐同欺凌是第二容易發生的欺凌現象。

恐同屠殺

二戰時,同性戀群體深受納粹迫害。據統計,在1935年9月至1942年間,有五萬人被法院定為“同性戀罪”,其中有1~1.5萬人被送入集中營。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檔案

我國的法律法規雖然沒有直接涉及同性戀恐懼症,但涉及到了與之相關的性別平等的內容。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從保障人權的角度進行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15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從保障受教育權和就業權的角度進行闡述。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有利於性別平等,遏制同性戀恐懼現象。

《憲法》(2018修訂)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教育法》(2015修訂)

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第三十七條
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勞動法》(2018修訂)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第四十六條規定。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

第三條
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等受到歧視。
第四十條
學校、幼稚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對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學校、幼稚園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學校、幼稚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範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未成年人,學校、幼稚園應當及時採取相關的保護措施。

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檔案

我國各部委教育類相關檔案中,未明確針對同性戀恐懼現象提出解決措施,但防止同性戀恐懼症現象的產生是實現性別平等的必要途徑。
同性戀恐懼症是校園欺凌的重要原因之一。從性別平等的角度出發,進行預防和應對暴力的教育,是防止校園欺凌的重要手段。我國各部委發布的相關教育類檔案中,《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2007)和《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從應對校園暴力角度強調了性別平等教育的必要性。

《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國小1~3年級
模組一: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與同學、老師友好相處,不打架;初步形成避免在活動、遊戲中造成誤傷的意識。
· 學習當發生突發事件時聽從成人安排或者利用現有條件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方法。
國小4~6年級
模組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自覺遵守社會生活中人際交往的基本規則以及公共場所的安全規範;
·了解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模組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事故
·初步了解青春期發育基礎知識,形成明確的性別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國中年級
模組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學會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等突發事件的基本技能。
模組六: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學會在與人交往中有效保護自己的方法,構築起堅固的自我心理防線。
高中年級
模組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事故
·學習健康的異性交往方式,學會用恰當的方法保護自己,預防性侵害。當遭到性騷擾時,要用法律保護自己。

《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國小中年級
·幫助學生了解自我、認識自我。
國小高年級
·開展初步的青春期教育,引導學生進行恰當的異性交往,建立和維持良好的異性同伴關係,擴大人際交往的範圍。
國中年級
·幫助學生加強自我認識,客觀地評價自己,認識青春期的生理特徵和心理特徵。
高中年級
·正確認識自己的人際關係狀況,培養人際溝通能力,促進人際間的積極情感反應和體驗,正確對待和異性同伴的交往。

《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

水平四:7~9年級
三:身體健康
學習目標3:基本掌握青春期保健知識。
達到該目標時,學生將能夠:遵循青春期的身心變化規律,基本掌握保健知識和方法。如知道青春期心理發育的特點和變化規律,青春期常見生理問題的預防和處理方法;了解異性交往的原則,學會識別容易發生性侵害的危險因素,保護自己不受性侵害;預防網路成癮等。

《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

心理健康
第四單元:具有預防心理障礙和保持性心理健康的能力
·了解性成熟的心理特徵;
·認識自己的性心理變化;
·增強性問題上的守法觀念。

《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

· 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可提升青少年對性與生殖健康的認知水平,提升和保護自身、尊重他人身心健康的責任意識;
· 了解同性和異性生殖器官的構造、特點和相關功能。

國際應對

國際不再恐同日

每年的5月17日是國際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and Transphobia,IDAHOT),它旨在喚醒世人關注同性戀群體因同性戀恐懼現象而遭受的不公平對待。
2013年,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為“國際不再恐同日”發表的一份書面致辭中指出:“長時間以來,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在世界所有地區都因其性傾向和性別認同而遭受可怕的暴力,飽受輕蔑、嘲笑和歧視。結束對同性戀的恐懼情緒不僅關係到個人的安全和尊嚴,而且可能涉及到無數人的生存。”
聯合國開發計畫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簡稱UNDP)署長、紐西蘭前總理海倫•克拉克(Helen Clark)也於2013年5月17日“國際不再恐同日”當天發表聲明指出:“上個月,紐西蘭成為第19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在美國,大多數民眾認為同性婚姻應當合法化。儘管國際社會抗擊同性戀恐懼現象的運動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是,根據開發計畫署的統計,全世界仍有78個國家將同性性行為非法化,同性戀面臨著監禁,乃至處決的種種嚴厲處罰。”

