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腳遞

急腳遞

急腳遞是我國宋代快速軍郵制之稱謂。它是在北宋同遼、金、西夏作戰的特殊環境中,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初期只是在全國重點地區和線路上設定。現存史籍中關於急腳遞的最早記載是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三月,“詔西北兩路急腳鋪軍士,除遞送真定總管司及雄州文書外,它處不得承受”(《永樂大典》卷一四五七四)。當時宋在邊境上設立急腳遞,以日行400里的速度,“傳送邊(關)上機宜切要文字”,直達首都汴梁。至宋神宗時,又有金字牌急腳遞。金字牌是一種通信檄牌,牌長尺余,木製,上刻“御前文字,不得入鋪”,其傳遞速度比一般急腳遞還要快。這種通信方式的特點是:由御前直接發下,不經樞密院或門下省,減少了不必要的交接手續,又可保守機密,沿途接力傳送,晝夜不停,而且不入遞鋪交接,減少了在遞鋪的停留時間,宋人形容金字牌“光明眩目”,傳遞時“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里,不以晝夜鳴鈴走遞,前鋪聞鈴,予備人出鋪交受”(沈括(《夢溪筆談》卷十一)。金字牌急腳遞如同古之羽檄,中國歷史上有關其最著名的一段史實是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年),秦檜以宋高宗名義一天內連發12道金字牌傳達命令,勒令在抗金前線作戰的岳飛退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急腳遞
  • 類型:傳送公文的驛傳
  • 由來:《夢溪筆談》
  • 別稱:急遞鋪
簡介,由來,

簡介

急腳遞,中國宋代創製的一種傳送公文的驛傳。由軍興所需而置。

由來

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一:“驛傳舊有三等:日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最速,日行四百里,惟軍興則用之。熙寧中又有金字牌急腳遞,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黃金字,光明炫目,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餘里。有軍前機速處分,則自御前發下,三省、樞密院莫得與也。”
沈括《夢溪筆談》官政一:驛傳的公文傳遞舊時有三個級別,分別叫做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是最快的,每天要行四百里,只在軍隊行動有戰事時才使用。熙寧年間,又有金字牌急腳遞,如同古代插羽毛的緊急軍事文書。這種急腳遞用紅漆黃金字的木牌,光亮耀人眼目,隨驛馬飛馳有如閃電,望見的行人無不躲避,每天能行五百多里。如果有軍事前線需要緊急處置的機密事項,則金字牌自皇帝御前直接發出,三省、樞密院也不能參與。
相傳岳飛一日接到12道金牌,當即此金字牌急腳遞。另有雌黃青字牌,日行350里,軍期限急速則用之,當為馬遞。又有黑漆紅字牌,為步遞。
金、元時稱“急遞鋪”。金泰和六年(1206),“初置急遞鋪,腰鈴轉遞,口行三百里,非軍期、河防不許起馬”(《金史·章宗紀》)。元承金制,“設急遞鋪,以達四方文書之往來”(《元史·兵志》)。世祖中統元年(1260)自燕京(今北京市)至開平(今內蒙古正藍旗東閃電河北岸),復自開平至京兆(今陝西西安市)立急遞站鋪,每10里或15里、25里不等。每鋪置鋪丁5人,由各州縣在所管內不能當差的貧戶及漏籍戶內選派充役。文書至,鋪卒皆腰系革帶、懸鈴、持槍、挾雨衣、齎文書以行,聞者皆避道,鋪兵一晝夜行400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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