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分類集合化原則

性質分類集合化原則(classification principle of properties with sets)是分支類型論的思想原則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性質分類集合化原則
  • 外文名:classification principle of properties with sets
性質分類集合化原則指用集合論語言對分支類型論的性質分類原則的一種描述與刻畫.即把英國數理邏輯學家羅素 (Russell,B. A. W.)對於性質的分類思想移用於集合.因此,屬於。類的是那些論域中的對象的名稱,如a,b,c,;屬於第1類的則是這些對象所組成的集合,即aE f,bEg,aEh,…中之f,g,h,...;屬於第2類的則是那些集合的集合,即fEF,fEU,gE H,…中之F,G,H,...;屬於第3類的則是集合的集合的集合等.111 對於上述集合的分類,必須遵循下述一條基本原則,也即羅素關於性質分類的分類原則的集合化. 故特記為分類原則(任):每一集合都必須從屬於一個確定的類,而且每一類的集合只有當其使用直次於它的那個類的對象作為元素來構成時,才是有意義的.因此,aE f,gEH,…是有意義的,但aEF,f EgaEa,…是無意義的.11111 既然在分類原則(E)之下,SES,bEC等都是無意義的,因此,類型混淆原則必然被確立.亦即在分類原則(任)之下,任何集合S就絕不是它自身的一個元素.否則,若設S=王a,b,c,而又有S=c,則由。任S&S三。,而有S任S或。任。.但這卻是違反分類原則(〔)之無意義的結果.故由分類原則(任)可推出類型混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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