聯合國反暴力反歧視倡導

近年來,聯合國在倡導有關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權利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的進展。2011年6月,第一份反對基於性傾向進行歧視的決議獲得通過。同年12月,聯合國發布了第一份有關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的報告,人權理事會也第一次正式就這一問題舉行辯論。2017年6月30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了《防止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暴力和歧視》重要決議,並決定首次任命一名獨立專家負責報告和協調解決各國同志人權方面的問題。

全面性教育中相關教學內容

學習目標

接納每個人在性傾向、性別身份、性別表達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以及不因此而遭受污名、歧視和暴力,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之一。兒童青少年對於與同性戀恐懼現象有關的性和性別多元的了解,將有利於他們理解與識別和社會性別有關的歧視、偏見,樹立寬容和尊重的價值觀,學會接納自我和他人,進一步創造更友好的社會。在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與性別平等相關的學習目標主要出現在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和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中,內容貫穿5~8歲、9~12歲、12~15歲、15~18歲以上四個年齡段。具體內容如下:
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1:了解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之間的差異十分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社會性別和生理性別,並描述這兩個概念的不同(知識);
► 反思對自己的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的感受(技能)。
要點2:每個人都同樣有價值,不論其屬於何種社會性別
學習者將能夠:
► 說出人們會如何因為自己的社會性別而受到不公平、 不平等的對待(知識);
► 認識到對不同社會性別的人表示不公平、不平等的對待是錯誤的,並且違背人權(態度);
► 認識到無論社會性別如何,尊重他人的人權很重要(態度)。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1:社會與文化規範以及宗教信仰都是影響社會性別角色的因素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社會性別角色(知識);
► 舉例說明社會規範、文化規範和宗教信仰如何影響社會性別角色(知識);
► 認同有很多因素會影響社會性別角色(態度);
► 反思社會、文化和宗教信仰如何影響人們對社會性別角色的看法(技能)。
要點2:每個人看待自己的社會性別或向別人描述自己的社會性別的方式都是獨特的,應該受到尊重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社會性別身份(知識);
► 解釋一個人的社會性別身份可能與其生理性別不相符(知識);
► 認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社會性別身份(態度);
► 欣賞自己的社會性別身份,並尊重他人的社會性別身份(技能)。
要點3:所有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錯誤的,是對人權的侵犯
學習者將能夠:
► 舉例說明什麼是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例如:欺凌、性騷擾、情感暴力、家庭暴力、強姦、女性生殖器損毀/切割、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恐同暴力),並說出社會性別暴力可能發生的場所,包括學校、家庭、公共場所或網路(知識);
► 認同所有形式的性暴力都是對人權的侵犯(態度);
► 如自己或認識的人正在經歷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或擔心可能會遭遇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展示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識別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並向其訴說相關經歷(技能)。
要點4: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可能是暴力和歧視的根源
