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程朱理學關於人性的重要命題。由程頤提出而為朱熹所發揮。程頤認為,理就是天,它賦予人即為性。其性存於人而有形者即為心。所謂有形之心,是指有事時“主著事時,便在這裡”,無事時“便不見”,並非指可以看得見的形體,它只是比性更具體。從本質上來說,心、性為一,皆本於理或天理。程頤在回答心、性、天是否為“一理”時說:“自理言之謂之天,自稟受言之謂之性,自存諸人言之謂之心。”因為性稟受於理,所以說“性即理也,所謂理,性是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性即理
- 外文名:That is the reason
- 作者:朱熹
- 類型:論文
朱熹從理與氣的關係上,對程頤的“性即理”作了論證和發揮。程頤對心與性與情的關係,未加詳論,朱熹據張載的“心統性情”說,認為理與氣相合而有人之心,為一身之主宰。其性便是心中的道理,這個道理實即居於心中,性表現於外即是情。他又說:“性者心之理也,情者心之用也,心者性情之主也。”朱熹以心作為環節,將性與情既聯繫起來,又加以區別。雖然心包含性,但不能說心就是性。因為心還包含情,既不能說心即性,更不能說心即理。
程頤、朱熹的“性即理”說認為,性本於理,而理又是純粹至善的道德標準,故性無有不善,它的具體內容就是仁義禮智信。這就把封建道德提高到天理、天道的高度,具有宇宙本體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