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一般原則

現場急救:

1準確判斷傷情。不但應迅速明確損傷部位,還應確定其損傷是否直接危及患者的生命。

2迅速而安全的使傷員離開現場。搬運過程中,要保持呼吸道暢通和適當的體位。

3心搏和呼吸驟停時,立即進行心肺復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急救一般原則
對受到化學傷害的人員進行急救時,幾項首先要做的緊急處理是:
置神志不清的病員於側位,防止氣道梗阻,呼吸困難時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臟停止者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擠壓 。
皮膚污染時,脫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動清水沖洗;頭面部灼傷時,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眼睛污染時,立即提起眼臉,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
當人員發生凍傷時,應迅速復溫。復溫的方法是採用40℃ ~42℃恆溫熱水浸泡,使其在15~30分鐘內溫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對凍傷的部位進行輕柔按摩時,應注意不要將傷處的皮膚擦破,以防感染。
當人員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皰弄破。患者口渴時,可適量飲水或含鹽飲料。
口服者,可根據物料性質,對症處理;有必要進行洗胃。
經現場處理後,應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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