學習者將能夠:
► 解釋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如何導致欺凌、歧視、虐待和性暴力(知識);
► 解釋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是源於權力和支配慾望的犯罪,並非由於一個人沒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性慾望(知識);
► 認識到社會性別不平等和社會性別角色刻板印象會導致性暴力(態度);
► 展示如何主張社會性別平等、反抗社會性別歧視或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1: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和偏見影響了男性、女性以及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的人被對待的方式,也影響了他們所能做出的選擇
► 回憶社會規範如何影響社會對於男性、女性以及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者進行描述的方式(知識);
► 舉例說明社會性別偏見的各種形式(知識);
► 認同平等對待所有人的重要性(態度);
► 認識到對不符合社會性別規範者持有偏見會損害他們做出選擇的能力,包括關於健康的選擇(知識);
► 展示如何在對待他人時不持有社會性別偏見(技能);
► 反思自己的價值觀如何影響自身的觀念和社會性別偏見(技能)。
要點2:任何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對人權的侵犯,無論施暴者是成年人、青少年還是權威人士
► 了解性虐待和社會性別暴力,包括來自性伴侶的暴力和強姦都是源於權力和支配的犯罪,並非由於性慾控制能力低下(知識);
► 為發現和減少社會性別暴力制定具體策略(知識);
► 認識到暴力行為的旁觀者和目擊者可以採取安全措施干預暴力行為,並且也可能受到暴力的影響(知識);
► 認識到社會性別暴力永遠是錯誤的,且施暴者可以是成年人、當權者或青少年(態度);
► 展示如何與預防社會性別暴力和提供社會性別暴力受害者支持的可信賴的成年人和服務機構取得聯繫(技能)。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恐同和恐跨會對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的人造成傷害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恐同和恐跨(知識);
► 分析導致恐同和恐跨的社會規範及其後果(知識);
► 認識到所有人都應該能夠愛他們所愛的人,而不必受到暴力、強迫或歧視(態度);
► 展示對受到恐同和恐跨傷害的人表示支持的方法(技能)。
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能夠識別欺凌和暴力,並認識到這是錯誤行為,這一點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取笑、欺凌和暴力(知識);
► 明白來自家庭成員或其他成年人的欺凌和暴力是錯誤的,且欺凌和暴力並非受害者的過錯(態度);
► 示範如何安全應對同伴間的欺凌或暴力(技能)。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性虐待、性騷擾和欺凌(包括網路欺凌)是有害的,在這些情況下懂得尋求幫助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性虐待(包括強姦、亂倫和網路性剝削)、性騷擾和欺凌(包括網路欺凌)的例子(知識);
► 明白兒童性虐待是違法的,並且有許多機構和相關服務能夠幫助正在遭受性虐待的兒童(知識);
► 認同在遭受性虐待、性騷擾、亂倫或欺凌時,尋求支持的重要性(態度);
► 示範在知道有人正在遭受欺凌、性虐待或性騷擾時如何有效應對(技能);
► 展示在自己或認識的人受到性虐待、性騷擾、亂倫和欺凌時,如何尋求幫助(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是對人權的侵犯
學習者將能夠:
► 比較和對比欺凌、情感暴力、身體暴力、性虐待和性侵害(知識);
► 認同遭受由成年人、年輕人或權威者實施的性虐待、性侵害、暴力和欺凌並非受害者的過錯,並認同這些行為是對人權的侵犯(態度);
► 示範如何舉報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等現象(技能);
► 示範如何向可信賴的成年人和機構尋求幫助,以防止性虐待、性侵害、暴力和欺凌的發生,並為倖存者提供支持(技能)。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每個人都有責任倡導人人享有健康與福祉並且不受恐同暴力的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有效減少身體暴力、情感暴力和性暴力等暴力行為的成功範例(知識);
► 體會到公開反對所有場合下(包括學校、家庭、網路和社區)的恐同暴力和侵犯人權的行為非常重要(態度);
► 倡導同性戀、跨性別者、雙性戀等群體的友善環境,以鼓勵每個人都能獲得尊嚴和尊重(技能)。

