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結核病防治三年行動方案

《怒江州結核病防治三年行動方案》已經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10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結核病防治三年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10日
  • 發布單位: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進一步規範結核病患者的預防、篩查、診斷、治療、隨訪、評估等全程化健康管理服務,有效遏制全州結核病的流行,減少結核病危害,加快推進健康怒江建設,提高民眾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政府主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結核病防治工作機制。突出結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堅持標本兼治,上下聯動,力求實效。做到發現管理傳染源、阻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三管齊下。著力解決結核病患者在發現、就診、轉診、治療和管理中存在的難題,堅決防止結核病患者因病致貧返貧現象發生。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防治工作,政府領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協同、大眾參與的結核病防治機制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機構結核病“防、治、管”三位一體服務體系進一步規範,結核病患者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預防、治療、管理等防治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結核病患者(特別是動態管理“三類人員”結核病患者)醫療保障政策進一步完善,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就醫負擔進一步減輕。到2023年,全州結核病患者規範管理率達90%以上,結核病患者成功治療率保持90%以上,力爭結核病發病率逐年遞降至全省平均水平。
三、工作內容
(一)全面築牢結核免疫預防屏障。各級政府要全面開展健康教育,廣泛宣傳結核病防治健康知識,不斷提高居民健康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民眾對結核病防治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衛生健康部門要切實做好疫苗接種,壓實壓緊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在本機構出生新生兒卡介苗的預防接種服務。落實未接種卡介苗的適齡兒童及時進行補種,確保以鄉為單位卡介苗接種率達到90%以上,築牢免疫屏障,降低結核病發病率。
(二)堅持多途徑發現結核病患者。抓實就診人群的患者發現,規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診療和健康體檢工作中發現患者及時轉診,確保轉診到位率達到95%。持續開展重點人群的結核病篩檢。定期開展病原學檢查陽性結核病患者的密切接觸者、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歲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結核病重點人群篩查工作。強化病原學檢查陽性的結核病患者和耐多藥結核病高危人群耐藥篩查,確保篩查率達到95%。
(三)規範結核病患者全程管理。進一步規範患者診斷流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肺結核診斷標準(WS288-2017)》相關要求,完善細化診斷手段。強化病例登記與報告,建立完善病案,嚴格按照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與《全國結核病網路信息報告工作指南》要求規範上報疫情信息。規範結核病轉診程式,不具備診斷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應及時將結核病可疑者轉診至當地結核病定點醫院進行診斷。
(四)全面實施結核病患者規範化治療。各縣市統籌設定結核病集中治療點,組建管理、醫療團隊全面組織開展結核病患者集中治療。原則上具有傳染性(活動性)的確診結核病患者;治療依從性差的確診結核病患者;具有傳染性的疑似結核病患者;存在較重合併症或併發症患者;門診治療中出現較重不良反應,需要住院進一步處理者;需要有創操作(如活檢)或手術的患者;合併症診斷不明確,需要住院繼續診療的患者;其他情況需要住院治療的八類患者必須進行集中住院治療。在州人民醫院設定耐多藥結核治療點,開展耐多藥結核病治療管理。在具備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設定結核病門診承擔結核病登記、治療和管理,為確診的患者提供免費抗結核藥物治療和隨訪服務,隨時掌握患者治療信息,一旦發現患者不按照規範治療,及時與當地結防機構聯繫將其納入集中治療。落實做好居家治療結核病患者個性化家庭醫生簽約管理服務。
(五)加強重點區域人群結核病防治。各縣市要堅持結核病防治屬地責任,建立完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切實抓實抓細學校、易地搬遷安置點等重點區域人群結核病防治工作。學校要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計畫,將結核病檢查項目作為新生入學體檢和教職員工常規體檢的必查項目,建立完善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健康檔案。要通過健康教育課、主題班會、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結核病防控核心知識,提高師生對結核病的認知水平,增強自我防護意識。衛生健康部門要高度關注易地安置點結核病疫情,強化安置點民眾結核病篩查管理,與教育體育部門、社區委會共同做好結核病散發疫情的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協調解決疫情應對和處置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進一步做好結核病、愛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流動人口、監管場所結核病防控工作。有關單位應當在強化各項常規預防控制措施的同時,採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觸者篩查為主的防控措施,嚴防結核病在校園、社區等重點區域內傳播蔓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人民政府成立結核病防治領導小組,由一把手負總責;強化部門間合作,全面落實三年行動方案要求的工作任務,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二)明確職責分工。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結核病防控實施方案的制定、組織實施、部門協調及綜合督導考核。州級疾控中心負責對行政區內的結核病防控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支持,檢查督導雙向轉診患者到位情況,配契約級衛生健康部門開展考核評估。各級定點醫院按分級診療原則負責結核病病人規範化診斷治療。基層醫療機構負責對結核病防治提供個性化簽約服務和結核病患者的規範管理,定期組織開展結核病防治健康教育。
(三)加強政策保障。醫保部門負責全面落實結核病人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及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待遇報銷政策,負責異地就醫結算有效實施;對符合醫療救助相關政策的因病致貧民眾實施救助,落實有關救助政策並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經費和大病保險補償經費保障。民政部門負責將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結核病人納入民政救助保障範圍。各級定點醫院向患者提供國家免費一線抗結核藥品(藥品由疾控中心提供給定點醫院)。免費藥品之外的合規醫療費用依據《怒江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四)強化督導考核。將結核病防治內容納入政府綜合考核,衛生健康部門定期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定點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督導考核,並按照考核結果落實獎懲。州疾控中心配契約級衛生健康部門開展督導考核,落實州級每季度1次、縣市每月1次的技術指導、督導檢查和專項考核,按要求抓好年度任務的落實。將考核結果與基本公衛服務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掛鈎,對考核優秀的縣市和單位給予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採取扣減補助經費、通報批評或約談單位直接責任人。

