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結構實踐功能

思維結構實踐功能是指思維結構對人的實踐活動具有控制和調節的能力和作用。人類一方面能夠認識客觀外部世界,另一方面也能對其進行改造。在改造客觀世界的過程中,思維結構以主體把握客體的能力結構而存在,必然會在實踐活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其實踐功能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能夠指導人們確定活動的目標。人類改造客觀世界的實踐活動,是有目的的活動,是預定目標的逐個實現過程。不同的思維結構,在促使決策者確定活動目標以及安排目標的次序方面,具有不同的指導作用。單維型思維在目標確定方面,往往只有一個目標,一種方案,因而容易造成目標制定的不合理、不現實,造成實踐的失誤和人力、物力資源的浪費。而多維型思維在目標確定過程中,則要對各項目標的目的、重要性、相互間關係、時間的合理安排等方面因素進行考察,列出目標的優先次序,因此容易確定合理的目標。(2)調整人的活動方式,起到控制人的活動的樞紐作用。為了實現預定目標,人們必須採取一定的活動方式。一般說來,在人的實踐活動過程中,預期目標與實有結果(活動過程的中間結果)之間總有一定的偏差。這個偏差需要不斷被反饋回來,用於調節、修正人的活動方式,使偏差越來越小,直到目標實現為止。但不同層次、不同種類的思維結構,其調節方向、調節水平和調節程度是各不相同的。現代決策者所需具備的思維結構,應當能夠靈敏地接收儘可能多的反饋信息,正確分析、理解這些信息,並迅速調整活動方式,以便糾正偏差,保證實踐活動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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