全面性教育中相關的常見疑問

常見疑問1:“恐同即深櫃”,是真的嗎?
回答:這種觀點認為,很多恐同者實際上具有同性戀傾向,只是他們否定並壓抑了自己的真實想法而已。從這個角度來看,“恐同”又與一般意義上的同性戀恐懼現象不同。不過與之相符的事例似乎確實時有發生。在2013年,美國最大的“同性戀治療組織”(Exodus International)主席艾倫·錢伯斯(Alan Chambers)宣布出櫃。此外還有參議員、著名律師、施洗師等公開反對同性戀的公眾人物紛紛被爆出具有同性戀傾向。
支持“恐同即深櫃”這一觀點的一項重要研究發表於1996年,亞當斯(Adams, H. E.)等研究者認為,同性戀者的恐同可以看作是一種“反向形成”(reaction formation)的表現,被壓抑到潛意識中的同性戀傾向不斷尋找機會怒刷存在感,以減少個體的焦慮,而個體採用的方式就是將其真實的想法偽裝起來,變為相反但更能被接受的想法和行為——恐懼和排斥同性戀 。然而,並不是所有研究都支持“恐同即深櫃”的觀點。2006年,邁耶(Meier, B. P.)等人指出了1996年實驗的不足。在此之後,後續研究雖然一直在進行,但現今依然沒有得出一致的結論。
總的來說,同性戀者排斥同性戀的情況確實可能發生,但“恐同即深櫃”並不能看作所有恐同者中普遍存在的現象。
常見疑問2:不支持不反對同性戀,是恐同嗎?
同性戀恐懼現象(Homophobia)主要指異性戀群體對同性戀群體產生的恐懼、歧視和排斥等心理活動和肢體行為。其具體體現包括歧視、污衊、辱罵、毆打同性戀者,剝奪同性戀者的工作權等。當今時代,在校園、職場與日常生活中,性少數群體都受到了明顯的惡意、歧視與污名化,如果你選擇視若無睹,就等於淪為失衡結構下的幫凶,助長了恐同的氛圍。
常見疑問3:恐同源於恐艾,有道理嗎?
恐艾一定程度上確實會導致恐同。至少在中國,人們對同性戀的認識往往會與愛滋病有關。但性傾向與感染愛滋病之間沒有直接聯繫,不應化等號。
國家衛健委統計顯示,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國報告的現存愛滋病感染者104.5萬例,性傳播比例在95%以上,異性傳播占70%以上。其中,與愛滋病毒感染者進行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性行為是其最主要的感染途徑。因此,沒有哪一特定群體是“危險的”,只有“安全”或“不安全”的性行為。異性戀如不採取防護措施,也有感染的風險。
常見疑問4:宗教都恐同嗎?
並不是所有宗教都恐同,譬如,佛教並不認為同性戀相較於異性戀來說是錯誤的,因為無論是同性戀或是異性戀,都顯示出個體對於現世的渴望,導致個體在輪迴中陷得更深。如同南傳佛教導師達摩難陀尊者在書信中所寫,“佛教並不譴責同性戀,就如同佛教並不譴責任何錯事。我們出於對真相的無明而行事,因此所作只錯在‘缺乏技巧’。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他人。我們的責任是幫助他人了解到,他們這樣是出於無明,和怎樣找到真正的快樂。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那些與我們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別是當自己也身為其它感官娛樂的奴隸這種情形下。”並且,在大乘佛教以“一乘究竟”為歸宿的語境下,同性戀者是可以修行,並證得佛陀果位的。