政策解讀

2021年12月10日,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怒江州結核病防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怒政辦發〔2021〕60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為便於各縣市、各部門及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行動方案》的相關內容,現作如下解讀。
一、出台背景
一直以來,肺結核是影響全州各族人民健康的主要傳染性疾病之一,為抓好防治工作,我州在“十三五”期間重點強化對結核病的防治工作,截至2021年底,結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在蘭坪縣探索總結出了“三位一體”肺結核病防治新模式。但隨著結核病防治工作的持續深入,需要解決好重點人群的持續服務和治療,機制措施的完善最佳化以及常態化長效化等問題。為持續鞏固健康扶貧成果,探索創新結核病等重大慢性疾病防治模式,提升結核病監測管理信息化、疾病診療規範、質量控制標準化和考核督導制度化,實現對結核病患者的預防、篩查、診斷、治療、隨訪、評估等全程化健康管理服務,進一步有效遏制全州結核病的流行,減少結核病危害,加快推進健康怒江建設,提高民眾健康水平,需持續深入開展好結核病防治工作。
二、主要內容
《行動方案》由總體要求、工作目標、工作內容、保障措施4部分組成,實施時間從2021年底到2024年底,實施範圍包括全州四縣市。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政府主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結核病防治工作機制。著力解決結核病患者在發現、就診、轉診、治療和管理中存在的難題,堅決防止結核病患者因病致貧返貧現象發生。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防治工作,政府領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協同、大眾參與的結核病防治機制進一步完善。到2023年,全州肺結核患者規範管理率達90%以上,肺結核患者成功治療率保持90%以上,結核病發病率逐年遞降至全省平均水平。
(三)工作內容
1.全面築牢結核免疫預防屏障。各級黨委政府全面開展健康教育,廣泛宣傳結核病防治健康知識,不斷提高居民健康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斷提升公眾結核病防治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
2.堅持多途徑發現肺結核患者。抓實就診人群的患者發現,規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診療和健康體檢工作中發現患者及時轉診,確保轉診到位率達到95%。
3.規範肺結核患者全程管理。進一步規範患者診斷流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肺結核診斷標準(WS288-2017)》相關要求,完善細化診斷手段。
4.全面實施肺結核患者規範化治療。各縣市統籌設定結核病集中治療點,組建管理、醫療團隊全面組織開展肺結核患者集中治療。
5.加強重點區域人群結核病防治。各縣市要堅持結核病防治屬地責任,建立完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切實抓實抓細學校、易地搬遷安置點等重點區域人群結核病防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成立肺結核防治領導小組,由一把手負總責;強化部門間合作,全面落實本工作任務,積極協調各相關部門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2.明確職責分工。各級、各有關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推進各項工作順利完成。
3.加強政策保障。醫保、財政、衛生健康和醫療機構分別負責落實有關政策。
4.強化督導考核。將肺結核防治內容納入政府綜合考核,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定期對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定點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督導考核,並按照考核結果落實獎懲。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