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相關的教育

接納每個人在性傾向、性別身份、性別表達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以及不因此而遭受污名、歧視和暴力,是實現性別平等的重要途徑,也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兒童青少年對於性和性別多元的了解,將有利於他們理解與識別和社會性別有關的歧視、偏見,培養寬容和尊重的價值觀,學會接納自我和他人,進一步創造更友好的社會。
幼稚園性教育中相關內容的教育
根據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給出的學習目標,幼兒階段關於性別平等的性教育主要集中在接納差異、尊重他人和消除歧視上。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全9冊)中,《奇妙的感覺》《多彩的幸福》《歡樂的六一》三冊中都涉及性別平等相關的教育內容。
《奇妙的感覺》一冊主要教會幼兒識別不同的感覺,區分舒服的感覺和不舒服的感覺,讓幼兒認識到自己的身體有不同的感覺是正常的,我們要珍視不同的感覺。
恐同現象
《多彩的幸福》
《多彩的幸福》一冊講述了四個不同家庭的生活,讓幼兒理解不同性別、年齡、職業的人都能擁有幸福的人生且都能為社會做出貢獻,從而引導幼兒認識差異、尊重人與人的不同。
恐同現象
《歡樂的六一》
《歡樂的六一》一冊主要幫助幼兒意識到不同性別都有追求自己喜歡的事物的權利,比如女孩也可以喜歡飛機,男孩也可以穿粉色的衣服等。旨在培養幼兒打破性別刻板印象、接納自己感受的意識。
國小性教育中相關內容的教育
國小的性教育不再單純局限於廣義上的尊重差異,而是進一步認識講解有關性別和性傾向的內容。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讀本首次明確談及性傾向的概念是在五年級。
在五年級上冊讀本“家庭與朋友”單元“消除歧視”主題中,性傾向歧視和性別、地域、年齡、健康狀況、性傾向歧視一起被列為生活中常見的歧視現象。此外,該主題下還闡述了歧視的危害和應對歧視的方法。通過以上內容的學習,兒童能認識到自己和他人的社會性別、性傾向歧視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從而批判性地評估自己的偏見程度並調整自己的行為。在自己遇到歧視事件時,也能更從容地應對。六年級上冊“性別與權利”單元“性傾向”主題舉了兩對同性伴侶共同生活的例子,以此幫助兒童了解“不同性傾向有的人有相同的權利”、“公平對待不同性傾向者”這兩個知識點。
國中性教育中相關內容的教育
國中階段的性教育在國小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性傾向平等對於個人發展和社會和諧的重要性。在了解性傾向具體含義的基礎上,國中生將認識到對性傾向的刻板印象和偏見影響了具有不同社會性傾向的人被對待的方式,也影響了他們所能做出的選擇。同時,國中學生也會學習性傾向平等可以促進與性行為和人生規劃有關的平等決策。在掌握這些知識、態度和技能之後,國中生將有能力欣賞自己包括同性戀在內的性傾向,尊重他人的性傾向,並反思自己的價值觀如何影響自身觀念和偏見。

相關影片

米爾克(2008)

影片信息
導演:格斯·范·桑特
主演:西恩·潘/喬什·布洛林
製片國家/地區:美國
語言:英語
類型:傳記片
上映時間:2008年11月26日
劇情簡介
《米爾克》講述了曾被美國時代雜誌選為20世紀代表人物之一的同性戀政治家Harvey Milk為了爭取同性戀者的合法權益從政但最終被保守派刺殺的傳奇一生的故事。

社會意義

影片獲得了2009年奧斯卡最佳原創劇本和最佳男演員獎。票房和評論界也普遍看好,甚至還影響到了美國當前的政治運動。人們因此電影而組織成立了“加入影響”(Join the Impact)的政治團隊,謀求對加州的8號提案的反對,因為該法案否定了加州最高法院此前準許同性婚姻的法令。

典型案例

面對職場恐同,教師向法院申訴爭取權益

恐同現象
因為同性戀身份在家長面前曝光,明珏被校方開除。
2018年,中國青島,因為同性戀身份在家長面前曝光,明珏被校方開除。
唐向前律師認為,校方解除勞動的理由相當不合理,“從法律上看,這個解除的理由並不充分,他(明珏)轉發同性戀文章,並沒有違反任何規則。”
2018年11月,山東省青島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就中國同志教師勞動權第一案作出仲裁裁決。該教師明珏(化名)的主要仲裁請求得到了仲裁委的支持,這標誌著案件取得了關鍵的初步性勝利。
這是同性戀教師勞動權益的第一案。

社會意義

“同志平等權益促進會”的負責人彭燕輝對此案公開表示:“同志經常因為性傾向、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在職場上遭遇歧視,身份曝光後被辭退或無法晉升,希望我國儘早出台反歧視法,對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的歧視行為作出明確規定。”
明鈺案在搜狐、新浪、網易等平台引發媒體爭相報導及轉載,並引發了一定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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